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夜已深沉,东宫春和殿的书房内,烛火依旧明亮。
朱标从堆积如山的奏章和军报中抬起头,揉了揉有些胀的太阳穴。
案头处理完毕的文书已摞起高高两叠,关乎北伐的粮秣调拨、民夫征、器械督造,事无巨细,皆需他一一过目批红。
略感疲惫之际,他端起早已凉透的茶饮了一口,目光不经意间扫过殿外沉沉的夜色,忽然想起了日间父皇在乾清宫那句看似随意的叮嘱。
“你或许,可以和英儿商议一下。”
「传国玉玺……」
这四个字,如同带着千钧的重量,再次压上朱标的心头。
「如此重器,关乎国运正统,其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即将展开的北伐大战本身。」
「父皇将此事点出,并特意提及可与英儿商议,其中深意,不言自明。」
「一来,是信重英儿之能。二来,或许也是想借此事,让英儿更深地参与到这国朝最核心的机密与行动中来。」
想到这里,朱标再无倦意。
他放下茶盏,整理了一下袍服,起身走出春和殿,朝着儿子所居的殿宇行去。
此刻,朱雄英的寝殿内,灯火亦未熄灭。
他并未就寝,而是负手立于窗前,眉头微蹙,似在思考着什么棘手的问题。
「捕鱼儿海……蓝玉……传国玉玺……」
这几个词在他脑海中反复盘旋、碰撞。
「若传国玉玺果真在残元王廷,定然不能有失!」
「必须牢牢掌握在朝廷,不,是必须掌握在皇爷爷,或者父王手中!」
朱雄英目光沉凝。
这件象征天命所归的重器,意义太过重大,容不得半点闪失,更绝不能成为任何个人,哪怕是功勋卓着如蓝玉这样的统帅,用以自矜或滋长野心的资本。
「舅姥爷那性子……虽然经前些年荣养、圈禁,已然收敛不少,但若骤得如此泼天大功,难保不会故态复萌,甚至……做出那些不妥当的事情来。」
朱雄英对蓝玉的感情是复杂的。
这是他的亲舅公,是母妃的嫡亲娘舅,血脉相连。
蓝玉能征善战,对大明,对朱家,也确是忠心耿耿,立下汗马功劳。
但同样,蓝玉那份桀骜、跋扈、有时甚至显得有些政治短视的性子,也是他无法忽视的隐患。
历史的前车之鉴,让他不得不防。
「虽然已经给舅姥爷写了信,但是还是要留下后手,以防万一。」
「大舅常茂……勇则勇矣,但性子也颇急躁,非是此等后手的妥当人选。」
「二舅常升……倒是个沉稳细致之人。虽不如大舅勇猛善战,但行事周密,思虑周全,更识大体。若由他暗中负责此事,或可稳妥。」
他心中渐渐有了计较。
「或许,可以借着这次机会,做几手准备。」
「一是提醒、约束舅姥爷蓝玉,避免其因大胜而忘形,甚至做出私匿、轻慢玉玺这等授人以柄的蠢事。」
「二是确保,若真有玉玺,必须由绝对可靠、且明白利害关系之人经手,确保其安全、顺利地呈递御前。」
「三来,若二舅常升能在此事中有所表现,分润些功劳,对其将来前程,对常家,亦是好事。」
这既是为了大局,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保护蓝玉,保护常家。
「只是,该如何介入此事,向父王或皇爷爷建言呢?需得有个妥当的由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