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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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再试一次最后一次(第2页)

我抓抓鼻樑,没再说话。

站在宋钦文的视角来看,他和我的第三次相遇是在寿丰,而这却是我记忆里和他的第一次相遇。

从西班牙回国后不久,暑假结束,我又回到大学。一次社团聚会的时候,有人提议玩转酒瓶游戏。我们鏖战一夜,天亮时实在撑不住了,社长便叫停游戏,在纸上结算积分。不出十分鐘,我就变成了全场唯一一个需要接受惩罚的可怜虫。

没办法,愿赌服输,所以隔天一早,我就抱着一沓连夜赶製的个人简歷,在人民公园的相亲角找了个位置,耐心等待整个戏剧社前来围观。

我刚一站定,就有几个阿姨衝上来夺过我的简歷。她们一边认真阅读,一边皱着眉头交头接耳,分析我的专业毕业后能不能找到工作,月薪多少,前景如何,人到中年会不会被房贷压垮。她们讨论得很投入,很激烈,搞得几个戏剧社的朋友们来了又走,一边衝我摆手,一边捂着肚子笑得不行。

好不容易送走那几位阿姨,我以为自己能休息会儿了,神经才要松懈下来,一道阴影却突然从天而降,牢牢罩住我的整片视野。我抬头,看到一张不认识的脸。

我确定我没在学校的戏剧社里见过这个人。

他从我手上接过一张简歷,低头扫了眼,说:“郑慈……”

说来有些神奇,这个人故意把尾音拖得很慢,很长,却没让我產生任何不舒服的感觉。我恍惚一瞬,听到他问我:“这是你的名字?”

愣神的间隙,我点了点头,还是搞不清这人的来意,只好沉默地盯着他。片刻后,他把看完的简歷还给我,大大方方地笑起来:“你喜欢游泳吗?”

我更糊涂了:“还好。我会游泳,但是不太擅长。”

男生摸摸下巴,换上一副瞭然于胸的表情,又问我:“那你关注过游泳比赛吗?有没有哪个很喜欢的运动员?”

我有种直觉,这个人奇怪归奇怪,但他似乎没有恶意,也不像要拿我寻开心,找乐子,所以即使平时不太关注体育赛事,我还是回答了:“你现在问我这个问题,我只能想到舍斯特伦。好像很少有运动员过了三十岁还在巔峰期,或者在大赛里夺冠吧?我觉得她很厉害。”

话音落下,我看见男生点点头,点评了句:“你喜欢那种活得像传奇一样的人。”

我被他彻底搞糊涂了。他不是抱着相亲的目的才来到相亲角的吗?为什么要站在这里和我没话找话?难道是我今天穿得太内行了,所以他想从我嘴里套出点相亲市场的内幕?

算了,别解释了,乾脆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就当我风雨无阻,在人民公园相亲角站岗站了十年吧,没关係。我抬手指向不远处的几个阿姨,小声说话:“如果你想找女朋友,可以去那边看看。那几位阿姨家里都是女儿,条件不错,外形和年纪应该都能符合你的要求……”

我还没分享完脑袋里的情报,一个新的问题又落进我的耳朵:“郑慈,你要不要和我交往看看?”

我一愣,他又从我手上接过所有简歷,动作流畅,表情自然,好像他早就想这么做了。他说:“我可能永远都没办法成为像舍斯特伦一样传奇的人,但是谁知道呢,至少你会成为我的动力之一。”

我惊呆了。人生总是这么充满戏剧性的吗?我看着眼前这个口无遮拦的陌生人,一下忘了要怎么合上嘴巴。半分鐘后,这位陌生人想到什么,抱歉一笑,声音随着五官舒展开来:“忘了说,我叫宋钦文,是个游泳运动员。”

宋钦文?我正琢磨自己是不是在新闻报道里见过这个名字,就感觉手心一热,整隻手都被人握住了。

宋钦文一手拉着我,一手抓着一沓白花花的纸,二话不说就朝公园外面走去。我一时害臊,赶紧甩了两下手,他却抓得更紧了,脸上仍是笑眯眯的。我避开他的目光,忍不住胡思乱想:不愧是运动员,力气竟然这么大,一个人可以顶两个专业绑匪了。

半晌,我们走出人民公园,宋钦文在路口松开我的手,用另一隻胳膊牢牢护住那些可笑的简歷,没有半点还给我的意思。我还没想好怎么开口,话头又被他抢了过去:“反正你也不需要这些东西了,我先拿走了。”

我半天才憋出一句:“谁说我不需要……”

宋钦文打断我的话:“你现在的相亲对象不是我吗?这些东西应该没用了吧?”他抬手拦住一辆出租车,随即拉开后排的车门,偏了下头,示意我坐进去,“走吧,你要去哪?我送你。”

我糊里糊涂地坐进车里,糊里糊涂地报出目的地,最后糊里糊涂地下了车。一眨眼,出租车唰地一下开走了,只剩我和宋钦文留在原地。临走之前,他拿出手机,存了我的电话,又加了我的微信,动作一气呵成。夕阳洒下来,他看了眼时间,朝我挥挥手机:“那我们明天再见,约会地点发给你了。”

我低头一看手机,微信上真的收到一条定位。

我有点哭笑不得。除了名字,我对宋钦文这个人一无所知,他怎么能自说自话到这种地步?隐隐约约地,我有预感,宋钦文大概率会成为我这辈子见过的最不可理喻的人。可是他一个人放弃逻辑,在这里胡闹也就算了,我的理智竟然也在不知不觉间受到蛊惑,烟消云散。鬼使神差之下,我点了点头,回答他说:“好。”

那天晚上,我躺在出租屋的床上,在网上到处搜索宋钦文的新闻和比赛录像。看着看着,我感觉心口一松,整个人渐渐放松下来,就这么抓着手机睡了过去。

梦里,我好像看到宋钦文头戴橄欖枝花环,穿着白色的运动服,和另外两个人一起站在高高的领奖台上。他一手抓着金色的奖牌,一手高举捧花,笑容比闪光灯更加刺眼。接着,画面飞速缩小,所有顏色都尖叫着褪成黑和白,压缩进一张薄薄的报纸,四周则是密密麻麻的文字。

醒来时我还记得那篇人物专访的标题:《宋钦文:在蒙特利尔的水中成为雪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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