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它准备好迎接我了吗?
还有我的过去,我的亲生父母,他们又在哪里?
阿尔弗雷德眼中,克拉克·肯特是个试图通过游历来破除迷惘发现自我的年轻人。在他的身上,阿尔弗雷德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比他略年长些,比他流浪更久,比他更早确定了自己要走的道路,现在正在做义警。
这个联想似乎预示着某种命运。
阿尔弗雷德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道:“给它一点时间。”
住处客厅亮着灯,披萨店老板坐在沙发上,对着门口,以确保能够第一时间看到晚归的家伙,确认他的平安。
克拉克走进门,对方看自己的目光先是松一口气然后怒气逐渐攀升。就像是家长看违反宵禁迟迟归来的熊孩子。
克拉克有一会儿的心虚,但他还是很振奋地与马西莫分享了自己这次惊险的经历。
“哥谭很棒!”
“哦?”
“韦恩是个好人。”
“嗯。”
“蝙蝠侠很亲切。”
“哈?”
也许是因为义警的建议「给它一点时间」,克拉克决定放慢自己游历的步伐,在哥谭待久一些。
这个繁华又犯罪率奇高的城市也值得他这么做。
这里是古典和现代的完美融合,有数百年历史的古教堂和庄园,也有西方领先技术的轨道列车,让上班族通勤变得快捷又便宜,有吞吐量全米前三的海港,使哥谭成为著名货物的集散贸易中心,还有大名鼎鼎的金融和时尚区,高楼林立,灯红酒绿,光亮的橱窗里摆满奢侈品。其中像韦恩大厦这样宏大瑰丽的地标,是观光客们的首选。
它阴影的那一面,是犯罪率高发、流浪汉永驻的街区,比如犯罪巷。
克拉克更喜欢这一面,它才是普通人真实生存的世界,路边有垃圾、毒jj虫和醉汉,垃圾桶永远等它漫出来了才得到清理,白天和夜里都会听到枪声,路边小商铺可能脏乱差也可能是宝藏——当然,前者的概率更大点,不是所有店铺都是披萨店。
在忙完披萨店的事情后,克拉克每天就在哥谭冒险,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了解世界的多面性。
哥谭也从未令他失望,就像开盲盒一样,每天都有不一样的惊喜。
他会深入到巷子尽头、港湾深处,偶尔打个黑工。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深入到小团体的内部。
晚上在码头干活的时候偶尔会被要求搬运危险的货物。如果是以前,克拉克会第一时间制止、报警,但他现在会更小心。
在了解帮派这张无形的网已经渗入到这个城市后,他首先要避免身边的人被自己连累,其次要顾及警察内部是否有帮派的眼线,并且确保能够把罪犯一网打尽。所以他选择先忍耐、克制,根据线索查到背后的组织,再采取合适的行动。
克拉克的这种行为,持续了一星期,直到披萨店长忍不住了。
马西莫把克拉克藏起来的、被刀划得稀巴烂寿终正寝的夹克扔到桌子上。
他几乎要咆哮了:“哥谭不是五星级旅游城市!你晚上能不能安分点?半夜不要出去瞎逛了!”
虽然他们只是房东和租客、老板和雇员、学长和学弟、认得对方家长的室友之间的关系,马西莫没有权利干涉克拉克一个成年人的决定和自由。但他真的不想为克拉克的安危担惊受怕了。如果克拉克出事,作为他在哥谭的唯一联系人,大概率是他要负责叫救护车或者警车或者灵车,打电话通知玛莎她儿子死了,说不定还要在她匆匆赶来哥谭的时候安慰她照顾她帮忙处理后事。
丧事他今年已经办过一次,已经够够的了。
克拉克闷头干活,把新到的面粉搬进来,假装一个没听到家长唠叨的青少年。
杰森给了马西莫一个「我早就说过了」的表情。
他在街头有自己的消息来源,因为自己在披萨店干活,会把当天多余的披萨拿出去交换情报,流浪儿和流浪汉多少会开口和他说几句。他们告诉了杰森披萨店新来服务员的冒险行为,杰森转告了店长。
杰森赌两毛克拉克这个倔脾气不会听老板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换嫁人生军婚超甜超爽超宠被推下水後,流言蜚语满天飞,堂姐又吵又闹说什麽都不愿意嫁给上辈子的首长老公,只因他救了落水的沈槿桃,两人有了肌肤接触。我娶!我嫁!两人当机立断,决定和对方成为革命伴侣。堂姐沾沾自喜,她和沈槿桃的人生将彻底互换,她会过上富太太的生活,而沈槿桃则需要和她上辈子一样守一辈子活寡,她倒是要看看沈槿桃能不能守得住。可谁知道上辈子不解风情的霍北川,竟然开啓了宠妻模式,两人甜甜蜜蜜,沈槿桃更是成为老霍家的团宠。反观自己,抢来的知青对象没有和上辈子一样拿到回城名额,碌碌无为一辈子。沈槿桃,凭什麽!凭什麽你永远都比我过得好!看着眼前歇斯底里的堂姐,沈槿桃揉着酸软的腰,打铁还需自身硬啊!...
讲诚心,文冶杜被弄到不论是幻境还是别时空裂缝中都没半个皱眉头,但当他见到深像以前自己的那个肤色黝黑少年时,诡异沉默。但想了想又觉得,这感情好,直接收拾一顿让他焕发新生,再教训死那堆敢对他打算盘的人。只是,越教越心累,越心累越坦然,到後面再有人针对时,他直接回话三件套你不要动,让我去弄,不然你又长久都动不得人家根汗毛。後面没他事了,他要找回自己时空办法,结果这小子却执拗偏执的敢用性命挽留他一束光照进世界。那束光并不属于他,内心弱小的身躯在拼命呼喊留下来吧,哪怕只照亮路也可以。但光没走,也渐渐从照亮路,变成照亮自己,又开始散发热度,仿佛光会为他停留,所以啊,不论因什麽事,这束光就变成他呼吸间都要关注。别走,我会活不下,真的。—说两句1是那种类型的文哦,Same一个人!2主攻视角,文笔不好,剧情大概不错,作者君描述能力类似于Abo那种平平无奇没有味道的贝塔,可以不喜欢,不要勉强自己噢3题材不长...
我因女友结婚,新郎却是我最好的朋友。面对女友和好朋友的背叛,心灰意冷下,结束了公司的运营,化身驴友,一次途中救起一采药人狗娃。按当地风俗,狗娃将女人和几个女儿都用来款待我。...
北辰,也许几亿年,甚至几百亿年后,我跟你都化作尘埃,在另一个星球上遇见,在广袤的宇宙空间里,我们其实是彼此的星辰月光。此文是甜文,宠文,男主是有嘴的,有爱就去宠,有误会就解释,不会留着误会过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是甜宠文,甜宠文,生活很苦,糟心事很多,不喜欢勾心斗角,不喜欢无脑绿茶,不喜欢心机白莲花,也不喜欢圣母玛利亚,所以都不会出现在文里,想写甜的文,给生活加点糖。就是无脑恋爱文,用词不严谨,不喜,也勿喷,主打一个读者看文开心心情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