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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山洞里有针线,陆芦先用晒干的野菊花和蒲绒一起缝个软软的枕头。
沈应去对面山头打猎了,这两日他在林子里猎了几只野兔,放在洞口的竹筐里养着。
陆芦晒好野菊花,背上背簍去挖蒲公英喂兔子。
在山里待了这么几日,他已经对山洞附近林子十分熟悉,知道哪片林子有野果,哪片林子里有野菜。
蒲公英的绒球蓬松毛绒,乍看像个毛团,轻轻一吹,便乘着轻风四散飘落。
陆芦连叶带根挖起来,甩掉根须上的泥土,放进背簍里,又在旁边挖了些小根蒜。
秋天的小根蒜吃起来比春天的更加醇厚,味道介于蒜与葱之间,带着一股淡淡的辛香,最适合用来炒肉吃。
挖完蒲公英和小根蒜,陆芦接着在林子边缘转了转,想着再挖些野菜回去。
不想野菜没找着,却在一个小山坡下找到一片结着刺梨的果树。
刺梨正如它的名字一样,表皮长着密密麻麻的细刺,摸起来有些扎手,却并不尖锐。
熟透的刺梨果皮橙黄,汁水虽不如别的果子,吃进嘴里却是又酸又甜,清爽不腻。
就这么生吃,刺梨口味较酸,因此,大多数人都是将摘回去的刺梨晒成果干制茶,也有的泡成酒,或是熬成果酱。
等到摘完刺梨,背篓已经装得满满当当,算着时辰沈应差不多回来了,陆芦这才背着背篓回去。
秋日温煦,微风不燥,几朵棉絮般的白云在湛蓝天幕上慢悠悠地飘着。
还没走到洞口,陆芦远远便看到沈应从林子里回来,手里依然和往常一样提着猎物。
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沈应的身后跟着一个又黑又壮的汉子。
没等走近,那汉子先开口打了声招呼:“弟夫郎,又见面了。”
陸蘆这才認出来,跟在沈应身后的汉子便是之前在城里见过的吳三。
等到对方走近了,他看了眼走在吳三前头的沈应,才张嘴喊了一声:“三哥。”
吳三仍穿着一身短褐,背着背筐,肩上搭着褡裢,像是刚趕山完准備下山,背筐和褡裢都装得鼓鼓的。
沈应走到陸蘆跟前,帮他接过身后的背篓,说道:“回来的路上,趕巧碰上了吳大哥,我便叫他一塊儿来吃顿便饭。”
陸蘆闻言,随即打开山洞的木门,洗完手擦了下道:“那三哥先坐会儿,我这就去做饭。”
上回沈应去府城賣山驴子,多亏了吴三帮忙搭线,才在府城找上了賣主。
雖说沈应已经请人吃过饭,可到底吴三帮了大忙,下回若是再去府城,说不定还要找上他带路。
“还以为只有沈应兄弟在,没想到弟夫郎也上山了。”听陸蘆说去做饭,吴三看向他道:“那就麻烦弟夫郎了。”
陆芦说了句不麻烦,走进山洞,挽起袖子便着手淘米煮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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