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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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第2页)

温衍点点头。

庄锐笑着抱住了温衍的腰,踮起脚。

温衍急忙把人抱紧了,意会地低下头,然后庄锐就「吧唧」在温衍脸上来了一记响亮的吻。

响得让人怀疑整个小区里的住户是不是坐在家里也能听见。

庄锐面露得意:「我告诉你,我做完啦。」

温衍充满期待地问:「是什麽啊?」

庄锐嘿嘿笑:「等回家,回家我告诉你,不,拿给你看。」

「那我们赶紧回去吧,」温衍握了握庄锐有些凉地手,迫不及待说道。

庄锐点点头,「嗯嗯,赶紧回去……」

很少看到这样傻乎乎的庄锐……哪怕是在他从前跟踪庄锐的时候也没见过庄锐喝醉过。

不知道从前他没看到的时候,庄锐有没有喝醉过,是怎麽安全到家的。

反正换做是他,看到庄锐这模样,真恨不得套了麻袋扛回家里去。

进门把客厅的大灯一开,庄锐脱了鞋子就光着脚蹬蹬蹬地冲进了书房。

「哥哥等一下,拖鞋!」温衍拎着拖鞋在後面追,害怕庄锐不小心撞到哪。

等温衍给庄锐打开书房的灯,蹲在地上帮庄锐穿上拖鞋以後,庄锐已经把电脑打开了。

庄锐挪动滑鼠,打开了自己藏在一个文件夹里的那个程序。

他耗时两个月偷偷摸摸制作的游戏《相遇》终於露面。

「平时背着你,你出门的时候,我偷偷一点点做的,有点点简陋……」

庄锐少见地害羞起来,眼睫毛也开始像温衍初次与他约会那天一样,颤抖个不停,却不住地偷瞄温衍。

人物是他网上找人画的,所有人物都是Q版三头身,画风可爱,但是色调却是冷色调,背景昏暗。

主角是个名叫爱丽丝的男孩,生下来就是在一个住有怪物的恐怖巢穴里,所以爱丽丝一直认为自己也是小怪物,用一只纸口袋罩着头。

人们也就相信爱丽丝是个怪物。

爱丽丝最喜欢在夜晚爬上山巅看星星。

有天一个小星星突然开口说了话,从此爱丽丝和小星星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爱丽丝爬上山巅会遇到很多困难,生活中也会遇到很多责难与妖怪。

为了活下去,为了能够爬上山巅去见小星星,他需要不断想办法克服这些。

随着逐渐升级,小星星化身为一只神出鬼没的柴郡猫。

每次爱丽丝完成了一项重点任务,小星星能从山巅之上的夜空出现在爱丽丝生活中,化身成为任何一个可能的路人或者关键配角。

爱丽丝可以消耗任务点数,换取一次小星星的北极星启明,向着与小星星在现实相遇的道路不断矫正纠偏方向。

但爱丽丝经常会因为怯弱和不自信,在很多的方向和选择上出错,所以点数非常难赚。

游戏里的故事线有好几条。

但每一条最终通往的都是两人相遇,爱丽丝会勇敢地摘下头上的纸袋,与小星星坦诚相望。

最顺利的一条,是爱丽丝努力走出大山後就通过各种线索,和镇上喜欢出入天文馆的一个孩子交上朋友,摘下了自己头上的纸袋。

其次是在进入学校以後的阶段,和一个喜欢听音乐的同学交上朋友,然後摘下了纸袋。

後来是进入城市之後成为了作家,将自己的妖怪生活写下来成名,和一个前来参加签售会的人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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