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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金百成在逃命,在顶着越下越密的雪往裕王府的方向逃命。
有杀意在一路追着他。
一股势在必得的杀意。
但昨夜在京兆府的刑房里,裕王与他说得很明白,今日这桩差事,他纵然办不成,也绝不许与人交手,不得惹出丝毫动静、横生半分枝节。
所以,哪怕他并不认为对方真是自己的对手,此刻也只能逃。
谁会想要他死?
太多了,金百成随口就能说出一串名字,何况还有很多记不住名字的,以及更多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根本数不过来。
因为他实在杀过太多人了。
他一向喜欢杀人,喜欢斩草除根,喜欢不留后患,可自从跟了裕王,有了那身裕王府侍卫统领公服的束缚,杀人这件事就再不能畅意而为了。
斩草不除根,总会有再被草缠上的一日。
可怎么想也没想到,这一日,偏就是他不能动手的这一日。
金百成从来不信什么果报。
必定是有人打探到他今日不能动手,才专找了这个时候找上来。
可是裕王在刑房里对他叮嘱这件事的时候,刑房里并没有第三个人,这样隐秘的事,谁能打探到?
一个武艺足够高强的人,哪怕不懂太多智谋,也能活得很好。
金百成就是这种人。
所以,对追杀者身份的思考,就只在他脑海中简单地停留了那么一瞬,而后所有的精力就全数集中在逃命这一件事上了。
一个习惯了杀人的人,在逃命时总会比寻常人更多几分迫切,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人被杀死的过程中经受的每一丝痛苦,所以他很确定,他一点儿也不想让那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金百成竭力在逃,但还要逃得不慌不忙。
想要他死的人实在太多了,一旦被这些人发觉他正在被追杀,那这股势在必得的杀意就会如这雪天里的一颗雪球,追在他身后越滚越大,越滚越快。
是以他一身略显臃肿的布衣,头顶斗笠,双手拢袖,含胸缩肩,快步走在风雪间,完美地将自己藏没于一个个擦身而过的寻常路人之中。
金百成相貌平平无奇,身量平平无奇,连嗓音也平平无奇。
人生在世,出类拔萃无疑是好的,可金百成向来珍视自己这份平平无奇,便是因为遇到这种时候,这份平平无奇就是一副千金难得的铠甲。
披着这道铠甲,金百成已几度于这股杀意中突围。
只要过了前面那巷口,再使一出调虎离山,彻底将其引入歧路,他就能朝去裕王府最近的那条路直奔而去,不出一刻,就万事大吉了。
彤云弥天,无光,便无影。
快步转进巷口,金百成已着手要在地上刚积下薄薄一层的雪中留下些误导那股杀意的痕迹了,才忽觉巷中有人。
低垂的斗笠边沿遮住了来人的身形,但也能看清,那是一双男人的脚。
且直冲他而来!
金百成筋骨一绷,蓦地抬头,一眼落在来人那张脸上,不由得一愣。
与他的平平无奇不同,那是一张让人过目难忘的脸。
眉如春山,目如秋水,便是叫一重不知缘起何处的急切蒙着,也尽是一派温和,温和得好像能将这天地间一切寒苦尽数化去。
庄和初?
这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金百成不明白,但明明白白的是,那股追了他三条街的杀意,与眼前这人毫无关系。
一愣之间,来人已在两步外顿住了脚步。
而后,就在铺天盖地的风雪里,那人对他拱手躬身,端端正正一个长揖。
“金统领义薄云天,庄某感佩之至!”
莫名其妙。
若在平时,金百成或还有心与他问个明白,可眼下他没有这个闲工夫。
还是逃命要紧。
这虽是个常年抱病的书生,却也是对大皇子最为死心塌地的人,要是让这人觉察有人在追杀他,必是要落井下石了。
生死关头,一颗微不足道的石子也可能是致命的。
金百成斗笠一低,双手拢回那副有些臃肿的衣袖里,一声不吭便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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