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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贾政说的笃定但是王老板依然不死心,“倒是这么个道理,但换题材可不是件简单的事,过去有多少名气不错的才人都是换了题材之后就籍籍无名了。
他们这些读书人都是这样,穷的揭不开锅了就什么赚钱写什么,但凡有点名气了就喜欢去写些没人看得懂的传世佳作,哼。”
张老板非常赞同王老板的话,沉肩撇嘴不屑的摇了摇头,“嗯,王掌柜所言甚是。”
其实如果罗雨在这也会同意他们的观点,后世把这样的行为称为文青。
但这俩人还真是冤枉罗雨了,罗雨要换到古典文学上来可不是文青,他这是懒癌,因为相对其他文学作品抄三国才是最简单的。
这回还没等贾政反驳于芳就说话了,只见他先是利落的干了一杯黄酒然后一擦嘴角,“听贾老板这样说我倒是觉得咱们不应该有这么多顾虑。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证明罗相公可以写男欢女爱,《倩女幽魂》证明他可以写鬼怪,《狄公案》就更不用说了,在凶案传记这个题材上他称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如果真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从汉末的黄巾之乱写到司马昭弑君篡位,这部书足可以传世了,我们几个日后就再也不用愁没有好的话本刊印了。
我现在担心的倒是自己可能等不到此书完本的那一天。”
司马迁写《史记》耗时14年,司马光写《资治通鉴》更是耗时19年,古人用毛笔书写慢倒是其次,关键是他们喜欢“炼”字,通篇没有废话,每一句都力求言简意赅,所以写大部头常常用时超长,毕竟人家那几十万字可全是干货完全没有一点水分。
秦灭六国,最后就换来史书上的一句六王毕,四海一。
汉末民不聊生,饿殍遍地也不过就是一句岁大饥,人相食。
就这两件事,这他妈要是让罗雨来写,每一句话展开了都得六十万字起步!
王掌柜呵呵一笑,“呵呵,唉,事已至此,人家不仅是秀才还被礼部侍郎赏识,惟愿他不是一时兴起吧。”
张掌柜夹了一块鸡蛋,“我倒希望他是一时兴起,唉,眼看着他只要再写几章我就可以攒够了钱回乡置地了,天不遂人愿啊。
对了,贾老板,罗秀才跟你说了那么多,这《三国志通俗演义》他动笔了没有呢?”
于芳也放下酒杯连忙附和道,“对对对,当初他要开写《狄公案》的时候还先写了《古寺迷尸》让我们试试水,这次要搞这么大的题目总要先写几章让我们安安心吧。”
贾政犹豫了一下,“这个嘛,我倒是看见了他在写,这两天写了多少却不知道。要不我一会儿……”
于芳,“诶,别你一会儿了,相请不如偶遇,正好,你也别说咱们在一起吃酒就说是去他家的路上碰见的把我们一起带过去。”
贾政沉吟了一下,作为罗雨的代理他还真不想让这些人直接面对罗雨这棵摇钱树。
都是老江湖他一犹豫那三人就明白了。
张老板,“呵呵,就是普通拜访,毕竟我们说起来都是靠他吃饭的,遇见了过去看看也在情理之中。”
于芳,“噢,对了武进桥头那边的邻居我也是熟的,他要搬过去之前我还可以出面带他认识一下,也免得日后产生龃龉。”
王老板最直接,“贾兄放心,我们不会跟他谈生意上的事,只聊话本不谈钱。”
贾政呵呵一笑,“诶,你们想到哪去了,我昨天才刚刚去过,我是在想去的太勤了怕遭人厌。”
于芳笑笑,“带点礼物不就好了,听说他不善饮酒那就路上买点茶叶糕点带上。”
贾政,“带酒也无不可。说也奇怪,考中秀才那次我请他吃酒,他才吃了几杯就醉死过去了,本以为他不善饮酒,谁知后来却听说他每每在家自斟自饮。”
于芳,“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或许只是过去喝的少,习惯就好了。”“小二,小二!”
……
此时楼下的话本正讲到狄仁杰把所有宾客聚集在画舫大厅,“……当时我在船舷捡到带血的手绢就觉得奇怪,因为上面所染的并非是人血,手绢上甚至还沾着一根鸡毛。”
小二或许也是听的入了迷,楼上叫了几声都没有反应。
于芳几人也不恼,相反,坐在门口的王老板还抢在说书人前面把内容接了下去,“但凡是被别人扎,事主都会本能的后退,更何况伤人的贾小姐只是一介女流所以刀口必定浅而长……”
转过头,“要不是知道他是秀才看过他的文采,我肯定以为写这书的是个武夫甚至真的杀过人。谁能想到一个秀才对用刀也这么了解。”
贾政一呲牙,“我也问过他,他说这些都是粗浅的仵作知识,只不过大家都是外行听起来才会觉得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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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雨很庆幸,有大佬喜欢自己的书,而且这位大佬还挺讲究。毕竟如果他来野蛮的把自己绑了让自己没日没夜的写,似乎,好像也不是
;不可以啊。
罗雨信奉的是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他不会为没有发生的事浪费脑细胞。
喝着茶,吃着团子,罗雨认真的翻阅起昨天的作品。
作家最好不要看自己写的书,因为越看就越会觉得有问题。
在网上看重播的时候是有弹幕的,弹幕里就说过老三国为了求快在第一章删减的最多。
因为看电视的时候大家心里早就默认刘关张是大英雄了,所以他们剿灭黄巾军这一段导演就意识流拍了一些厮杀表明他们多牛逼就完事了。
可《三国演义》流传之前读者还不知道刘关张呢,所以原著里这段描写的很细。
三兄弟先是投奔了刘备的老师卢植,他们在卢植手下立下大功,可封赏还没来卢植被宦官陷害夺了兵权,三人没了依靠就准备离开,恰巧又碰上了被张角追杀的董卓,他们又击败张角救了董卓。
这段罗雨为啥印象深呢,因为他当时需要憋一篇狗屁论文,没啥写的了,他就根据弹幕去刨根问底。结果,上面那一段在《三国志》里根本就没有记载不说,刘备当时在幽州,董卓当时在冀州,两人压根就不可能碰面。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最初写的其实也是部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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