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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叔(第1页)

&esp;&esp;chapter3 叔

&esp;&esp;3关于恋爱、同居、搭伙

&esp;&esp;大叔年轻的时候是个很会玩的人,抽菸、喝酒来者不拒,週末一到便到朋友家里聚会,偶尔晚上跑夜店。大概是在三十岁左右时,他才意识到如此放浪形骸的生活不可行──那时候他已经做上他们公司的部门主管,行为开始被检视,加上意识到身体不如二十几岁那样年轻硬朗,才渐渐收山。

&esp;&esp;他的风流债很多,大概一个晚上说也说不完。不过特别的是,大叔和那时候认识的女性朋友断的非常乾净。对于朋友,大叔一向是分的很清楚,怎样的人能够信任、能够交心、能谈工作,哪些朋友又只适合玩乐。他对于朋友素来是大方又把分寸拿捏的恰好的,因此大叔周遭有各式的朋友,人脉广大的让我有时听他说起都感到不可思议。

&esp;&esp;总之大叔光明磊落的坦白自己过去是个不负责任的混帐这件事让我笑了很久,但这点无疑是令人庆幸的,至少如今我们不需要面对彼此之间被隐藏掉的部分而生出的猜疑,又或是忽然窜出来的真真假假前任。

&esp;&esp;然而作为大叔空窗了许久的女友,偶尔我也会思考要是当年没有主动追求他,大叔是不是会选择继续一个人自在逍遥的过。虽然他没说过什么,但心里其实会想着关于搭伙、同居与恋爱三者间的关係。偶尔我会想着当我们走过好几个年头后,又该会是怎样的模样?

&esp;&esp;那天和大叔喝了点酒后,我才犹豫着问他对于这三个形态的界定。

&esp;&esp;「你这样的问题也太难回答了吧。」大叔愣了一下,手里捏着一个啤酒罐,思考了一下后说:「搭伙是一起过日子,同居是同住屋簷下,恋爱却是感情状态。但正在谈恋爱的两人能够同居,久了也是搭伙。」

&esp;&esp;说着说着,他忽然笑了一下,像是忽然懂了我在问什么似的,眼神落在我身上,像拥三月春风的杨柳那般流转了满目的温和。原本搭在沙发上的手臂忽然放到腰间,大叔朝我靠了过来让我靠在他怀里:「你看,我们先是恋爱,然后同居,在我们变成对方的习惯时,就是搭伙。」

&esp;&esp;「虽然总归都是一起过日子,」大叔凑过来将鼻尖贴在我的颈侧嗅着,那是他一直以来都会有着的行为,像撒娇,又像宣誓、确认主权一样的行为。他侧了脸,温热的唇贴上了颈侧的肌肤,我听见他轻轻地说:「但很谢谢家里有你。」chapt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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