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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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因为每天菜单不同的原因?所以大家对于涨价这件事,并不感冒。”

“或许他们心里就是觉得你做得饭菜,一千都不贵呢。”

“才百出头没什么咧,越越你就放宽心烧你的菜,剩下的咱们都能帮你解决好。”

邓一珩和路仁贴心地说。

“也是,那你们忙去吧,留下三位厨子帮我就好,周锐良,今天开始批准你拍摄素材。”

周锐良没想到凌越来真的,随即拿出自己的拍摄设备,“得咧,我的机器终于能够的彻底的发挥用途了。”

凌越交代完,这才真正投入到做菜当中,首先第一道菜是金桔红红烧肉,她做过多种多样的红烧肉,但金桔红烧肉是第一次做,肉生痰,金桔化痰,二者一起入相辅相成,吃完一块肉再吃金桔,妙幻无穷。

金桔她选用的是已经全橙的金桔果干,蜜饯款,能过直接吃的那种,而且在这道菜不能用鲜的金桔,因为一炖就烂。

金桔这水果哪哪多事宝,带着皮吃营养价值极高,就是果皮的味道不太好,部分人接受不了这样的口味,但凌越很喜欢,甚至还打算在农场里种植金桔。

首先只见凌越拿出一块红白想相间的五花肉,加入清水锅里,加葱姜和黄酒煮水,再加入少许胡椒粉。

“其实这煮肉的水可以拿来煮一碗面,就跟肉汤面一样,味道也很绝,以前的老人都这么做,面里有肉味。”凌越一边捞起红烧肉一边说。

“那要不要帮你留点儿?”唐怀远要倒水的动作顿住。

“留着,就算不煮面我待会也要用到,等到下班,到时候煮一锅面每人一碗。”

刚走进厨房的路仁听到凌越的话,顿时开心大笑:“好耶!”

在外头位置靠近厨房的食客们听到厨房内的动静,显然已经习惯,真好吃的员工们又有好吃的了。

路仁没有在厨房逗留太久,放下点单的纸张后就离开了。走之前还是一蹦一跳的呢。

煮好的红烧肉,在猪皮上抹上一勺酱油上色,接着一百八十度的油温下肉。没多久锅里传来轻微的爆炸声,“蹦蹦蹦”三声,但厨房里的四位厨子显然已经习惯,面不改色,甚至躲都不带躲。

红烧肉炸好后,一整块都是金黄色,猪皮要更红一些,因为抹了酱油的缘故。这时候直接吃都很香,但凌越没给他们吃,而是将五花肉放在不规则形状的自然木头锯下来的砧板上进行改刀。

先将五花肉长的两端切一片薄薄的肉下来,保证肉两侧平齐,接着在肉上面竖切三刀,再横过来切成正方形的块。

这次的红烧肉做法和往常不一样,凌越没有把肉整块地切下来,而是在底部留有一丝连接,而片下来的两块肉也切块,跟着整块五花肉一起炖。

切好后就是炒料的步骤。白芷、草果、栀子、桂皮、白蔻、葱姜蒜和冰糖等这几种大料一直倒入锅内,这些材料可以很大程度地激发肉香。直到香料的复合香味被煸炒出来,再倒入刚刚煮猪肉时的汤水,稍微搅拌一会儿后加入猪肉,汤要沫过猪肉表面,在加入已经炒好的糖色和盐,再加一些她自己闲暇时候制作的提鲜提味的黑松露,在部分菜里能够代替味精。

大火水开后转小火慢炖一个半小时的时间,红烧肉得慢炖,熟的过程中味道能够更好的渗透进去,和快炒不一样,还得是越慢越好。

在炖肉的过程中,凌越也不闲着,将东坡牛排所需要的食材全部准备好。

东坡牛肉是上过国宴的一道菜,今天她不做东坡牛肉,做个改良版东坡牛排。

一块扎实的牛肋,其好吃的程度相当于猪肉五花。

“把这块牛肉切成三份,冷水下锅焯水。”凌越和唐怀远说。

“好,分大小这个我擅长。”西餐可太多的菜要分大小了,他熟练工。

时间很快过去,直到正在炖煮的五花肉传来浓郁的香甜气味,凌越这才开盖加入金桔、青笋球和萝卜球三种配菜。直到青笋和白萝卜熟了之后先捞出,再将捞出五花肉。五花肉在盘子的中间,白色的萝卜和青色的青笋和青桔摆在五花肉的边缘的,刚刚那单独切出来的碎肉……就她们内部人员自己吃吧。

此时这道菜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九十八,接下里就是将锅里汤汁残留的大料挑出,再将汤汁进行勾芡,汤汁里加入水淀粉、老抽、香油,锅铲打圈搅拌的,直到汤汁变得浓稠,淋在摆好盘的五花肉上,这样一道美味的金桔五花肉完成。

青红色的萝卜青笋球特别显眼,给五花肉整体视觉提升了点清新的感觉,金桔的颜色要比五花肉更淡一些,证明五花肉非常入味,这样一道菜129.9元,在场除了凌越之外都觉得还是太便宜。

388才对!

直到五花肉被端出去,几人都没有回过神。

今天第一位点餐单的人是马文宣,她一个人先代替贪吃小队点完了三道菜,本来觉得自己可以忍住等到她们人全来齐后再吃,但她实在高估自己了。

根本把经不住好吧!!美食当前谁当君子才是笨蛋!于是马文宣舔了舔嘴角,手握着筷子伸向红烧肉前,在夹之前还信誓旦旦:“我就先吃一块,尝尝味道!”

说完这才动筷,没想到这次的红烧肉和她以往吃过的还不一样,底下一层薄薄的肉是粘连在一起的,怪不得五花肉们紧紧挨在一起没有分散,虽然粘连在一起,但筷子并不难夹,轻轻往上一挑就起来了,肉在的空摇摇晃晃,仿佛下一秒就要被晃掉的样子,但她多虑了,没送到嘴边之前,肉才不会掉。

这道红烧肉的颜色并不和市面上的红烧肉那样颜色特别深,皮是深红色,但是浅红色,渐变下来样子十分美丽,如果你担心肉不够入味,那就错了。

在整块肉入口后,她能尝出两种口感,一种是和皮冻一样的猪皮口感,带点粘牙,但软乎乎,而和瘦肉的口感居然几近相同,同样的软嫩,肥肉一点儿也不腥,而瘦肉又很入味。而且整体还带着金桔的酸甜,甜味的占比更大,但有酸口的加持,味道刚好。

“这块红烧肉简直精品啊!以往我吃过的红烧若酱油味都贼大,但这道菜几乎吃不着什么酱油味,却又很入味!”马文宣情不自禁地出声说。

连带着周围的人都忍不住看向她在这边,眼里没有好奇和不解,全是羡慕。

羡慕她能吃到第一份红烧肉,他们的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上呢。

第104章东坡牛肉爱能让人拒绝美食

马文宣吃完一块红烧肉果然不再继续吃了,但是把目标转向了红烧肉边缘的金桔,她快速夹起一颗塞入口中,嚼嚼嚼。

带点温度的金桔有些软化,但吃起来没有一点突兀,没有和跟这道菜格格不入,而是一种互相成就。这道菜让她觉得,金桔蜜饯就是该这么吃!

她因为小时候爱吃糖,牙齿补了又补,每次吃这种蜜饯牙齿都会觉得很酸很难受,但现在这道菜里的蜜饯却没有这样的感觉。

当她还想在继续吃下一块红烧肉的时候,前方传来熟悉的尖锐的爆鸣声,只听见张琪琪扯着嗓子指控:“马文宣,你居然背着我们偷吃肉!”

和张琪琪的大惊小怪不同,楚君和卢然早已经见怪不怪,文宣经常背着她们偷吃,好在看碟子里她只吃了一块肉,还有得吃呢。

张琪琪虽然控诉马文宣,但没忘记坐下来再吃一口再继续控诉。

只见她塞了两块红烧肉,直到嘴巴塞不下,这才一边嚼一边说:“说好的不会偷吃呢!你这个说话不算数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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