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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曹克明睡得很香,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面,他从出生到成长,一幕幕如同电影一般,似真实,如梦幻。他感觉到了曹昂的壮志未酬,感觉到了曹昂的不屈意志,感觉到了曹昂的喜怒哀乐。突然,有一股强大的死气压着他的胸口,仿佛有人掐着他的脖子一般,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曹克明只觉得自己的意识要被曹昂的残魂所吞并,连忙凝神聚气,竭力抵抗威压。绝对不能睡过去,一旦睡过去,自己就彻底消失了。“你只是一道残魂而已,我又何必惧你!”曹克明大吼一声,为自己打气,在气势上又强大了几分。半睡半醒之间,曹克明发现自己与曹昂已经彻底融合为了一个人。他暗暗打定主意,从今以后再无曹克明,只有曹昂。睁开眼,曹昂的眼中多了一丝坚定,多了一丝凝重,多了一丝成熟,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三国出英豪,但一将成万古枯,自己决计不能成为垫脚的那个。只有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才能够在这乱世之中生存下去,才能保护自己的家人不受伤害。天,微亮。风,微凉。空气中的血腥味早已由浓转淡,似乎还带着一股淡淡的青草味。“这次还是多亏了你,不然的话,我早就死了。”曹克明亲了一下绝望惨叫鸡,突然发现肚子里有声响,那是买给周小梦的红霉素。想到周小梦,曹昂突然觉得心里有些难受,但很快便恢复了平静。身为陆战队员,无论面对任何恶劣情况,都要勇敢面对。轻轻将绝望惨叫鸡收入怀中,曹昂轻手轻脚走了出去。家仆们还在睡觉,因为实在是太困太累了,只有几个哨兵还在忠诚地守卫着院子。曹昂走到院子里,几个哨兵看见了,似乎要起来行礼,都被曹昂眼神给阻止。只不过这几个活下来的哨兵眼中都多了一丝敬畏,原因很简单,曹昂昨晚单挑敌将、又强力斩杀数人的英勇表现,彻底折服了他们。身份高贵,武艺高强,不服这样的人服谁?来到古刹外面的草地上,眼见四周无人,曹昂便凝神聚气,沐浴着清晨的凉爽,缓慢地打了一套五禽戏。这一次,他动作更加熟练,功夫更加成熟,灵便厚重更随心意。但系统并没有给他提示,看样子武力值成长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还得一步一个脚印,争取将五禽戏能够熟练地在战场上施展出来。路漫漫其修远,吾将上下求索。打了两遍之后,曹昂已经浑身发热,饥肠辘辘,瞧见古刹炊烟四起,芳香四溢,便掠身而回。“族兄!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早?”曹安明早已起来巡视了一圈,瞧见从外往里进的曹昂,眼中都是关切。“没事走走,不用挂念!”曹昂点了点头,看了看曹安民的伤口已经没有大碍,心中的石头便落在了地上。告别昨日的忧伤,吃过希望的早点,一行人便再次上路。曹昂坐在了一匹高头大马上,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腰间挎着一把大刀,颇有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意味。曹安民已经不适合骑马,还得修养一段时间,则被安置在了一辆马车之中。陈留,己吾。曹操刺杀董卓失败,便逃到了这里,开始招兵买马,但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顺利。征召了一月有余,也只有寥寥五千人马。身为阉人之后,又数次得罪了当朝权贵,成长起来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倒是酸枣城的袁绍,曹操幼年好友,身为四世三公之后,身为西园八校尉之首,号召十八路诸侯共讨****。曹操也受到了这样的邀请。己吾这样的小城,根本就容纳不下五千人马,曹操只得下令在城外驻扎。曹昂领着数十人马,风尘仆仆地赶到了驻扎地,恨不得见一见他那个被称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的老爹曹操。“我爹去哪儿了?”曹昂将手中的马僵递给了家仆,询问守门的士兵。“启禀大公子,主公在主帐议事,吩咐小的:如果大公子来的话,便速去分忧。”士兵连忙回答,并在前方引路。营院虽然布置颇有章法,但仍然看不出来是精锐之师。“也许,精锐之师是要经过血与火的洗礼吧!”曹昂叹了口气道。曹昂便随着士兵走到了主帐门前,士兵便告退。守卫主帐的侍卫都生得孔武有力,一看便是精锐中的精锐,见曹昂到了,连忙拉开了帐门。“大公子请!”曹昂也不客气,左一个大公子,又一个大公子,听起来还挺顺口的。挺身走了进去,曹昂便将众人模样一目了然。入坐主位的是一个矮黑小个,看起来其貌不扬,约莫四十岁左右。但令人心悸的便是他的目光,仿佛能够看透人心一般。整个人呈现出了一种独特的气质,舍我其谁的王霸之气。此人定是曹操无疑!“父亲!”曹昂拱手躬身说道。“来来来,昂儿!你大病痊愈了?”曹操的话语里全是欣喜神色,对曹昂的关爱绝对是发自内心。曹昂是曹操的长子,而且第二子曹丕目前才八岁,年纪相差太大,根本就不能出战。“多亏了我师父的妙手回春,才救回昂儿一条小命。”曹昂接着说道。“华佗那家伙呢,怎么不跑来见我?”曹操沉吟了一番,见到生龙活虎的曹昂特开心。“师父他说想去云游四方,救死扶伤,所以就不来了,特让徒儿告知父亲一番。”曹昂灵机一动,连声解释道。“滚犊子!那臭家伙是什么德行我还不知道吗?他才不会这么说!”曹操脸上洋溢着笑容:“还不见过各位叔叔!”“子修,十年未见,都这么高了!”右侧第一名壮汉笑道,长着络腮胡子,双目炯炯有神。曹昂有些愣住了,小时候的事
;情,谁还记得那么清楚。“这位是你元让叔叔!少年便成英雄,十四岁手刃侮辱他师父的人,以烈气闻名于世!”曹操为曹昂引荐道。夏侯惇,字元让,沛国谯县人,西汉开国元勋夏侯婴的后代,跟随曹操最早,多次镇守后方。“元让叔叔好!”曹昂拱手说道。“恩!”夏侯惇笑道。“这位是子廉叔叔,曾担任过蕲春长!”曹操开始介绍右侧第二位将军了。曹洪,字子廉,沛国谯县人,曹操堂弟,三国曹魏名将。“子廉叔叔好!”曹昂继续说道,这曹洪也生得体态魁梧,浓眉大眼,看起来十分直爽。“恩,小伙子天生就有大将之风,颇有族兄风范。”曹洪也点头称赞,对于曹昂的第一印象还是挺好的。“这位是我的军师程昱!兖州东郡东阿人!”曹昂指着右侧的白衣男子说道。刚出场就有军师了,老爹混得不错嘛!“军师好!”曹昂看着目露智慧光泽的程旭,笑道。“恩,仲德见过公子!”程旭也拱了拱手,回礼道。“坐吧!”曹操见曹昂彬彬有礼,心里也是十分高兴。“对了,子民呢,不是跟你一起吗?这臭小子是不是又偷懒了?”曹洪问道。“他受伤了,得修养两天。”曹昂把之前遭遇黑衣人袭击的事情说了一遍。“可恶的黄巾贼!”曹洪握紧双拳,眼中出现了一股强烈的怒意:“等平定了董贼,我一定带兵将这些家伙一网打尽。”“子廉不用着急,会有机会的。”曹操连忙止住了曹洪,沉声道:“这次将大家叫过来,就是想商量一下我军的下一步打算。”“敢问父亲共招得义军多少人?”曹昂问道,想要去消灭强敌,得看看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才行。“共有五千余人,分为两营,分别由元让和子廉统领。”曹操皱眉道:“如果不是袁本初那厮占据了名头,将义军招去了大部分,我们也不会只有这么点人。”曹昂听得出来,曹操对袁绍还是挺有怨言的。毕竟当年也是一起混过的兄弟,现在差距这么大,谁都会在心里憋着一口气。“袁本初发来信函,自封为车骑将军,要在酸枣集结天下豪杰,共同讨伐董卓。你说我去,还是不去!”曹操虽然有些不愿意,但还是说了出来。“去,当然要去!”曹昂说完,才发现众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不好!抢了军师的饭碗!曹昂瞧向了程昱,发现他并没有责怪的一丝,目光之中竟然有一丝赞赏神色。“昂儿修得胡说!”曹操佯骂了一句,瞪了曹昂一眼,又把目光投向了程昱。程昱倒是不以为意:“大公子,此话怎讲!”夏侯惇和曹洪也饶有兴趣地看着曹昂。“董贼****后宫,滥杀无辜,作恶多端,罪行罄竹难书,天下诸侯必讨之。一旦会盟,身为四世三公、门吏众多的袁本初定为盟主。”曹昂话锋一转:“我们人数虽少,但是可以火中取栗,趁机壮大。”“好!”“好一个火中取栗!”程昱都忍不住拍掌称赞。曹操也点了点头:“那就这么定了,我们先去会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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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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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周越,一个普普通通,简简单单的高中生。我没有什么特长,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缺点。就是很普通,很正常。对,就是正常。和作者的其他作品里的人公相比,我就是两个字,正常。若是说我唯一的特点,我自己认为,是脾气好吧。我都没怎么生气过,待人接物也特别好。也许,我就是人们所说的那种烂好人吧。今天,也是个普通的早晨,我像往常一样,准备着早餐。...
沈既白意外死亡之后被投放到了某颜色网站金榜爆款P文当中,扮演被五位渣攻玩的团团转的舔狗病弱炮灰,需要刷满每一位渣攻的爱意值和虐心值。看到剧本,沈既白挑眉换乘恋爱??实际上沈既白(被抓着脚踝拉回床上)这把高端局,是冲我来的!!沈钦州线沈钦州有一个小侄子。沈既白漂亮,可爱,脆弱到一阵风就能吹倒,但内心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种。欺负同学,抄袭作品,仗着权势横行霸道,和乖巧白嫩的外表完全不一样。沈钦州对小侄子非常失望,渐渐的也就疏远了。就算意外同居,沈钦州也只打算两人互不干扰。直到有一天,沈钦州看见楼下送沈既白回来的少年,对方伸手揉了揉沈既白年的脑袋,说笑几句,暧昧无比。沈钦州听见门响,眼里的光黯淡下去,单手取掉鼻梁上的眼镜,在沈既白准备开灯的时候把人推在了鞋柜前。吻密不透风的落在少年嫩白的脸颊,嘴唇和喉结,男人声音低沉沙哑。沈既白,你是想脚踏两只船?司云峥线司云峥和沈钦州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直到两人喜欢上同一个白月光,司云峥的想法就冒了出来他要击垮他。沈家有个假少爷的秘密被司云峥率先知道,他打算略施小计让假少爷扮演真卧底。沈既白和司云峥两人是典型的合作关系,事情败露那一天,冲天的火光吞噬掉沈既白的身影。司云峥破天荒的把人从火海里捞了出来,抱着少年,走在阴暗的小路上,就算手上都是鲜血也不在乎。他仔仔细细检查着沈既白的身体,确保没有受伤后,脸上闪过一丝痴狂。司云峥低头吻了吻少年的嘴角。你终于是我的了。随后,抬头盯着远处人群里的沈钦州,现在,想法改变了他要弄死他了。裴刑,裴星野线裴家找了一个冲喜的盲人新娘。小盲人是家里保姆的儿子,可怜且脆弱,被裴星野照顾的时候,乖巧的像一只猫。全心全意的相信裴星野,就算被送给身体不好的哥哥裴刑,也不会有任何的怨言。裴星野以为自己不会在乎这个小瞎子。结果看见沈既白被裴刑照顾的愈发白净漂亮,连常常挂在嘴边自己的名字也换成了裴刑的名字,裴星野彻底坐不住了。裴刑在洗澡,水流声传进卧室,沈既白紧张的坐在床上,突然听见传来的脚步声,沈既白小声喊了一句。裴刑?裴星野没回话,只是抓住沈既白的手腕,把人压在了茶几上,嘴唇含住沈既白的耳垂。水流声还在继续。沈既白惊慌的推拒。你是裴星野!裴星野一口咬在沈既白的唇上,舌尖毫不客气的探了进去。方吟年线待加载阅读须知1各种修罗场,主角攻暂定五个,都带点渣的属性(由于写替身梗,第一个攻沈钦州和第二个攻司云峥都c,其他三个攻洁也c)到最后被虐心虐肺追妻火葬场。(虐攻不虐受,极度攻控慎入)2攻略线,带系统,受撩且自知。3本质狗血万人迷文,受是漂亮阳光乐观小作精(有大部分对受的外貌描写,就喜欢写漂亮小宝,介意勿入~)4阶段性恋爱,结束一段恋爱才会进行下一段。...
「你好,您的月票榜已生成。林向南点开月票榜单,和他预想的一样,第一永远是那串英文ID。他放下手机,来到文学社,和成员们讨论与文学相关的内容。这时,文学社大门被推开,进来了一个人。林向南彻底炸毛了。什麽?你难道不知道他是我最讨厌的人吗?这是一个有关于文学梦的故事,主角在高中最重要的文学大赛被人污蔑为抄袭,至此不敢动笔,直到上了大学以後,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那个他口中最讨厌的人,关于他们之後会有什麽样的展开,详情请见下文。」作品阅读前言小学生文笔,偏休闲文,主角会飙脏话,雷勿入。内容标签甜文成长校园轻松暗恋救赎其它文学,梦想,成长...
事情生在我当兵的时候。有一次因为操劳过度,导致扁桃腺炎,烧住院。负责照顾我这个病房的是个年约三十的护士名叫琪惠,皮肤白皙,胸前两颗爆乳几乎要挤破衣服,我想或许是因为生了小孩,分泌乳汁的缘故吧。她讲话声音非常温柔,有点娃娃音,脸也是娃娃脸。只可惜医院正式护士穿的全是裤装,无法看到她的腿,对于有点恋腿癖的我来说不禁打了一些折扣。当时是夏天,天气很热。在医院的第二天晚上我打着赤膊,只穿了一条内裤就睡了。可能因为还在烧,整个头脑昏昏沉沉的,睡得很熟。到了半夜,我感觉老二那里凉凉的,而且好像有东西在动,于是微微张开眼睛,竟看到一个穿着护士服的女人正跪在我的床边吸吮我的鸡巴。我不动声色,继续装睡,但眼睛一直保持瞇瞇的在偷看。这个女人不就是琪惠吗?她这是怎么了?有这么欲求不满吗?竟然在这么危险的地方就弄起来了,旁边还有病人耶!而且就算旁边的人都没现,我也会现啊!我只是病了不是死了耶!一个正常的男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会不醒来,怎么会不欲火焚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