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到赵景川有要送自己的意思,林晨莞尔一笑,挥手示意赵景川回去,而他自己也是转身离开。……
……
靠河镇!
林晨骑马到了镇上,将马匹还给马行,便是前往赵家酒楼。
“小哥,你们东家可在?”
“谁找赵某?”
林晨进了酒楼,刚开口询问,通往内堂的帘布便是被掀开,赵冬阳的身影出现。
“林贤侄?”
赵冬阳看到林晨,怔了那么一下,随即一脸的热情洋溢走上前:“林贤侄不是在县城武馆吗?”
“赵伯父,我要回家一趟,赵师弟得知消息,便是托我给您带份信。”
看到林晨从怀里拿出的信封,赵冬阳眼底有着一抹疑惑之色,景川在六日前便给家里写过信,怎的这么快又写信了。
不过身为生意人,赵冬阳自然不会将疑惑摆在脸上,笑着接过信,说道:“麻烦贤侄了,看这日头,林贤侄应该还未用餐……”
说完,赵冬阳朝着身边小二吩咐道:“让后厨炒几个拿手的招牌菜上来。”
“伯父,不必麻烦的,我现在赶回家也来得及。”
“那不行!”赵冬阳态度很是坚决:“今日中午这顿就在伯父这里吃,莫非贤侄觉得伯父这酒楼的菜肴不合胃口?”
“伯父家的菜肴,小侄我上次吃了一顿,回味数天。”
“那便是了,吃完再走,不急于这一时半会,且你这临时回来,想必也没通知家里,现在正是农忙时节,家里不一定备了饭菜。”
春耕农忙时候,赵冬阳很清楚下面村子的村民,都忙着耕种,大多时候一家人都去地里忙活了,中午也是家里女人烧好了饭菜给送到田地去的。
“那小侄恭敬不如从命了。”
林晨也没太矫情,在镇上解决午饭回去确实是更合适。
“林贤侄莫要说这般客套的话,我家景川可是跟我说过,他在武堂那么多师兄弟,最佩服的就是林贤侄。”
赵冬阳说这话时候,心中也是有些感慨,按照景川私下里说的,不止是他,包括那路家和陈家公子,也都对林晨很敬佩。
一个渔民之子,能够做到这一点,足以证明其与众不同之处。
这样的人,只要未来不出意外,在武道上也绝对可以有一番成就。
看到赵冬阳带自己朝着包厢走,林晨停下脚步,劝道:“伯父,我就一个人,在这大堂用餐即可了,没必要去包厢。”
赵冬阳沉吟一会,看到林晨并非客气,他是生意人,也知道过分热情反倒是会让人尴尬。
“行,那贤侄就坐这边,我先让后厨给贤侄准备几个下酒凉菜,一会我陪贤侄喝几杯。”
酒楼大堂里,有不少客人,看到赵冬阳如此热情招待林晨,目光都落在了林晨身上,眼神带着探究之色。
他们好奇这位少年是何来历,能够让赵冬阳这般热情?
城里的大户就那么几家,这几家的公子哥他们也都见过,眼前这位却是眼生的很。
林晨没在意周围这些探究眼神,他的视线被门口挑着筐的男子给吸引住了。
“大哥!”
看到自家大哥挑着两筐鱼进了酒楼,林晨第一眼还怀疑是不是自己看了眼,但身为武者,视力是肯定没问题的,所以进来的正是自家大哥。
“晨弟?”
林亮听到有些耳熟的声音,下意识的侧脸看来,当看到坐在桌边的自家小弟,同样很是激动。
“大哥,你这是?”
林晨走上前询问,虽然他心中已经有所猜测到了。
“晨弟,就你去了武馆第二天,赵掌柜来了咱们家一趟,说咱们家以后捕的鱼可以给送到酒楼,比卖给鱼铺价格要高一些。”
林亮笑呵呵回答,同时压低声音:“爹开始还担心赵掌柜为何会对咱家这么好,还是娘看的清楚,说赵掌柜是看在晨弟你的面子上照顾咱们家,赵掌柜的儿子是不是就是跟晨弟你一起练武的那位赵公子?”
“嗯,赵师弟确实是赵伯父的儿子,赵伯父可不止是酒楼掌柜,还是酒楼的东家。”
林晨给大哥解释了一句,许多东家喜欢招掌柜,但赵伯父却是亲自经营酒楼,林晨估计不是请不起掌柜,而是赵伯父就喜好这种迎来送往的生意热闹场景。
“林小哥来了,真是来得早不如来的巧。”
从后厨端着两盘凉菜出来的赵景川,看到林亮和林晨两兄弟站在一起,给了边上小二一个眼神,小二反应过来,连忙上前去接林亮的扁担。
“林哥,我来帮你。”
“不不不,不用,我自己来就行。”
看到自家大哥有些慌张,林晨按住了大哥的手:“大哥,就让这位小哥帮你将鱼挑进去,我几个月没回家,也是有些想爹娘了,你坐下跟我说说家里最近的事情。”
(本章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换嫁人生军婚超甜超爽超宠被推下水後,流言蜚语满天飞,堂姐又吵又闹说什麽都不愿意嫁给上辈子的首长老公,只因他救了落水的沈槿桃,两人有了肌肤接触。我娶!我嫁!两人当机立断,决定和对方成为革命伴侣。堂姐沾沾自喜,她和沈槿桃的人生将彻底互换,她会过上富太太的生活,而沈槿桃则需要和她上辈子一样守一辈子活寡,她倒是要看看沈槿桃能不能守得住。可谁知道上辈子不解风情的霍北川,竟然开啓了宠妻模式,两人甜甜蜜蜜,沈槿桃更是成为老霍家的团宠。反观自己,抢来的知青对象没有和上辈子一样拿到回城名额,碌碌无为一辈子。沈槿桃,凭什麽!凭什麽你永远都比我过得好!看着眼前歇斯底里的堂姐,沈槿桃揉着酸软的腰,打铁还需自身硬啊!...
讲诚心,文冶杜被弄到不论是幻境还是别时空裂缝中都没半个皱眉头,但当他见到深像以前自己的那个肤色黝黑少年时,诡异沉默。但想了想又觉得,这感情好,直接收拾一顿让他焕发新生,再教训死那堆敢对他打算盘的人。只是,越教越心累,越心累越坦然,到後面再有人针对时,他直接回话三件套你不要动,让我去弄,不然你又长久都动不得人家根汗毛。後面没他事了,他要找回自己时空办法,结果这小子却执拗偏执的敢用性命挽留他一束光照进世界。那束光并不属于他,内心弱小的身躯在拼命呼喊留下来吧,哪怕只照亮路也可以。但光没走,也渐渐从照亮路,变成照亮自己,又开始散发热度,仿佛光会为他停留,所以啊,不论因什麽事,这束光就变成他呼吸间都要关注。别走,我会活不下,真的。—说两句1是那种类型的文哦,Same一个人!2主攻视角,文笔不好,剧情大概不错,作者君描述能力类似于Abo那种平平无奇没有味道的贝塔,可以不喜欢,不要勉强自己噢3题材不长...
我因女友结婚,新郎却是我最好的朋友。面对女友和好朋友的背叛,心灰意冷下,结束了公司的运营,化身驴友,一次途中救起一采药人狗娃。按当地风俗,狗娃将女人和几个女儿都用来款待我。...
北辰,也许几亿年,甚至几百亿年后,我跟你都化作尘埃,在另一个星球上遇见,在广袤的宇宙空间里,我们其实是彼此的星辰月光。此文是甜文,宠文,男主是有嘴的,有爱就去宠,有误会就解释,不会留着误会过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是甜宠文,甜宠文,生活很苦,糟心事很多,不喜欢勾心斗角,不喜欢无脑绿茶,不喜欢心机白莲花,也不喜欢圣母玛利亚,所以都不会出现在文里,想写甜的文,给生活加点糖。就是无脑恋爱文,用词不严谨,不喜,也勿喷,主打一个读者看文开心心情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