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心魔使徒那温和而又恶毒的声音,如同一根淬了剧毒的钢针,精准地,刺向了苏媚儿神魂中最柔软、也最脆弱的地方。
“你渴望的,究竟是他的爱,还是他所代表的……权力?”
这个问题,如同一道惊雷,在苏媚儿的识海中轰然炸响!
嗡——!
不等她做出任何反应,周围的世界,再一次生了剧变。
叶冰裳用【秩序之鼎】撑开的那片“清醒”空间,在她的感知中,如同镜花水月般寸寸碎裂。拓跋燕的怒吼,冷月的杀气,蓝慕云那沉稳的身影……所有的一切,都在瞬间离她远去。
她的世界,只剩下了她和眼前那个笑意温醇,眼神却冰冷如渊的心魔使徒。
“看来,你还没有想好答案。”
心魔使徒微笑着,对着她,轻轻一指。
“那么,就让我来帮你看看……你的‘未来’吧。”
刹那间,天旋地转。
当苏媚儿再次看清眼前时,她现自己正身处一座悬浮于无尽星海之上的巍峨神殿之中。
神殿的中央,九尊颜色各异、散着无上法则气息的古朴神鼎,正围绕着一个巨大的、燃烧着混沌火焰的熔炉,缓缓旋转。
而在那熔炉之旁,一个她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正负手而立。
蓝慕云。
只是,此刻的他,与苏媚儿记忆中的那个主上,截然不同。
他身穿一袭用星光织就的黑色帝袍,头戴平天冠,周身环绕着九色神光。他的脸上,再也没有了平日里那标志性的、玩世不恭的懒散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俯瞰众生、视万物为刍狗的、绝对的冷漠与威严。
他就像一尊没有感情的神明,一尊执掌着宇宙生灭的无上主宰。
苏媚儿的心,没来由地,狠狠一颤。
“你们都来了。”
那“神明”般的主上,缓缓开口,声音不带一丝情感的温度。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一道道熟悉的身影,被无形的法则锁链捆缚着,从神殿之外,被押解了进来。
叶冰裳、冷月、拓跋燕、龙清月、秦湘、柳含烟……
她们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带着难以置信的绝望与悲伤。
“蓝慕云!你疯了!你要做什么?!”拓跋燕第一个出了愤怒的咆哮,她疯狂地挣扎着,身上的力量如同火山般爆,却撼动不了那法则锁链分毫。
“做什么?”蓝慕云的嘴角,终于勾起了一抹弧度,那是一抹残忍到极致的、冰冷的弧度。
“自然是……物尽其用。”
他伸出手,指向那尊燃烧着混沌火焰的熔炉,声音如同最终的审判。
“九鼎已齐,但想要铸就那柄足以斩断一切因果、逆转万古轮回的【戮仙剑】,还缺少最后的‘剑魂’。”
“而你们,我最亲爱的‘鼎主’们,你们的神魂,与神鼎法则常年相伴,早已成为了这世间最完美的‘养料’。”
“用你们,来为我的无上霸业,献上最后的价值。这,是你们的荣耀。”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如坠冰窟!
“不……不可能……”叶冰裳的脸上,血色尽褪,她那双总是闪烁着理性与秩序光芒的眼眸,此刻,只剩下了无尽的悲凉与心碎,“蓝慕云,我曾以为,你是这乱世唯一的希望……”
“希望?”蓝慕云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他嗤笑一声,“我,即是终点。何须希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