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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发髻松松,衣衫半开,香肩圆润,软绵绵的,白得晃眼。
被他吻过的樱唇更是湿润润,红嘟嘟的,可爱得很!
明棣离了她的唇,两人口中牵连的银丝晶莹剔透,不想银丝细长,却断在了小娘子雪颈处。口津清凉,贴上后,兰姝顿时被冷了个激灵。
他目光灼灼,声音又低又沉,“小东西,是不是勾着本王替你吮干净?”
欺她失语,凌她娇软,明棣起了坏心,他特意舔得很慢,一啄一啄,来来回回,玩得不亦乐乎。
莫说贴在雪颈上的只是些许口涎,便是一盏清茶,也该被他舔尽了。
“嗯,嗯。”
兰姝嘴里泄出几声娇吟,这人忒坏,还会若无其事地搔弄她。
小娘子微眯着眼,视线之处出现一株含羞草。那是她去山里头挖的,碰一碰,那草便缩一缩。叶片的中间有一条细长的梗,梗上的叶面向两边扩张,只要伸手去戳,两边的叶子便齐刷刷朝细梗闭合。
兰姝开口唤他,“哥哥,子璋,哥哥。”
她在讨饶,她在求他怜悯,求他垂怜。
而明棣闻言,也当真停了动作。
凝视美娇娘的目光炯炯,他吞咽一口,说话的声音又低又沉,“小东西,以前,我是如何唤你的?”
朝朝,他以前唤她朝朝。
“朝,朝。”兰姝嘴角淌着玉津,羞羞怯怯回了他。
是了,这般好看的娇娘,当同日月并辉。
明棣了然,即便他只知道如何唤她,却是清楚地意识到,她口中的朝朝二字,一笔一画,该如何书写。
“朝朝。”
他轻轻唤她。
即便他半点记忆都无,却感到莫名的熟悉,好似这名,他唤过无数回。
说来也是奇怪,他忘的事不多,唯独把她忘了。凡事皆有因果,看来他还需好好查查往事。
不过眼下,他有更为重要之事要做,必须做。
抱了她许久,手臂微麻,他却弃榻不上,独独朝梳妆台迈步而去。
这间屋子,有男子残存的痕迹,他嫌脏。
林书嫣不缺银子,所用之物,都是平民百姓能用上的顶配之物。再往上的,那可就是公侯王孙和天家之物,她一介商户,自然是买不了,也用不起。
兰姝在这里住了好几年,倒是不曾嫌弃半点,她本就对这些身外之物没多大的心思,早前在兰芝阁之时,那些物件也都是这位玉人同未婚夫给她添置的。
昏黄的铜镜显现出女郎羞怯的模样,明棣将她抱置梳妆台之上后,眼睛一扫,却是见了旁的物件。
狭长的狐狸眼一眯,他语气微变,凛然道:“朝朝,你不乖,竟还背着子璋哥哥用这些?”
玉人从中拾起那物,粗细得当,比小孩手臂还要长上少许,顶部却是圆润润如鸡子白。
他怒极反笑,怒道:“谁许你用的?”
兰姝半眯着眼,她不明所以,不知这人怎的突然发了火?但她可不是一贯讨好人的小宠。
娇软的小娘子将莲足踩上他的胸膛,偏生她还吐着红艳艳的小舌头喘气,委实妖娆魅人。
明棣憋着怒,心里却酸溜溜的。
这死物如何比得上他?至少他是热的。
夫妻夫妻,不就是要个知冷知热的人么?
思及此,他扯下兰姝的罗裙,宽大的衣袍底下是她窈窕的身段,他正欲狠狠欺她一番,定要叫她知晓,这死物是半点用处没有,他才能带给她欢乐!
他高大的身子覆了过去,正欲同上回那般,他却渐渐地察觉些许不对劲。
桌上置着一根莹白的蜡烛,而从烛身滚落的烛水,一直流到桌上,散发着淡淡的奶香味。
他手伸过去,指腹轻捻,软粘的烛水却糊了他一手,他被它弄脏了。
“听闻这是朝朝用羊奶做的蜡烛?既是朝朝做的,如今哥哥被你的东西弄脏了手指,也应当由朝朝替哥哥清理,朝朝可愿意?”
不等她回复,明棣便眯着眼,将手指放在她的鼻息底下。
兰姝并未询问,他如何知晓,那支软软烂烂,放不住,站不稳的奶白蜡烛出自她之手?
她轻咬下唇,想也不想,如他所愿,吮了吮置在唇畔的两根手指。
羊奶做的蜡烛,她不过是做着玩儿,打发时间罢了。
谁料这玉人好奇,去摁了一阵。可那小玩意她尚且未完全上手,她做的蜡烛,不仅不硬,反而燃得快,烛液也淌得欢。
莫说他手指上沾了少许,就是掌心也糊了些。乳白的烛液悄然凝固,于他玉掌上散发淡淡的羊奶香。
羊奶不难闻,只是她二人当下的姿势,对兰姝而言,有些微的屈辱,好似她是干了坏事的小贼,正被主人严刑逼供。
他的手指很好看,骨节分明,还沾了奶味,倒像是支羊奶棒似的。
兰姝从从指腹开始舔,将他的每一根玉箸般的手指都舔了个干净。
如若不然,这玉人定还要羞辱她,更莫说捻一捻小衣,再滑一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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