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七卷寻找
洛凡隐匿人群中,再次出现在云来客栈内,走到二楼事先让叶香凝在云来定好的房间,把店小二叫到房间内。
“这是一两银子,我在这住一旬左右,没什么事切莫打扰,剩下的钱就当赏钱了。”店小二听到洛凡此话喜笑颜开,点头哈腰连连称是。
洛凡关紧房门,再次把自己的头发处理了一下,重新乔装一番,给自己贴上胡须,让自己变得更成熟些,一切准备妥当,见左右无人,从窗口跳了出去,绕了两圈见无可疑之人跟随,这才走进街对面另一家客栈,上了二楼,轻敲一间房门,开门的是叶香凝,叶香凝展开双臂,抱住洛凡,洛凡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而后小声的说道:
“有什么发现没有?”
“你进云来客栈之前,我发现了有四个形迹可疑的人一直跟着你,这几人身法了得,你施展游龙步,他们也没有把你跟丢。”
“他们跟丢了我们这招引蛇出洞还有意义吗。”洛凡微笑的看着叶香凝,不知不觉潜移默化中洛凡发生着变化,常态的冰冷慢慢融化。也许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忘掉一段感情最好就是重新开始。
“凡哥哥你说他们什么时候能来?”
“这个不好说,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出去办几件事。”
“不用我陪你吗?”叶香凝歪着脖子,甜蜜的看着他。
“呵呵呵!你的任务很重,注意观察。”
洛凡出了客栈找了一间画坊,把吴易牙的画像口述出来,竟然花掉了二两银子,不过凭技术吃饭的,洛凡走访的几家客栈,店小二都说没见过,即使给了银子结果也是一样,洛凡从一家客栈出来后一筹莫展,玉兰城很大,他也不能逐家去寻找,首先很麻烦,再者,惊动吴易牙他们会跑的。想到艾千寻,洛凡就是满脸的自责与愧疚。“这个吴易牙一定要处理掉。”洛凡心中所想。洛凡找了一家酒铺子,坐在角落里,店小二马上迎了过来:
“客官喝点什么酒?”
“一壶青草酿,一碟碎花生。半条狗腿,你这有百花酿吗?”
“百花酿?没有,这么贵的酒我们这哪里有人喝的起啊!”
“金花酒呢?”
“金花酒有,这贡酒就是我们这玉兰城酿的,不过客官这酒很贵,得二两白银。”
洛凡也没废话掏出十两银子递给店小二。店小二一愣,而后脸如开花一般,堆满笑容。洛凡从腰间解下酒囊。小二屁颠的跑到后厨。
洛凡听着酒铺中各种江湖趣事。
“听说教坊司又来了一批新的女官人,可是漂亮。”一青年说道:
“不知哪位大人倒霉,家人连坐,教坊司也不是你我能去的地方,我们这样的人,只能去勾栏里逛一逛而已。”一旁的中年人说道:
“听说那个巫刹门一直悬赏通缉的白发少年,今日在酒楼出现了。”一位刚进门的,大汉说道:
“是吗!那可是五百两黄金啊!”青年人说道:
金钱的威力刺激着人类的贪婪。让不少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怎么?你还想去杀那白发少年?”一旁的中年人说道:
“我还想多活几年呢,那个白发少年就是杀人不眨眼的魔王。”青年想了想马上冷静下来感慨道:
洛凡吃着狗肉,喝着水酒,听着市井趣事。感觉没有什么有用的新闻,起身离开,出了酒楼看到街边的乞丐洛凡眼前一亮,抓了一个小乞丐,一番手段找到了玉兰城乞丐的头头,
这个乞丐头头,是一位,中年丑汉,一身破烂的衣衫。洛凡也没有废话,把艾千寻与吴易牙的画像递给对方,洛凡倒是想把鬼婴的画像给他们,想了想那是自己找死,巫刹宗势力庞大,没找到对方,对方倒方便找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坐怀不乱冷情攻X假戏真做狐媚子受三十六计,李群霄对美人计最为不屑,但要诱敌深入必先以身试险,李群霄顺势将投怀送抱的裴蕴初捧成花魁,捧到最高处,又掐着他的脖子,让他跌落进泥里。裴蕴初生涩却实在动人,口中真情实意不过是保命符,李群霄好奇了,他到底能装到几时?百般讨好是毒药,蜜语甜言最磨人心,李群霄步步沦陷,不求解脱,谁知裴蕴初突然变脸跑路,再见面时故态复萌,挣扎得厉害还当我是青楼里的楚云?放开!情痴便生执念,李群霄穷追不舍,裴蕴初先露底牌,当初认错人,千方百计想骗的人,不是他。爱而不得便生恨,李群霄追逐他,撂狠话想脱身,等我玩腻了再说!李群霄攻心,裴蕴初还是要走。只是没想到,再一次见到的裴蕴初,浑身是伤,气息奄奄,看来的目光带着不安和陌生,小心翼翼地问你是谁?李群霄有千万种方法放过彼此,可他却说我是你夫君。—裴蕴初OS我装作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只是我计划中的一部分别说了,我有自己的节奏。李群霄OS想骗我没那麽容易不确定,再看看。—李是攻,视角主受狗血失忆丶虐恋丶纯爱...
男人仰卧在沙上,看着窗外寂寥的夜空,开始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 这个男人叫杨立,身高177cm,身材偏瘦,得益于曾经的锻炼,人到3o,依旧保养得很好,从警察学校毕业后,没有像大多数他的同学一样,进入警察部门或者到政府机关单位工作,反而选择了极具挑战性的私家侦探作爲选职业。由刚开始从业的菜鸟,成长到后来知名的私家侦探,光景好的时候,也曾经月入数万,当然高收入伴随而来的也是需要承担各种case的高风险。 也正是因爲杨立神秘而充满激情的职业,让当时还是就读于工商学院的学生思琪对其迷恋得无法自拔,最终两人坠入爱河。妻子思琪比丈夫杨立小3岁,在学校时,虽然算不上校花级别,但是在学院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人物。...
大道的后儿子时辰,在一片混沌中醒来。无意中窥探的未来,不仅让祂得以化形,更是与自己未来的恋人结缘。在大哥大盘古感天动地身化洪荒后,悄咪咪的交出部分时间本源作为移民费,正式成为移民洪荒的一员,也开始自己在洪荒养花种草修身养性(×)招猫逗狗愉快恋爱(√)的日常。在三清告别后,御时躺在冰玉床上闭目养神。送走大兄与三弟后,元始转身走到御时身旁俯身握住祂的双手,有些心疼的看着祂。不知是不是强行抽取灵力的后遗症,御时神色看起来有些疲惫。御时忽然睁开眼睛与元始四目相对,调笑着说玉清尊者在看什么元始的耳根一点点染上深红,在玉色的面庞下映衬的更为耀眼。注意1本文是封神榜等神魔小说的衍生,是洪荒流小说2私设较多,不考据3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为旁观者,陆千菱见证了宋莫离从爆红到陨落。穿书后,陆千菱成了宋莫离的豪门千金姐姐。原书里,姐姐坐拥千亿家产,却偏偏容不下流落在外的亲弟弟,对他百般刁难。后来宋莫离猝死,陆家也因此迅速衰败。陆千菱刁难弟弟?忙着享受豪门生活呢,没空。全网热播的姐弟综艺,顶流宋莫离第一期就语出惊人,直言和姐姐不熟。观众都以为陆千菱蹭热度翻车,等着看她笑话。然而,送礼物环节,陆千菱随便挑的礼物是全球限量款名表。选穿搭环节,陆千菱不知道宋莫离喜好,于是直接把整家奢侈品店的男装全买了。观众姐,还缺不熟的弟弟or妹妹吗?后来,陆千菱鞋子磨脚,宋莫离背着她走了一公里。冷雨中,宋莫离把厚外套给陆千菱,自己穿着湿毛衣发抖。观众说好的不熟呢?小丑竟是我自己。陆千菱只想享受钱堆里打滚的生活。没想到不仅迅速爆红,还同时被好几个男人疯狂追求。...
不知道是从地狱,还是从天外冒出来的百万妖魔。一夜之间摧毁了人类文明。人类从食物链顶端,坠入谷底,沦为由妖魔圈养的家畜。无数次反抗,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绝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