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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上论(第1页)

哲人之愚,愚而以为哲,要归于咎之徒,得失相反而相寻,两端而已矣。穷年百变,一彼一此于两端之中,力尽能索,交逢其咎,达者视之,曾不足与辨其是非,亦恶与更寻其覆轨哉?智能出于两端者,谓之通识;力能舍两端以有建者,谓之大武。呜呼,鲜矣!

弃亦一端,取亦一端,非弃则取,取不可则弃也;合亦一端,离亦一端,当其未合则求合,合而厌则求离也。孰有能未取勿取,取不可而勿弃者乎?孰有能离勿求合,合无益而不觊离之利者乎?孰有能于弃取离合之外,自为政而不见物者乎?有之,讵不可谓通识而大武矣乎?

晋之争楚也,未得吴,唯恐不得吴;乃得吴而未利矣,而弃吴之谋进。晋离于楚,则求合于吴;合于吴而抑见楚之可合也,而离吴即楚之谋进。厉、悼、平、昭之四世,相寻于此两端,而晋敝矣。

通吴之外,有制楚之道。得不系乎通吴;失亦不但系乎通吴;通吴以制楚,则楚必不可制。此三者,必然之理,而晋不知。其不知制楚之不系乎通吴,通吴之不可以制楚者,无他,唯不知通吴之外有制楚之道也。

舍其制楚之道,一唯通吴之恃,吴不可恃而厌吴忌吴,唯恐弃吴之不速。欲弃吴,乃至不惮下楚,而授以攻吴之便。觭则反,反则尽,改其初,抑必然之势也。

故宋之会,楚所以欲成晋好,而辍宋、郑之攻者,唯吴故,而晋亦同之。申之会,楚遂帅东诸侯而大逞于吴。夫楚欲合晋,而晋乐从之,楚请诸侯,而晋不惜,实已知楚志之在吴而听之,无他,唯其通吴不效而乐弃吴也。缘楚而通吴,则恃吴;弃吴以委楚,则听楚。数十年之间,一弃一取,一合一离,捷于反掌。

舍此两者,晋无谋焉。唐、宋之季,党人互胜之局,和战递兴之策,均役、制产、议礼、言兵之反复,有一不如斯者乎?君子日争于廷,小人力弃于野,而国随以仆。呜呼!其犹疟者之一寒一炅,而无与为之汗也。

通吴而不足以制楚,则何如弗通;弃吴而不能以惩吴,则何如无弃。且吴不足以制楚,楚不足以制吴,疲于奔命,而无能为庸,害犹不速也。浸使通吴而吴遂并楚,则以楚益吴,是楚难仍在,而益之吴也。

何也?吴得楚,而楚为吴资也。浸使弃吴而楚遂得吴,则以吴益楚,是吴难犹在,而益之楚也。何也?楚得吴,而吴为楚资也。吴西有楚,卷申、息以向郑、许;楚东有吴,并淮、徐而临鲁、宋。奉其半天下之势以向晋,晋之不速敝也。能几何也?

此之不察,乃为之说曰:“以夷攻夷,中国之利也。”或从臾之,或假借之,颠倒于一离一合,以唯吾所欲弃而欲取。两端兼用,亟与咎逢,鬼神且谪其不祥,而况于人哉!又况乎怀谖以乘我于离合,而弃取乎我之狡夷哉!

其谋愈秘,其变愈捷,其见制于人也愈困。哲人之愚,亦职维疾,而何有于愚人之哲邪!以道处己而不靡,以正治四夷而禁其自戕,利不欣,害不惧,王者以安内制外。此物此志也,天下之胥溺而知然者鲜。秦、汉以降,中国日沦,如出一轨,悲夫!

天下之大哀有二,而刑杀无辜者不与焉。君子无以待小人,而死徙中于细民;大国无能拒强暴,而灭亡中于小国。此二者,祸发于不测,势穷于不能避,求免而益趋于害。《诗》曰:“握粟出卜,自何能谷?”诚哀之也。

顿、胡、沈之仅有其国,微乎微矣。楚启申、息,并群舒,服陈、蔡,函三国于嗉,未下咽耳。之三国者,故不得不为之从。从乎楚而犹足以国,则唯其身不系天下之争,楚无责也。会于申而与于好,战于鸡父而与于兵,从于召陵而系于合离之数,于是其国敝,其师熸,其君死,趣不能自立以亡。悲夫!果谁俾之而亡不可救邪?

三国之从于会申,非敢自列于冠裳也。三国者,南即楚久矣,而楚不携之以周旋,三国可无与于天下,而楚亦姑安之。一旦起而与于盟会征伐,吴逼之也。国居淮、汝之交,东逼之吴,而吴通于上国,户牖寄焉。

吴日践蹈其疆域以西向,而三国蹙矣。蹙于吴,则必求纾于楚;依于楚,则不得不从楚以争吴,而国以敝,师以熸,君以死。从楚以争吴,国敝师熸君死,而楚不恤,抑弗获已而请命于晋。请命于晋,而晋无能为也,于是而三国遂亡。故晋之通吴也,无能为陈、郑助,而徒导之以加于三国,授三国于吴,而驱三国以役于楚。三国逃吴以见敝于楚,则终莫能自立,而国并焉。晋人启之,吴人驱之,楚人用之,彼恶知天下离合之情、倚伏之势哉?

祸在目,手姑捍之,而腕已解矣。乃溯其所自始,晋未通吴,天下无三国之迹,非三国之好事以取亡,审已。晋不期而致之亡,楚安坐而收其国。当是时也,智不及谋,勇不给争,欲自己而不听其已,悲夫!

“握粟出卜”,而神莫能告之矣,而后知晋人通吴之害如此其酷也。驱群小国以入楚,而陈、蔡莫能自立;弃陈、蔡以委楚,而宋、郑莫能自固;徒劳无功,弃吴以斗之楚,而齐、鲁交受其伤。帷幄之舛,原野之纷,绝人社稷,俘杀人君臣,血流淮、汝者几

;百年,而彭城以南,尽蕴于楚,斯不亦天下之至惨者乎!见其微,知其著,旷二百年而顿、胡、沈遽有诸侯之事,悼其亡之不久矣。

文质者,人情之化也。人情迁新而不自已,故时质则动于文,时文则动于质。小人动,君子因之;君子动,小人资之。动于情之迁新而不自已者,非可相救者也,故质胜不可救以文,文胜不可救以质。

子曰:“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言动以胜,胜则不可以相救矣。文动而胜趋于名,名者,损实者也,其时君子之患名以丧实,而小人犹惮乎名以制其乱盗之情。质动而胜趋于利,利者,贼义者也,于时君子之患利以替义,而小人资之,则苟可以利而无不用矣。故曰:“质胜文则野”,野者,上下之无分,名义之不立者也。

春秋之始,天下崇质而尚利,尚利以争天下之情不利焉,故一化而文。庄、僖之世,文之胜也。桓、文之霸,管仲、郤縠之为政,恢恢乎张大其国,而天下翕然以动。其在于鲁,益其军,崇其赋,侈其礼乐,而其《诗》曰:“公车千乘,公徒三万。”且将唯恐其国之不为大国也。

故虽臧辰、行父、仲遂之挟盗心,犹拘系于公室之名而不敢毁。襄、昭之际,霸者之政,极于文而丧实,天下之情又弗利焉,一化而质。晋悼不振,继以赵武,列国之卿,晏婴、向戌、国侨崇墨绌儒,以俭相尚。

邢邱之会,始损其礼;悼公之没,遂损其军。弭兵以为仁,弭兵以为义,将以质而救文之流也,而天下衰陵,鄙悖之习,汩于利而不耻。

其在于鲁,毁三军于内,争小国之赋于外,杀其礼乐,亲于蛮夷,苟简自便,唯惠是怀。而执政之臣,资之以替公室而培其家,君逐政移,公然无惮,以极乎逆,则利之兴,名之圮,求为辰、遂、行父而不可得矣。

故曰:“君子动,小人资之。”苟可利而无不用,不忌于名,而乱盗之心无制也。故曰:“名损于有余,利生于不足。”以不足之心,行不足之政,上下不分,名义不立,质胜之害,岂不尤烈于文哉?故曰:“文胜不可救以质”,恶夫人情之激动也。晏婴、国侨、向戌之诐言,以成乎赵武、意如之奸志,而极乎商鞅、吕不韦、李斯之野心,操天下而市驵之。质胜之祸,尤烈于文,概可睹矣。彼云以质救文者,诚所谓小人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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