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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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可架不住唐秀秀晕之前,走了半个村。

有那心善的实在看不过去。

「哎呦,二顺,作孽啊,你看秀秀那小脸,没一点血色,这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不亏心?」

「就是,大兄弟,不是我说,你这事,做的不地道,我看你家里做喜被呢,二丫头在家里帮忙,大丫头就地里干活,这喜被,你可别说没大丫头的。」

「哪儿能……」唐二顺刚说一句话,刘红翠就插嘴,「你们一个个的,吃饱了撑的管闲事,有没有关你们什麽事,地里的活干完了吗。」

她知道家里男人要面子,要让他话一说,指不定就得拿出两床被子来,她才不愿意呢。

「你怎麽说话的,这可是一条人命。」

「就是,秀秀也是我们看着长大的,谁和你家似得,能眼睁睁看着不管?」

「哎,丫头命苦,我看她怪难受,让她歇歇,她还不愿意,说要使劲干活,大中午的不回家,我问咋吃饭,拿出个乾巴窝窝头,说吃了得继续干。」那大娘说着,眼眶红起来。

「这些年,我们看在眼里,秀秀给你家干多少活,从不说家里一句孬话,秀秀妈当年多好个人,二顺,你就依着这後妈,作践你亲闺女啊。」

刘红翠立马炸了,「谁作践,谁作践了!这些年,我供她吃喝供她穿,你们谁问过,没我她早死了,别站着说话不腰疼!」

有人指指唐秀秀,「丫头要是能吃饱,能瘦成这样?穿的什麽,补丁摞补丁的衣裳,不都是你闺女剩下的。」

大家一看,心里更不是滋味,唐秀秀脸上沾着些灰土,一身酱色衣裳,破的不成样子,脚上的布鞋挂着一圈泥巴,还露着个脚趾头,再一看唐云云,吃的脸蛋红润,一身崭崭新家常衣裳,一双鞋穿在脚上,乾乾净净。

唐秀秀心里打个响指,就问你们这对比强不强烈。

有家里有闺女的,这会子眼泪都掉下来,「丧良心的,你不带着秀秀去医院,我去。」

那婶子弯腰,冲旁边人说,「搭把手,我背丫头去医院。」

去医院是不必要的,唐秀秀适时哼唧一声,睁开眼。

「哎呦,醒了,秀秀醒了。」

唐二顺和刘翠红对视一眼,纷纷松口气,醒了就好,要不然,今天可不好收场,两人快步走过去,出声,「秀秀。」

唐秀秀瑟缩一下,「爸,妈,我,我不是故意的,我这就去干活。」

她挣扎着起身,「我去刨地。」

村里人一看这架势,觉得唐秀秀这丫头,简直就是小白菜唱曲里那没了娘的小白菜,这可怜劲儿。

这得吓成什麽样,晕倒了,刚醒就要去干活,这是生怕挨打啊。

「干什麽活,再干,你小命就没了。」要背她的婶子拉着她坐下。

「就是,让你爸妈干去,你一个丫头,都快嫁人了,在家歇着。」

「我说二顺,我们可都看着呢,你们再这麽作践孩子,旁的不说,以後你家志飞,可不好找媳妇。」

唐秀秀看那婶子一眼,高啊,一下就说到点子上。

果然,旁的唐二顺两口子无所谓,一说到唐志飞身上,那就是戳着人肺管子。

唐二顺立马反驳,「哪儿能呢,这邻里街坊的,大家可都看着,我家秀秀能干些,家里活她乾的多,可我也没偏心,就这些年,你们常见着这丫头,也没听着她说家里不好的吧。」

他叹口气,「今天这事是我欠考量,这丫头有些感冒,还要给家里干活,我拗不过,就让她去了,不该,可我老唐家,可不是那样作践人的人家,以後志飞的媳妇嫁进来,我们可是当亲闺女疼的。」

他气都不喘,继续说,「就说秀秀和云云出嫁,别的不说,就彩礼钱,我们可是一分不收,全带到婆家去的!」

不管什麽时候,关於钱的话题,总是能迅速吸引人的注意力,他这话音一落,围着的几个村民顿时惊讶,「啥?彩礼一分不留?」

见大家一脸好奇,唐二顺挺挺胸脯,「那还能有假,这些年,秀秀给家里出力不少,我就和她妈商量着,彩礼就不留了,都带着,所以啊,这嫁妆我也没给装备多,一口箱子,她想买什麽买什麽。」

这话一出,原先不满的人,顿时都服气了。

「还别说,二顺兄弟,你这事办的,敞亮。」

「啧啧,原本我们还想着,你把秀秀嫁给林家老大,是存着拿彩礼卖闺女的心思的,没成想,我们想错了。」

唐二顺见大家对他竖大拇指,把他一通夸,心里得意,幸亏有这麽个托词,要不然,今天还真不好收场。

他摆手,「不算啥,人活个什麽,还不就是孩子,等以後志飞娶个媳妇,我们也是一样,不会算计人家陪嫁啥的,不是那样的人。」

他越说底气越足,「就说秀秀,你这不舒服,也不早说,出嫁前这些天,你就别下地了,在家好好养着,让你妈给割条肉,补补。」

待到下午唐志飞回来,咕嘟咕嘟喝下一搪瓷杯的水,大咧咧问,「爸,他们都说我以後好娶媳妇,为啥?」

唐二顺正抽旱菸,听到儿子问,麦色的脸上露出慈祥笑容,看刘红翠,「你看看,不就是多干点活,好处在後面呢。」

因着唐二顺当着村里人的面,说着不让家里大丫头再下地,刘红翠一下午都在置气,老大不下地,後面翻地,她就得去干活,她还想着,多花点时间,好好给闺女置办嫁妆呢。<="<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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