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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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窗外的麻雀嘰嘰喳喳地叫着,时鐘的秒针滴滴答答地走着,六点十二分,台北市的喧嚣还未登场,我却早已坐在书桌前,整理着我的书本。

七月三日,一九九九年,大学联考的最后一天。

他说过,当我把所有该做的事情都做完时,再来想什么是幸福还不迟。

我想,今天是我把事情做完的日子了吧!

从淡水回来后,我跟林翰聪又回到原本没什么交集的交集,他忙他的,我做我的,几乎没说什么话,不是说早安,就是说晚安,再不然顶多就是「吃饱没」,但我的心里,一直在想着这句话,也一直不敢面对这句话。

昨天,他到我的考场陪考,坐上他的白色雅哥,我竟然有说不出的陌生。

他吊在后照镜上的那隻小娃娃,换成了一隻snoopy,车上的音乐也不再是kennyg,而是苏永康的新专辑《爱一个人好难》,后座也没了原本的空荡,多了两个小抱枕,就连车上的香水也换了味道。

而我跟他之间,也在认识两年来的熟悉中抹上一层陌生,但奇怪的是,两个人都不想打破这样的陌生气氛,或许是必须先让自己习惯一下吧。

毕竟我们太久没说话了。

「这隻snoopy多少钱?」我首先开口,打破了车上瀰漫的沉默气氛。

「忘了,大概是一百五吧。」他看了看我,再看一看snoopy,笑着回答。

连他的笑容都是陌生的,这一切像是重来了一样。

淑卿问过我,如果他现在说喜欢我的话,我会怎么办?

我没办法回答淑卿,因为我连想都没想过,如果他告诉我他喜欢我的话。

淑卿又问我,他考二专,我考大学,即使现在在一起了,将来却得因为学业而分开,我会怎么办?

这个问题我倒是满能体会的,因为他现在就住在我家里,但两个人却几乎没有交谈,所以如果真的在一起了,我想我应该能习惯这样的生活吧。

接着淑卿说了一句我听了都会害怕的话:「你喜欢上他了,对吧?」

我喜欢上他了吗?我想没有吧!因为我还不了解他,而且他也不曾做出更多的追求动作,对我来说,他只是在过他的生活,在我家过他自己的生活。

他那些奇怪的习惯,这两年来从没变过,他一样会把鞋带摺起来,一样会每天擦皮鞋,一样每天关着房门,一样会告诉我一些他不喜欢的事。

而我呢?我一样过着正常且不变的规律生活,一样天天吃两颗荷包蛋、一碗牛奶麦片,一样早出晚归,一样有念不完的书。

所以,我喜欢上他了吗?我想,真的没有吧!顶多就是我已经不讨厌他了,而且还满喜欢坐他的白色雅哥。

没错,我是曾经在他身上找到一些我想要的感动,但是那些感动冷却后,剩下的只是一些无味的回味而已。淑卿说这是他的错,如果他在那些感动后再加把劲,我一定会对他服服贴贴。

现在回想起来,我居然会开始跟淑卿讨论起我跟他的事,这表示什么?

我想我又再一次被淑卿给说服了,她说:「如果某一个人无声地在你心里留下印子,你会时时想起他,时时说到他,那是爱情的第一步,酸酸的,酸到有点苦,但你会努力找出其中甜蜜的部分。」

我想,淑卿是对的吧,因为我在下车后,故意把我唯一的2b铅笔丢掉,要他到便利商店帮我买一枝。

当我看到他的身影从路口的那一端走过来,手上拿着三枝2b铅笔时,时间像倒流了一样,像是回到那天晚上,回到他把画拿给我的那个路口,来往的车潮数次挡住我的视线,考场外有好多好多人,我却不曾移开我的目光,因为我找到了我想要的甜蜜的感觉……

「这里有三枝,都带着吧,以防万一。」

他的眼睛没有在我身上多停留一秒,把笔递给我之后,他就转身走向考场,我跟着他,走到昨天他陪考的位置上,他拿出他的书,我拿出我的书,彼此再也没有多说任何一句话,一句都没有。

第一节的考鐘响起,我閤上我的书,站起身,从书包里拿出他刚刚给我的铅笔,拍了他的肩膀一下。

「你会在这里等我吧?」我问。

「嗯?」他抬起头来,皱着眉头,疑惑地看着我。

我对他笑了一下,没等他回答,便转身向教室跑去。

「当你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时,再来想什么是幸福还不迟。」

走进教室前,这句话再一次浮现在心岩上。

甜甜的,我的心里甜甜的。

我要的不是2b铅笔,而是你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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