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章(第1页)

等到再下山时,吴邪把想要一只狗的事告诉了潘子。潘子出去打听一回,当晚就给吴邪带了准信。说是采伐场养的狗前几天生了一窝崽子,现在才睁眼不久。既然潘子去要,那边也就同意给他留下一只,断奶之後便能去拿。

吴邪那天提到养狗,虽是随口一说,但後来也曾认真想过。小满哥在湖南话里是小夥子的意思,因此这次再养自己的狗,他就对潘子说想要一只小母狗,到时候取名字叫细妹。

这一次再上山时,吴邪已经不住在原先的屋子,而是进到了更深的山,住在张拂林丶白玛和张起灵曾经的家里。那屋子也不算大,基础格局与林场建的那栋小屋基本一致,只是却离林场更远,算是到了群山腹地。

天气好的时候,清晨推门出去,漫山遍野的浓雾还未化开,竟如牛奶一般细腻。行走其中不多时,头发就会变得湿润,体感也近似深秋,因此早上是穿不得单衣的。

吴邪也是在这时候才感到自己终于进到了深山。此前住在靠近林场那一处时,冬天里虽然不见人烟,但春天以後还是能偶尔碰见采山的人。且吴邪爬上山顶往下看时,也能看见场部大院就在目之所及的地方,只是变得非常小巧,一排排的房子修得又很规整,就像可以拿在手里把玩的东西。

但现在,从山顶看出去,除了山便是更高的山。很多地方连林间小道也没有,有时他们早上走过时,踩塌了一溜的野草或苔藓植物。吴邪本以为这能作为一个路标,但等到折返回家时,那条小路早就被大山吞没不见踪影。

这让吴邪感到人类在其间排不上号,只有蓬勃的草木是这里的霸王。

张起灵因此再也不许吴邪自己出门。否则不懂山势走向,又在这里迷了路,即使能被活着找到,也要变成半个野人。

在这深山之中,他们的日常工作又多了一项,便是要去修缮一些没头没尾的木篱笆。那些篱笆倒也不算长,在山间各处立着,有些地方多,有些地方少,既没什麽规律,又是四处漏风,看起来不是为了拦人,也不像是捕猎的陷阱。

问了张起灵,吴邪才知道这些篱笆是留给那些会进深山的采山人的标识。跨过这道屏障再往前走,就是真正没有人烟的茫茫一片,不但鲜少有人认识路,而且遇到虎熊的概率也会增大很多。

吴邪问道:“那要是有人真的走进去了,怎麽办?”

“运气不好,就在山里消失,没有人会发现。”这答案十分坦然,张起灵的语气也一如往常,没有丝毫起伏。

但吴邪听完却是心头一跳。他向来觉得张起灵和旁人不同,此刻这话一说,他们人又在山里,几乎让吴邪听出一种超尘脱俗的意味,仿佛人间对他没有任何约束,只要张起灵心念一动,就可以马上跨过籓篱,从此在这世上无迹可寻。

吴邪只感觉自己的心里也有一片山头,张起灵的话就像一阵疾风从山中震荡而过,平白惊起歇在那里的无数山雀。

“小哥,那你也不要去。”吴邪脱口而出:“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

张起灵没有马上接话,只拿他那双乌黑的眼睛盯着吴邪。那双眼睛似乎还是古井无波,但又好似有整片林海在其中翻涌。

吴邪被他看得不好意思,感到自己刚刚说的话傻气起来。毕竟比起张起灵,他才是那个更容易在山中永远消失的人。

他正准备再说几句话找补回来,张起灵却先开口道:“吴邪,我不会无故走进深山。你可以放心。”

于是吴邪心中的林间飞鸟,终于发现那阵疾风不过是一场虚惊。此刻又都落回巢中,不再乱飞乱叫。

当晚回家,两人各按分工洗衣做饭丶处理家务。等到全部完成,天光已经消散,黑夜开始替代白天来统治这个世界。往常这时,吴邪因吃饱了肚子,便又开始给自己找些事做。不是跟张起灵说话,就是写信或是随笔。总的来说,不算穷极无聊,但也没多精彩。

他还曾试图用木头做做手工。本想削出一只狗,但精心雕琢一晚,最後的成品竟然似兔。吴邪不能接受这番心血付诸东流,便又改几刀,拿着拿东西去找张起灵,问他能不能看出这是什麽。

张起灵不会撒谎,捧着吴邪的作品看了两遍,认真答道:“是个动物。”

吴邪气得不行,先把那只浪费他一晚上时间的兔狗扔到柴堆里,打算第二天做早饭时烧掉,但到底没舍得,可是捡回来之後,就再也没有看过一眼。

张起灵却以为吴邪是想要个玩意儿,只是没有做好就生了气。他便在第二天晚上,也找了一块木头,鼓捣一阵再拿给吴邪时,木头已经有了很大改变。张起灵在雕刻方面,刀工虽然不算精细,线条也很粗糙,但那毕竟是一只惟妙惟肖的鸟。

平心而论,这鸟做的不错。但吴邪看了就是生气。可张起灵既然给他做了个东西,他也就不好自己不是个东西,说些白眼狼的话出来。

因此吴邪没有马上开口,只把木鸟拿在手里玩,等着张起灵问他看不看得出来这是什麽东西的时候,他再把那句:“是个动物。”物归原主。

可张起灵毕竟不是凡人,东西给了他就再没问过。那时候他们还住在离林场更近的屋子里,张起灵只道,等搬进了深山,他还有张拂林在他小时候给他做的好几个木头的东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庶子无为(科举)

庶子无为(科举)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你老公配不上你

你老公配不上你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宋朝大官人

宋朝大官人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穿回八零被裴警官撩失控了

穿回八零被裴警官撩失控了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