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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后山的特区建立之初,确实热闹了一阵子。
那几口大锅里翻滚的鱼肉香气,像是最勾人的迷魂汤,让无数乞丐趋之若鹜。
然而,新鲜感这东西,就像晨露,太阳一出就散了。
随之而来的,是现实这块坚硬粗砺的石头,狠狠地硌在了每个人的骨头上。
最初涌入考察期的五百多人,不到十天,就跑了一小半。
原因很简单。
这根本不是人过的日子。
以前当乞丐,虽然吃不饱,还要受人白眼,甚至是挨打,但至少自由。
睡到日上三竿,在墙根底下捉捉虱子,有一顿没一顿地混日子,那是身体的苦,心却是懒的。
但在这里,路明非要治的,就是这股懒病。
卯时三刻,起床号准时吹响。
迟到半柱香,早饭减半。
上午是枯燥的队列训练,烈日当头,站军姿一站就是一个时辰,乱动一下都要受罚。
下午是繁重的劳作,开荒、伐木、搬石头,那是实打实的重体力活,磨得满手血泡,还要忍受汗水流过伤口的刺痛。
到了晚上,还要听路帮主讲那些他们似懂非懂的“做人的道理”。
对于很多早已把得过且过刻进骨髓里的乞丐来说,那几顿饱饭的诱惑,渐渐抵消不了肢体极度的痛苦和精神上的压抑。
逃兵,出现了。
黄昏,残阳如血。
营地门口,路明非坐在一张粗糙的木桌后,桌上放着一本花名册。
他的面前,稀稀拉拉地站着二十几个垂头丧气的乞丐。
他们脱下了那身刚穿热乎的整洁布衣,换回了那身馊臭的破烂衣裳,一个个却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
“帮主,我,我真干不动了。”
说话的是个三十来岁的汉子,名叫赖二,入帮八年的老油条。
他揉着酸痛的腰,一脸苦大仇深。
“这比给地主老财当长工还累,每天起得比鸡早,干得比牛多,,还不能偷懒,我这把老骨头都要散架了。帮主,您行行好,让我回前山去吧。我还是适合去讨饭,那日子虽然饿点,但心里舒坦。”
路明非看着他,神色平静,并没有众人预想中的雷霆之怒。
“赖二,你入帮几年了?”
“回帮主,八年了。”
“这八年,你讨饭攒下钱了吗,娶上媳妇了吗,被人打过几次,生病的时候有人管过你吗?”
一连串的发问,让赖二愣了一下。
他低下头,嗫嚅道:“讨饭的,哪里能攒钱,不饿死都已经算好的了。媳妇更是别想,被打倒是家常便饭,上个月还被恶狗咬了一口,也没钱看大夫,硬挺过来的。”
“你现在回去,以后还是这样的日子。等到老了,跑不动了,被人嫌弃,像条野狗一样死在路边,尸体被草席一卷扔进乱葬岗。”
路明非的声音很轻,却像锤子一样敲在人心上。
“你真的想好了?”
赖二咬了咬牙,眼神在那种安逸的绝望和痛苦的希望之间挣扎。
最终,长久以来的惰性占了上风。
他苦笑一声:“帮主,我这人就是贱骨头,享不了您这儿的福,我还是走吧。”
路明非点了点头,在花名册上划掉了他的名字。
“人各有志,我不强留,去吧。”
赖二如蒙大赦,灰溜溜地跑了,连头都不敢回,仿佛身后有什么洪荒猛兽。
有了带头的,剩下的人也陆陆续续走了大半。
最后,队伍里只剩下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叫阿福。
他在犹豫,双手死死绞着衣角。
“你也想走?”路明非放下笔,看着他。
“帮主,我也累。”阿福眼圈红红的,“我脚底全是泡,每走一步都钻心地疼,我想我娘了,虽然她早死了。”
路明非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到阿福面前。
在所有人惊讶的目光中,这位帮主蹲下身,亲自脱下了阿福那只破烂的草鞋。
那双脚确实惨不忍睹,新旧血泡叠在一起,有的已经磨破流脓,和草鞋粘连着。
路明非没有嫌弃,取来生理盐水帮他清洗了,用干净的布条擦干,再敷上金疮药,动作轻柔得像是在修补一件瓷器。
阿福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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