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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第一个痒奴(第1页)

我不知道郑欣凌现在的想法是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从前的纳兰沁是怎么对待她的,我也只能大概猜测她的方法,我看着郑欣凌,我把她拉到床上,她也很乖巧,完全没有反抗的意思,我抬起她的脚,这一看才是震惊世人。

怎么说呢?这是一双无比硕大的双脚,比起江婉秋的脚,郑欣凌的脚起码还要大上两三码,这样大的尺码,在我以前,可能只有男生才会拥有,45接近46的脚码,甚至可能只有外国的男生才有这样的脚码,可是眼前的双脚却一眼可以看出来是女生的脚,因为实在是太过完美了。

修长圆润的脚型,大脚趾呈圆锥形,修长的脚趾看起来十分勾人心魂,而大脚趾比起其他脚趾大上两三倍,可是排接在一起却感觉恰到好处,而脚趾下面就是湿润的脚趾缝,晶莹的反射出白皙的肤色。而脚掌更加是细腻,而且她的脚底板居然是粉红色的,她刚才可没有做什么运动,这粉红色,仿佛在告诉我这是多么少女的一双脚。

粉色细腻的脚掌,看起来就如同草莓慕斯一般,那么柔嫩,我都害怕按下去就会按疼她,而高挑的足弓更加是增添了不少的气质,而脚心那细嫩的白色肌肤跟粉色的外侧交相辉映,仿佛一个草莓蛋糕一般,让人忍不住咬一口,而圆润的脚跟,更加看不到任何磨损,是没有走过路吗?我忍不住出这个疑问。

至于汗水,我能感觉到郑欣凌的双脚跟江婉秋的脚几乎是不相上下的,这也意味着她的脚也是一样,就不动都会湿透,不过她明显没有江婉秋的方子,我一凑近,就能闻到浓浓的酸味以及脚的味道,正常人对于这种味道肯定是拒绝的,而我作为一个足控,还是可以接受的,不过我却感觉有点奇怪,虽然我感觉到是酸的,可是闻到之后,我却想继续闻下去,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被她的美貌洗了脑,不过却一直在痛并快乐着。

而郑欣凌看到我这么痴迷她的脚,心里跟吃了蜜糖似的,甜的不得了,脚趾微微摆动来勾引我,我看到她这个动作,吹了一口气在她的脚趾缝中,我本来想的是调戏回去,可是却听到了悦耳的笑声:“噗呲,嘻嘻,主人,有点痒痒,欣奴的大臭脚天生就很敏感,以前主人让欣奴喝美酒的时候,也会对着欣奴的脚扇风,让欣奴大笑,没办法接住酒水。”

只是吹口气就有反应吗?这么敏感,如果说一开始我觉得她是完美的人,可是现在我要把人改成痒奴,因为这么敏感好看还大的脚,不调教成痒奴,实在是暴殄天物。我放下了郑欣凌的脚,不是不想玩,如果可以,这辈子看着这双脚都可以,不过现在要先定规矩,等下不小心弄痒了,让她笑出来就不好咯了。

我坐直后一脸严肃的看着郑欣凌,她也立刻跪坐了起来,“好了,既然你要做我的痒奴,我就这么说吧,现在我忘了以前的事情,爱好也跟以前大不同了,所以我要跟你定下新的规矩,以前的规矩就让它随风而去,以后你就要遵守我的新规矩,如果违反了,我会让你知道我的厉害,明不明白。”她也是一脸严肃:“明白,欣奴会把主人说的东西牢牢的记在心里。”

“好,那就是第一,主人的话就是最高命令,不管你身在何处,身边有多少人,只要我开口了,你就必须完成我的命令。第二,你平时可以自称欣奴,不过我会赐予你一个正式的名称,你就叫臭脚痒奴,正式介绍的时候你必须说出你的称号。第三,我现在最喜欢的就是女生敏感又好看的脚,所以从今往后你的脚彻底属于我了,没有我的同意,如果有其他任何一个人看到你的脚,你都死定了。有什么问题吗?”

其实一开始我是想要让郑欣凌叫做大脚痒奴的,她这双大脚可是当之无愧啊,可是想到还有一个江婉秋,脚大还不臭,而郑欣凌的脚也确实有臭味,所以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把臭脚痒奴这个名号给到郑欣凌,我觉得她会更喜欢这个带有羞辱兴致的名字,果不其然听到我给的外号,她十分开心:“主人,欣奴记住了,谢谢主人赐名,臭脚痒奴,这个名字太适合欣奴了,欣奴的脚就是天生的大臭脚,主人对欣奴太好了,臭脚痒奴郑欣凌,拜见主人。”

我也是十分开心,这是我来到这里之后的第一个痒奴,或者说也是我人生的第一个痒奴,而且还是一个近乎完美的痒奴,实在是让人兴奋不已,不过想到前身对于郑欣凌大臭脚的说法,这样会让她觉得自己的脚是原罪,虽然这样也没什么问题,可是我更喜欢自己的痒奴对于自己的脚是自信的,因为这样会让我更加有征服感。“还有,欣奴,接下来我要说的事情很重要,你要一字不落的记在心里,跟那三条规矩并列的重要性,明不明白?”她还以为我要说很重要的事情:“欣奴明白,欣奴会一个字一个字地刻在心里。”

我露出一个微笑,看着眼前的仙子:“自从我醒过来之后,我现我喜欢上了女生的脚,特别是修长的大脚,简直让我爱的不得了,不过我原本以为我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完美的满足我的要求的脚了,直到今天,我看到了你的脚。你的脚是那么大,那么容易出汗,也是那么敏感,你知道吗?我最爱的三条标准你都完美符合了,如果可以让我选择,哪怕让我看着你的脚过一辈子,我也觉得这是我的幸福,所以你天生的敏感的大臭脚,不是你卑贱的原因,而是满足我愿望的最好的礼物,你要为之自豪,并且好好爱护它。”

听到我的话,郑欣凌愣住了,以前自己的双脚不管在谁那里都是被嫌弃,就连以前的主人,也告诉自己,我的大臭脚就是我作为奴隶的证明,可是现在主人居然对我说我的脚是最好的礼物,而且我觉得的缺点,大、出汗、敏感,居然都是主人最喜欢的,从来没有被称赞过脚的郑欣凌,这一刻突然觉得眼前的主人从一个威严的神灵,变成了一个温柔的造物主,给予她新生。

我看到郑欣凌愣住了,没有说话,我还以为是她的世界观有点崩塌,毕竟之前的洗脑跟我说的不同,不过其实我也多虑了,因为之前几乎是纳兰沁说什么,郑欣凌就听什么,至于认同?在神的光环之下,什么话都是真理,而这温柔的夸奖,让她打从心底认同了我。

不过我并不知道,所以我连忙增添火力:“你知道吗?我曾经幻想过我最爱的脚是怎么样的,不过我觉得那是不可能存在的,可是今天你告诉我,他是存在的,就出现在我的面前,不管以后生什么,你的脚永远是我最爱的,排在第一位的脚。以后你不许洗澡之后等我回来,你直接绑起来就好了,因为你的脚不管多脏多臭,对我来说都是最好的,我会好好的享用。还有,以后每天晚上,你都要跟我睡在一起,不过你的脚要对着我的头,我要亲着你的脚才能睡。”

而听到我这么说,郑欣凌最后的一丝理智都被击破了,因为甜言蜜语虽然动人,可是却不切实际,一辈子,谁知道一辈子多长?谁又能保证自己不出意外,可是我刚才说了两个玩法,或者说要求,这是会生的事情,就把可信度拉到了最高,在这一刻,郑欣凌感觉生活都更加的美好了,如果说以前如果纳兰沁让她去做违反她人生信条的事情,她是会犹豫的,可是如果是现在的我,让她去违背自己的人生信条,她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我说完就看到郑欣凌流着泪扑倒了我的怀里:“主人,欣奴相信你,能遇到主人,真的是欣奴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欣奴每一个字都记住了,欣奴的脚只属于主人。”拥抱这个动作,不应该出现在郑欣凌的脑海中,可是她就是想做,因为从刚才开始,她就感觉到了,眼前的主人有了温度,这一刻她仿佛不在是主人,而是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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