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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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第1页)

他张嘴,想要回答,想要剖陈自己卑微的爱意,然而长满青苔的鹅卵石打碎这丝暧昧的光景,他踩空了,朝笙压着他坠了下去。

朝笙紧紧抱着许云暮,然後在寒冷的水下重重的吻在了许云暮湿热的嘴唇上,冬夜的水漫过他们的脸,刺骨的寒冷与窒息感包围着两个人,然而朝笙不管不顾,她怀着恶趣味和不怕死的莽撞,将胸腔中的空气全吹进了许云暮的嘴里,她带着恶作剧的心态吻许云暮,然而若有人能看到这一幕,却会震惊於朝笙的吻何其多热烈,靡艳,甚至令人兴奋至窒息。

许云暮的脑海中一片空白,冰冷的水灌入他的鼻腔,刺痛无比,而朝笙那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丶凶狠而绵长的吻甚至让他忘记了自己坠入了水中。

还好冬季的水浅,他们很快沉入了水底,却不至於淹溺。

他在水中坐起,抱住了朝笙,朝笙仰脸,深吸了一口寒凉的空气,水珠沿着她的脖子往下滴落,越衬得脖颈莹白脆弱,她像只吃人心的水妖,明明罪恶满身,却一举一动里都是妖冶的风情。她垂头看着许云暮,居然还笑得出来:「许云暮,你是要这样吗?」

许云暮听到了自己越来越快的心跳声。

他的手紧紧扣住了朝笙纤薄的背,那儿脆弱易折,疤痕凸起,他珍重捧爱的瓷器碎了,却是为了他。

许云暮低头,吻在了朝笙的脖颈上,他的手摩挲过朝笙湿漉漉的背,炙热的温度让朝笙在冬夜都感到湿暖,他的吻毫无章法,甚至弄疼了她,只有纯粹的爱欲动人,朝笙於是抓住了许云暮的头发向後扯去,喘息着骂道:「跳舞不会,接吻也不会吗?」

许云暮湿润的眼睛看着她,他哑声,像是一只乖乖认错的小狗:「那这个……你也教我吗?」

朝笙哼声,低头,再次吻住了许云暮,她身上的水珠随着她的低头而滴落,流进了许云暮的眼中,沿着他的锁骨一路往下,仿佛一道磨人的咒,还好冬夜寂静辽阔,喧嚣遥远,四下并无一人,只有晚风环绕着他们,一刻都不曾停息。

湖畔的夜晚里,他的好感度终於在朝笙难得的温柔里达到了100。

朝笙听到了提示音,却没有去管。她亲吻着许云暮温柔潮红的眼睛,声音缱绻却又薄情:「许云暮,我已经占有了你的人生,却还想要卑鄙的占有你。」

朝笙撒娇般紧紧抱住了他的脖子,许云暮顺从地托起她,额头抵住朝笙,声音低哑:「若你想要,我会亲手奉上。」

——只要你爱我。

小白在一团马赛克中迷茫的发问:「发生了什麽呀?朝朝,好感度刚刚满啦!」

朝笙愉悦得想要唱歌,暂时性无视了她天真的小系统。

许云暮搂住朝笙,任由她肆意描摹他温润的眉眼,他起伏的肌肉线条,他喉结上嫣红的小痣,他衣袖上宝蓝色的袖扣。

曾处心积虑,隐忍不语,可这个人,从这一刻起,完完全全属於他了。

第17章假千金与真少爷(17)

言乔回来时,言乐已经把甜点吃了个遍,眼神都有点发晕了。

齁甜,甜晕的。

不过言乔的眼神看起来比她还晕。

言乐嘴里叼着甜品勺,含糊不清的问:「哥……朝朝……嗝~他们人呢……」

言乔目光呆滞的摇了摇头:「你别管……」,他忽然意识到言乐话里面的不对,「你怎麽知道他俩在一块?」言乐嗷呜一口,吃下最後一勺慕斯:「啊这,不会吧,你不会看不出来吧?」

言乔:???

言乐悄声道:「多明显啊,那天在海边我就看出来了。」虽然喝了点酒,但是挥手告别时,她注意到了那两个人之间气氛不一样!

言乔咬牙切齿:「那你和我说啊——」,看我单箭头很好玩是不是!

言乐饶有兴味的靠近自家哥哥,道:「哥哥,所以你看到了啥,能不能展开说说呀,哥哥。」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他只觉得言乐吵闹。

言乔心力交瘁,他和朝笙一块长大,喜欢是真的,担心朝笙之後在谢家的处境也是真的,养女挡灾何其荒谬,根本不是谢家这样清正的家族会做出来的事情,背後肯定有不光彩的隐情。但今晚他找到湖畔目睹了月色下共舞的人时,忽然就如释重负了——朝朝与谢家少爷两情相悦,简直是最好的结局。

过往所有的细节忽然被他想起,他歆慕的女孩对他其实与对言乐并无太多不同,唯有那个一直跟在她身後的许云暮,能得到她全部的目光。他心里当然很难过,却还是故作轻松地想,这已经很好了。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言乔。他默不作声的离去,甚至在精神震动时分心看了下周围是否有人过来,路上把喝醉了乱晃的几个二世祖哄到了自个儿爹妈那挨训,然後才来找在这大快朵颐的言乐。

他不想理言乐了,现在她露出这麽一副喜滋滋的嘴脸,根本不知道他这一路来无比心酸的心路历程。

言乔挪开眼,冷漠的吐出一句话:「吃完赶紧走吧。」

生活再次平静了下来。

朝笙尽情沉溺於最後的欢愉,她在这个世界的人生在好感度达到100後就会进入倒计时,身体也会迅速衰败下去,虽然对许云暮来说很残忍,但一开始这就是朝笙拿好的剧本。

许云暮开始跟着谢敏行去公司学习,她自然不用,也懒得再维持作为「谢朝笙」时要维持的那些交集,打发时间开始靠看书和等待许云暮,因此不说话时,气质倒真有几分与周瑾相似。

在谢家夫妇的眼中,他们仍然是亲昵的挚友丶一同长大的兄妹,周瑾有时都会惊叹这两个命运如此悬殊的人在这麽多年後还好似初见那年。她已经有了些年纪,人生也看过许多风雨,唯宽容一如往昔,她温柔地想,也许这就是朝朝与云暮的缘分。

夜色四合,许云暮从外归来时,周瑾往往已经睡去,整座庄园,唯有主宅顶楼的小灯亮着,他知道是朝笙在等他回来。

端着温好的牛奶推开房门时,朝笙抱着本书在沙发上睡着了。她向来不怎麽花心思照顾自己,在泛凉的夜里露出半边腰身,一截脚踝,却缩成小小的一团想抵御一点寒冷。

许云暮将牛奶放在茶几上,而後拦腰抱起了朝笙:「在沙发上睡着感冒了怎麽办?」

朝笙揉了揉眼睛,知道来的是许云暮,她自然而然的将手臂搭在了他的肩上,嘟囔:「谢少爷好威风啊。」

身份换了回来後,她丝毫不心虚,在许云暮面前还是牙尖嘴利,另有新的挖苦方法。许云暮爱看她张牙舞爪的模样,他将她用力拢了拢,道:「你这麽说,那就算是吧。」

书本滑落,朝笙正看到前言,作序的人在最後评价这本书,引用了一句话——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朝笙在这一页停留了许久,都给书页折出了一个小角。

她在许云暮怀里乱动:「我的书掉了。」

许云暮无可奈何地按住她:「知道,我等下去帮你捡起来。」

他将朝笙小心地放在床头,然後动作轻巧的把她身上茸茸的白色毛衣脱了下来,准备替她换上睡衣。他的手指滑过朝笙光洁的背,又触到几条交错狰狞的痕迹。他心中一痛,沉默地抚上那些肉粉色的新生疤痕。朝笙气鼓鼓地拍下他略有薄茧的手指:「痒啊——许云暮。」<="<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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