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婉玉化作星星后的第七天,林婉清做了一个决定。那天清晨,她站在世界之树下,看着那棵从妹妹留下的种子中长出来的小苗。小苗已经长到了膝盖高,茎干笔直,叶片翠绿,在晨风中轻轻摇曳,像一个孩子在向母亲招手。叶子上挂着露珠,每一颗露珠都映出一个小小的太阳。树干上开始浮现出道纹的痕迹,很淡,像用铅笔轻轻画上去的,但林婉清能看出来,那是生命道纹——和林婉玉的一模一样,和她自己的一模一样。
“我要去混沌。”她转过身,看着六个人。顾影的剑心跳了一下,透明的水晶剑身上出现了一道细微的裂痕。君无邪的魔气翻涌了一下,灰色的雾气从他的皮肤缝隙中渗出来。炎九天的小鸟叽叽喳喳地叫了起来,像是听懂了什么,金色的羽毛竖了起来。云中鹤的折扇合上了,扇骨在掌心中出轻微的咔嚓声。墨无涯的画笔停在了半空,一滴墨水滴在画纸上,晕开一朵黑色的花。水无痕端着的汤碗倾斜了一下,几滴热汤洒在了他的手背上。
“去找婉玉。”林婉清说,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很清晰,像钉子钉在木板上。“混沌是万界的源头,也是生命的归宿。婉玉回去了,我也能回去。找到她,带她回来。”
顾影第一个开口“我陪你去。”他的手按在剑柄上,剑心上的裂痕在慢慢愈合,出温润的白光。他的眼神很平静,像一潭深水,没有波澜。但林婉清知道,他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
君无邪哼了一声,魔气收回体内,灰色的雾气消散在空气中。“混沌不是人待的地方。虚无、混沌遗民、时间乱流、空间裂缝,你去了就是送死。”他的声音很冷,但林婉清能听出其中的担忧。
林婉清看着他。“你怕我死?”
君无邪别过脸。“谁怕了。我是怕你死了,万界没人管。”
林婉清笑了。“万界有人管。念雪在,六个人在,三十六界在。没有我,万界照样转。”
炎九天蹲在地上,怀里抱着小鸟,金色的羽毛蹭着他的脸。“混沌太大了。你知道婉玉在哪儿吗?你知道怎么找她吗?你知道怎么回来吗?”他的声音有些急,小鸟跟着叽叽喳喳地叫,像是在附和他。
林婉清摇头。“不知道。但我知道,她在等我。”
云中鹤展开折扇,扇面上的符文在疯狂运转。他的脸色很白,天机之力消耗过度,但他还是咬牙推演着。“混沌中没有时间,没有空间,没有因果。天机之力在那里无法使用。我算不出婉玉的位置,也算不出你的路。”他顿了顿,声音变得很低,“但我能算出——你会回来的。”
林婉清看着他。“你确定?”
云中鹤笑了。“不确定。但这是天机告诉我的。天机从不骗人。”
墨无涯放下画笔,从画纸后面探出头来。他的眼睛红红的,像哭过。“我……我能画一条路。在混沌中画出一条路。跟着画走,就能找到婉玉。”他的手在颤抖,画笔在指尖转来转去,像一只不安分的蝴蝶。
水无痕将汤碗放在桌上,擦掉手背上的汤渍。“混沌中有一种力量,叫本源之力。万界的一切力量都来自本源。如果你能找到本源,就能找到婉玉。”他的声音还是那么淡,但林婉清注意到,他的手在微微抖。
林婉清看着六个人,心中涌起一股热流。“你们不拦我?”
顾影摇头。“拦不住。”
君无邪哼了一声。“拦你干什么?你死了,我们正好清静。”
炎九天站起来,小鸟飞到他肩上。“我跟你去。混沌中需要火。我的火能照亮黑暗。”
云中鹤合上折扇。“我跟你去。混沌中需要天机。我的天机能找到路。”
墨无涯抱起画具。“我跟你去。混沌中需要画。我的画能记录一切。”
水无痕端起汤碗。“我跟你去。混沌中需要水。我的水能滋养生命。”
林婉清看着他们,眼眶微热。“你们都有伤。去了可能会死。”
顾影说“死就死。”
君无邪说“死不了。”
炎九天说“死了也要去。”
云中鹤说“算过了。今天不是我们的死期。”
墨无涯说“我……我画下来。”
水无痕说“龙族重诺。”
林婉清笑了。“好。那就一起去。”
念雪从青石镇赶回来了。她站在城门口,浑身是汗,脸上还有没擦干的泪痕。她的身后是沈夜和一群弟子,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疲惫和担忧。她走进城主府,站在母亲面前,沉默了很久。
“娘,你要去混沌?”她的声音在颤抖。
林婉清点头。“去找你小姨。”
念雪的眼泪掉了下来。“我也去。”
林婉清摇头。“你不能去。青石镇需要你。林家需要你。万界需要你。”
念雪咬着嘴唇,眼泪止不住地流。“娘,你走了,万一回不来呢?”
林婉清伸手,擦掉女儿脸上的泪水。“我会回来的。答应你的事,我从来没有食言过。”
念雪扑进母亲怀里,抱得很紧。“娘,你一定要回来。”
林婉清搂着女儿,轻轻拍了拍她的背。“一定。”
念凰从丹界赶回来了。她带了一车丹药,疗伤的、解毒的、补充灵力的、延年益寿的,应有尽有。她把丹药一袋一袋地塞给六个人,塞给林婉清,塞给每一个要去混沌的人。她的眼睛红红的,但嘴角带着笑。
“娘,这些丹药都是最好的。吃了能在混沌中撑久一点。”她的声音有些哽咽,但还在努力保持平静。
林婉清接过丹药,摸了摸女儿的头。“念凰,你长大了。”
念凰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娘,我不要长大。我要你回来。”
林婉清抱住她。“我会回来的。”
念拙从剑界赶回来了。他没有说话,只是站在母亲面前,将手中的长剑递给她。剑身上的光芒很淡,但很稳,像他的人一样。剑柄上刻着两个字——“守护”。那是他亲手刻的,一笔一划,每一刀都很深。
“娘,带着我的剑。”他的声音很慢,很轻,“它会保护你。”
林婉清接过剑,握住剑柄。剑心在她的掌心跳动,和念拙的剑心共鸣。“念拙,你的剑道已经越我了。”
念拙摇头。“没有。我的剑道,是从娘这里学来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文双男主,双洁,师尊主导,无第三者和情敌,部分虐,主调甜,结局he)仙门第一人迟长夜,人称摇光仙君,常年一袭青衣,半张玉面,是三千仙门的仙子仙君们追逐的梦中情人。可惜摇光仙尊面冷心冷,甜咸不爱,活人勿近,座下连个徒弟都没有。一衆迷弟迷妹收拾收拾碎了一地的心达成一致摇光仙君属于三千仙门,谁都别想独占!谁承想,仙君一日下山,居然捡回一只小狼崽子,并宣布收徒了!少男少女们刚刚收起来的心再次碎了一地,呜呜呜,仙尊,收徒的话,您看我行吗?迟长夜谢邀,不会带娃,一个已经烦死了。耿星河命犯灾星,生而不祥,五岁失祜,为耿姓富商收养。到十六岁出落得公子如玉,世所无双,却偏偏屋漏又逢连阴雨,家资被夺丶父母双亡。幸得摇光仙君所救,收在门下,从此日出是你,月升是你,满天繁星皆是你。迟长夜将泥淖中的耿星河带回山上,精心教导只是养着养着,小狼崽子想吃肉了?迟长夜冷笑着将人撂倒想欺师犯上?下辈子吧。一朝封印破裂,魔气肆虐人间,耿星河一夜之间成为人人喊打的灾星恶魔,面对仙门围堵丶千夫指责,摇光仙君与他的爱徒又该如何破局?...
衆人皆知,神秘而低调的江氏江总,禁欲单身多年,从没有过一条绯闻,在各个场合中,甚至都不曾见他身边出现过女伴。直到有一天,万年不发微博动态的江景行发了一条动态。图片一对红本本,配文江太太还了国名女神李青禾。微博一发,不到半个小时就冲上了热搜。年少时的江景行冷漠寡言,性格孤僻,还不懂什麽是爱,却很清楚的明白,他想要她,一直陪在他的身边。初见江景行时,他一身干净的白色衬衫,他的眼睛漆黑而好看,里面像是有亿万星辰一样。年幼的李青禾不懂心动为何物,只知道那天阳光正好,少年面容白皙。後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李青禾逐渐长大,两人的关系也变得生疏起来。再次见面,已是十年後。江景行一回国,就要履行和李青禾年少时定下的婚约,即便他知道李青禾对他没有感情,可那又如何,她在他身边就好了。她逃他追,被逼急了的李青禾冷漠地看着男人江景行,你疯了吗?我说了我不会跟你结婚的。江景行轻笑,眼底带着偏执的温柔。青禾,你乖一点,你想要的我都你李青禾下意识想要逃。隐晦的角落里,男人逼近,将她锁在怀里动弹不得,语气薄凉而危险。青禾,你逃不掉的...
热血衝动警察郭游x外冷内热代婚仕陈信婚礼殿堂──从来都是重事。有人当作一生的憧憬,有人当作幸福的前提。无论怎么说,对新人而言,都是期盼许久的。可陈信却不这么想了。别...
穿越后我一不小心成了上任007特工亲手培养的继任者。眼看大嘤王座都要换人了,我申请的年假还遥遥无期,为了不像我的老师詹姆斯邦德一样工作到老无暇赴死,我选择提前死遁。轰轰烈烈的死遁成功了,我带着我心爱的阿斯顿马丁跳槽到大洋彼岸,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超级英雄。剧本是不是哪里不对?本文又名如何成为传奇特工阅读须知1正文第三人称,男主角,英式特工,有钱有颜西装暴徒,沉稳绅士装逼如风,鲨人不眨眼(合法的),但是个好人2打戏,好莱坞式大场面3由于男主角的工作性质(?)感情生活会非常非常丰富(没必要的传承增加了),过往对象不限性别,不详写,但真的有过,是背景人设,cp阿蝙,花花公子x花花公子,攻受无差,有洁癖的读者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别怪我没提醒你4更新时间不定,一般在晚上12点左右,尽量日更...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你还会作出一样的选择吗?一样的循规蹈矩,一样的守贞如命?沈蔓不会,她只恨没有更多的机会去爱去做去尝试。一句话简介放下节操,回到过去关于马甲本文纯属作者一时冲动开坑,最初只想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