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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几百人,一路小心谨慎了探索四周。由于食物匮乏,外加山高路陡行动十分缓慢,好在想要修道长生的心,无比的坚定。一路翻山越岭,克服了各种艰难险阻。
皇天不负苦心人,在我自己都要放弃的时候,居然听到了巨大的响动声。精神抖擞的我招呼众人往打斗的方向前进,希望可以捡到一些天材地宝或者基本修仙功法。
不畏艰险的赶了大半天路以后,来到了交战地点。只见四处山脉滚石滑落,一片残垣断壁。刚想招呼众人四处搜查看,是否有可用的东西。结果天上突然出现一个黑影逐渐放大,当众人发现不对劲的时候,才开始逃跑,可是已经晚了。
来到事发地点以后,我是跑得最快的一个,可以说,那是透支了体能,本身我的身体素质,又是这群人里面最差的一个。仗着自己年龄有点小,应该说个子有点矮,平时还忽悠着人背着我跑。到这生死危机时刻,我也不想拖累别人,大吼一声,大家分散逃跑。
山是我们队伍里面最强壮的,平时也是他负责背我。没想到,在这生死时刻,他依然拖着我跑。可是人族这小短腿,哪里快过呼啸而来的妖兽。我只知道在昏睡以前,被人丢出去了,再次看见阳光的时候,已经过了三天。
当我奄奄一息的被人挖出来的时候,身边就只剩下了三十六个人。原本我那气势恢宏的300来人,现在只剩下三十六人了。对于他们这群经常狩猎的人来说,生死早已看淡,但我还做不到。
我精神恢复以后就询问起了事情的前后经过,从存活的族人口中了解到,这个妖兽是已经死了的。而且他们还在更远的地方,也发现了一具妖兽尸体。经过他们的推测,只不过是两个妖兽在互相搏斗的时候,被另外一只妖兽打飞过来,恰好撞在了我们的身上。
由于妖兽体型实在太过于庞大,我们逃跑不及,所以被压死了。我之所以活下来,是因为山他们几个,把唯一的小坑留给了我。而他们自己,趴在了四周充当了基石,这才让我,没有被妖兽压死。这也是老一辈族人,流传下来的经验。生死时刻,保下最强的一个。
看着死无全尸的山,木,草,泥,马,果,这可是跟自己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我虽有刻意结交的成分,但我对他们何尝又不是真心。
依稀还记得,当初山对我说:呆,我知道你为什么,会成为我们部落里面最聪明的小孩了。因为你是我们所有人当中,第一个有名字的,所以你最聪明。我要是有了名字,也一样聪明,而且我还比你强壮。你既然这么聪明,不如给我也起个名字呗,你说什么最强。
我反问,你觉得什么最强大?
山,回答,我觉得山最强大,它又高又大。随后他恍然大悟的说,我懂了,以后我就叫山,山是最强大的。
草反驳说,我觉得山不是最强大的。最多的,才是最强大的。呆你说这个世界上,什么最多?
我随口回答,当然是草了,随处可见,而且任何地方都可以生长,生命力极其顽强。
草,兴高采烈的说好,我以后就叫草了,以后不管到哪里,我都能生活。
木问,呆你觉得,什么长得最高?我觉得,我个子是部落里面最高的,我还想长得更高,保住这个第一。
我回答,你看见没有?那个就是果树,也叫木头,它长得是最高的。
木说那好,以后我就叫木了,我要长得比所有人都高。
另外一个非常彪悍的姐姐说呆,你觉得什么最有用,我就叫什么。要是听着就管饱,那就更好了。
我直接翻了个白眼说,果子就管饱,听着都管饱。现在咱们天天吃果子,好多人听到果子,都觉得饱了。
彪悍姐姐拍出胸部说,以后我就叫果了。我可记得,在没有呆以前,有好多大姐姐们,都是饿死的。我觉得果是最有用的,你们都不如我。
呆,等你长大了,我帮你生孩子,我可是部落里面最强壮的女孩。看你这么弱小,以后也不会有女生看上你。咱是好朋友,我才帮你。不过先说好,我得先帮《山》生完孩子,再帮你生,你实在是太小了。
有人名叫马的,也有人名叫鸟的,也有名叫篱的,反正千奇百怪的,看到什么就叫什么。几百个人,几百个字。我想给他们取两个名字,非不同意,都说一个字儿就行。要和呆一模一样,只叫一个字儿就好。
我再回想到前些天,还大包大揽的说,要带他们修仙长生,更是要带着他们去,抢遍修仙界的漂亮仙子做老婆。就是那位果姐姐,我也给他打包票,要抢个好看男仙回来做压寨相公,那时好不快乐,好不高兴。现在物是人非,天人永隔,那些豪言壮语,终成了镜月水中花。
连这茫茫大山都走不出去,何谈修道长生。我终究是,为了一己之私,害死了诸位小伙伴。
凡人世界人死不能复生,但这是修仙世界,一切皆有可能。只要我不死,总有一日,可以复活这些小伙伴。往后人生,不再是为了长生而修仙,起码没有复活这些小伙伴以前,不配做快乐神仙。
;跟自己找到了人生目标,又重拾信心,认真思考,要如何才能走出这大山。现在终于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不管你有多么的才华横溢,没人提点,你始终是废人一个。虽为现代灵魂,但与世隔绝。哪怕你是金子,深埋在沙土当中,也永无发光之日。
冥思苦想,始终毫无办法,只能先把这200多族人的尸体,先进行掩埋,再从长计议,总不能让他们抛尸荒野吧!虽然自己身体孱弱,但想到山,木,果,草四人,用自己身体,为我争取了活命的机会。在生死时刻,一群人都没有抛下我。
如果他们自己逃跑的话,活下去的机会更多。我终究不是一个无情的人,拖着虚弱的身体,亲自参与了挖坑。只是在挖坑的过程当中,无意间挖出了一坨黄金,这让我哭笑不得。若论前世,那的笑开了怀,可在这洪荒,毫无卵用。难道我从土里把金子刨出来,看着发光用?
突然我记上心头,对呀,金子深埋地下,它不能发光,但是刨出来,不就可以了吗?此时此刻,这一块金子,不和我一模一样?想要翻身,想要散发光芒,只有天翻地覆,这样我才可以重见天日。
仔细思量了一下洪荒的情景,鸿钧道祖既然不准我修仙,想来其他修仙者,也不敢教我。唯一不买鸿钧账的,那只有巫族他们。巫族,不敬天不敬地,至尊盘古,想要在这洪荒生存下去,只有找到巫族做靠山。
这次,这两只妖兽是在外面打架,要是到我的族地里面打架,那整个族群,还不瞬间被抹平,那是一点反抗之力都没有。巫族,必须要想办法投靠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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