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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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城中集(第2页)

范云不明白他的意思:“啊,是啊,今天晚上我们一起吃的饭,吃完饭我就回来了,明天不是要加班嘛,我得早点回来睡觉;你呢?你明天加班吗?”

“加呀!谁说不加的,我还想跟老魏请假呢,可他不批啊!”唐彬重重地道。

范云点点头:“嗯,睡觉吧,有点累了,想躺一会。”

唐彬看了看范云,讪笑了一下,没再说话。

他感谢范云的识趣,对刚才的事只字不提。

他的笑,有点东西。

范云躺在床上,拿起一本书翻了两页,他感觉枕头有点矮,于是把被子拽过来,一半卷巴卷巴垫在脑袋下,另一半搭在肚子上。

他摇了摇脖子,沿着刚刚翻到的位置看下去:……男人和女人的关系,……说复杂,即使用一本世界百科那么厚的书也说不完,说简单,却又不多,一会儿就能说个大概出来。

作为女人来说,一个女人如果在自己喜欢的男人心中,像漫山遍野的小石子儿一样,那么你很难让他珍惜自己。

但假如你这颗小石头子儿,是一枚隐隐生辉的璞玉,滚呀滚呀,终于不经意落在了在他东张西望的视野,又恰好落在他的身边并砸痛了他的脚,而他,凝视片刻后,也终于发现了你的与众不同,那么,这时他应该会把你拾在手上,越看越喜爱的!

还有一种石头子儿,是他弯腰挥镐拼命挖个不住却求而不得的钻石,当他手上血泡摞血泡时,身上的汗流了又干、干了又流后,终于,挖出你时,他一定会欣喜若狂紧紧把你握在手中的……

范云觉得这段写得有点意思,这是关于爱情的石头论。

范云轻轻吹着口哨:“找呀找呀找石头,找到我的小石头,敬个礼,握握手,找到一个小石头……”

这本《爱情那些事儿》,是几天前他在新华书店买的。

那个店员发现天天来蹭书看的范云,居然买了本书,倒是颇有些意外,他迅速收了范云的钱并飞快地将书塞进塑料袋子里,伸手递给了范云。

银货两讫,不许反悔。

范云觉得,这些闲书,就是比那些教科书有意思。

范云曾经从希刚那里拿了两本法律书来,一本《民法通则》,一本《刑事诉讼法》,当范云认真翻了几页后,突然感觉自己的脑袋里,就跟住进去了一只马蜂窝似的,嗡嗡乱叫。

他把那两本书又还给希刚了:“一看这个就头疼,有时候我还做梦想当个律师,看来,律师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的。”

那是。

术有专攻者,大多都是要下一番苦功的。

范云对武侠小说倒是挺感兴趣,金庸写的《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等就不说了,金庸的小说,一本不落的他都看过。

一声蓉儿的“靖哥哥”,就铺展开了范云心中那些江湖里的烟雨水墨。

古龙写的他选择性看的,因为古龙前后期完全是两种风格,古龙前期的小说,写得还是嫩了一些,但是到了后期,却自成大家了,譬如那本《多情剑客无情剑》,范云起码看了五遍以上。

当他看到阿飞为了林仙儿,什么都肯做,愿意放下自己的梦想,陪林仙儿隐于村落时,范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个有情有义的小伙子。

说实话,相比较于李寻欢的小李飞刀,范云反而更喜欢阿飞的剑,与他这个命运中带着七分悲怆的配角。

梁羽生的小说范云也挺喜欢,因为梁羽生的小说有历史的厚重感,描写的笔法也很细腻,特别是那本《云海玉弓缘》,他看了又看,翻了又翻,但他喜欢的不是金世遗,却是最后成魔的厉胜男。

为什么?

她曾那么喜欢他,也曾认真努力过,奈何,终于还是敌不过命运呵!

范云常想,要怎样的笔法,才能将厉胜男的人生写得如此跌宕起伏,命运多舛。

唯有大师之笔。

除了武侠,其它如四大名著、三言两刻、《红与黑》等外国名著范云也看了不少。

如果刻在竹简上的话——即使没有六车,起码也有五车。

可惜,都是“闲书”。

对于提高范云的数理化成绩,没什么大用。

范云翻了会书,上眼皮与下眼皮直打架,他将书扔到一边,扯了扯被子,睡了。

唐彬关灯,也睡了。

第二天。

风轻云淡,春暖花香。

范云刚到岗位上没多久,就看见住在他家前面那个爱吃鸡屁股的王老九王大爷了,王大爷挑着两只竹笼子,每只笼子里都关了七八只黑毛白羽的洋鸭。

“大爷,来卖鸭子啊?”范云问道。

王大爷看到是一身城管制服的范云,笑道:“啊……是范云呐,是,你大娘养了几十个洋鸭,现在每一只都有四五斤了,干吃粮食不长肉,我就挑到城里把它们都卖了。”

“你打算批发给那些做鸡鸭生意的,还是自己零卖?”范云问王大爷。

“卖零的吧!批发给那些生意佬,不划算!”王大爷的算盘扒拉得很精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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