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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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1页)

我和程策被禁锢在了岛上,这令我间或想到囚禁在瀛台的光绪皇帝。我想哪天我被喜怒无常的裘路衫药死,我将用颤抖的手指在当空写下“斩裘!”。

裘路衫脾气变得阴戾,控制欲强到了病态。

我与程策吃了上顿有下顿,过完今日没明朝。

房子里一切通讯设备都被摘除,连同挂电视机的墙都被拆成光秃秃。看守的人分三批一天24小时轮班,屋外有,屋里有,一觉起来打开房门都能看见大块头,别着耳机线,不时对着对讲机嗡嗡几句,口袋里鼓囊囊的,想必揣了武器。

老式建筑,如一副挤压过度的胸腔,深长的走廊两旁挤满了房间。墙纸、地板,一律是死僵死僵的颜色,笨重的家具散发着暮气。窗户本就小得像碉堡上的洞口,还蒙着重色窗帘。

就这么透不过气来的空间,还塞这么多的人。

白天我都让程策推我出去,只要天气过得去,就呆在院子的露台上。

无所事事,加之有伤在身,我天天睡懒觉。程策每天赶在我起床前来看我的腿。我穿宽松长裤,他把裤腿一点点卷起来,露出膝盖以下,然后用手轻轻抚摸绷带,问我“今天疼差些了没?”

小腿的肤色与他处形成骇人差异,苍紫色的,坏掉了一样。他第一回看见,恸然地将这双腿揽入怀中抱了很久。

“都是因为我。”他啜泣着。

我哎哟了声去推他:“你好好的就行,其他的事都有我。你也不要顶撞裘路衫,他要耍威风就让他耍。”

我们的处境,纵使再痴钝,他也认清了。而他需要花些功夫去接受。接受父亲这棵屹立不倒的大树霍然倾倒,接受大树倒下后铺天卷地恶劣的天气,接受被鹊巢鸠占,接受他崇拜的兄长的真面目。

接受任由挥霍的每一天变得来之不易。

我也花了点时间接受。我做梦都没想到今天这个光景。

程奔风水学捯饬了半天一命呜呼,裘路衫和程简玩起了起兵造反,挟天子令诸侯,我一个出了局的还能被拖回来升官发财死前夫。

我没有遵从个性去硬碰硬,各方面条件不允许我这么干。

上中学有段最艰难的日子,我挨打,金詹久帮我而跟着挨打,迫于二舅的难处,我不得不服软装弱。我发现,人一旦变弱不再强势,世界忽然间就对你宽柔起来,我成了一个只是出身有点问题的可怜虫。但这不代表那些转变态度的同学良心发现,改恶向善,不再是贱人。后来随着金詹久考去外地上了大学,我的虚与委蛇宣告结束,他们再次本色尽显。

裘路衫也一样。我表现得弱势些,这里的空气就更友好,在外厮杀后来到这里,他有港湾的归属感,他更愿意听我的话。

裘路衫隔三差五上岛来,一呆就是大半日。总是带一堆文件过来,讯问我、向我商量。与其说商量,很多时候更像索取,总之我们必须得签字,要想成功拒绝他,我得拿出足够令他信服、足够照顾他面子的说辞。

程奔对裘路衫的评价很中肯,他是个办事的人才,却不擅长决策。裘路衫对于这一点也有自知之明,可他不允许别人看出来,但凡我说两句实话——从客观阐释问题的角度,他都要破防,暴跳如雷。

一般只有签字的时候,我才叫程策过来。裘路衫待我极为轻浮,我不希望程策看到。

裘路衫在外面经常碰一鼻子灰,过去他能忍,再难看都要笑着,如今用不着忍了,他这煤气罐上了岛就对我爆炸。那副嘴脸,就像在外混得不如意,回家拿老婆孩子出气的废物。

裘路衫不像会喜欢男人,只是,程奔享受过的,他都要享受,他不挑。

他偶尔会带几个亲信手下上岛来吃晚饭,我和程策被邀请上桌。我被安排在上座,与裘路衫并肩,象征着我和他同为家主人的身份。

闲聊几句,他便指着一道菜对我说:“给我夹一个。”

程奔都从来不指挥我夹菜。我还是给他夹了。

食物夹过去,他擎着筷子来接,拿筷子头来碰我的筷子,脸上笑吟吟的,酒精染成殷红的眼角饶有调戏意味地瞄着我。

我找了个借口叫佣人把我筷子换了。

程策记得我的叮嘱,没直接吵开,撂下碗黑着脸走了。

来的客人对着程策离去的背影发出一阵阵打嗝似的哂笑。裘路衫拿筷子点了点那个方向,玩笑道:“小孩子脸皮薄。”

我换筷子的举动让裘路衫惦记上了。

用完饭,多留了会客人,他摸到我房里来。我喝过的水杯放在床边的西式圆桌上,他拿起来把剩余的水喝了,喝完酒酣耳热地凑过来,盯着我脖子看。“洗好澡了?”

裘路衫这人的欲望十分强胜,对食物、对权力、对认可与恭维,对一切奢望过的东西。他就像常年填不饱肚子的饿鬼,有朝一日终于能吃饱饭,却依然恐慌于饥饿感,每顿饭都大嚼大咽,胃袋装满了,眼睛还四处探。他看任何东西目光都是饥肠辘辘的。

他就这么饥肠辘辘,像看到一块肉似的看着我。

有时我觉得他可怜。

他对我动手动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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