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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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第1页)

1982年,港岛。

威斯汀吧的霓虹灯牌在喧闹夜色中晕开,简易更衣间里,黎初对着脏兮兮的镜子最后检查自己的妆容。

“思潼姐,这样真的可以吗?”

镜中的“女孩”陌生又熟悉,腮红和鼻影打得很深,眼线刻意拉长上挑,衬得五官立体得不似东方人。

最扎眼的是他头上的假发,蓬松大波浪卷发垂到腰际,夸张的亚麻金发色在昏暗灯光下透着塑料光泽。

旁边的高个子女孩左看右看,从包里掏出瓶香水喷了几下。

“做咩唔得?简直系靓爆镜啦!做人一定要有自信!”(为什么不行?简直美呆了!)

温思潼捏了捏黎初的脸,在心里感叹他的天生丽质,再廉价的妆容也无法掩盖他漂亮的五官,尤其是那双水莹莹的桃花眼,她要是男人看了也得心动!

“阿初,快点啦!开场了!”门外传来催促的声音,是酒吧经理阿乐,“今晚人多,好好卖,提成少不了你的。”

“来了来了——”黎初应了一声。

“小初,咁我走先啦!你俾心机揾钱!”(小初,那我先走啦!你加油赚钱!)温思潼朝他挤出安慰的笑,推门离开了。

……

黎初穿越到这个年代已经有一个月。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他,本是一名普通大一学生。然而赌博的舅舅为了还债,竟然把他卖给债主。

黎初被追得走投无路,只好跳了海,再一睁眼,就躺在了维多利亚港冰冷的岸边。

直到路过的温思潼蹲下来,拍了拍他的脸,用一口地道粤语说道:“喂?你有无事?要唔要帮你call白车啊?”(喂?你没事吧?要不要帮你叫救护车?)

黎初每每抬头看高耸入云的建筑,依然觉得不可思议。

这里八零年代的港岛,正值经济腾飞时期,遍地黄金。然而他没有身份,没有钱,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吃饭问题。

于是,白天黎初在油麻地一家茶餐厅后厨洗盘子,辛苦一天累到腰都伸不直,才赚几十块港币。唯一的好处就是餐厅包员工餐,他不至于饿死。

解决了吃饭,就得解决住宿。

温思潼是个孤儿,租了间冬冷夏热的天台屋。黎初这一个月都在她家打地铺,半夜睡觉被踩到好几次。

眼下虽然有地方住,但也不好打扰别人太久。于是经过楼下好心的保安大叔介绍,黎初来了这家酒吧做酒推,推销假洋酒,还得穿女装。

在此之前,黎初唯一的女装经历是在学校话剧社里演公主。

所以一开始他是拒绝的。

然而,当阿乐把几张百元港币拍在黎初面前时,黎初沉默了。

呜呜,谁让他缺钱呢?

“记住,你是“bella”,从伦敦来的混血儿,粤语不好但很会喝酒。”

阿乐和黎初年纪相仿,做事十分干练,就像港片里的醒目仔,见他表情呆呆的,便好心提点他几句。

“客人问什么你就笑,要笑得甜一点。如果他们摸你手,别躲,但腰以下不行。酒卖出去越多,你赚得越多。”

黎初听得胃里翻腾,刚想退缩,阿乐就扫了他一眼:“别怪我没提醒你,外面多少人抢着做这份工,我是看你生得靓,身材又好,才给你这个机会。

“乐哥,我知道了。”

十点整,酒吧气氛正酣。

一个穿着jk制服的混血美女踩着不合脚的高跟鞋,穿梭在卡座之间。

灯光昏暗迷离,不少男人被“她”裙下一双又白又细的长腿吸引。视线延伸往上,巴掌宽的腰仿佛一只手能圈住。

一个字,正。

“先生,要不要试试我们新到的苏格兰威士忌?味道很纯正的。”黎初在一个卡座边停下,对着几个穿着花衬衫、戴着金链子的男人露出标准笑容。

肥头大耳的男人上下打量他,目光油腻地在他腿上扫过:“新来的?以前没见过。”

“我叫bella,刚从伦敦过来。”黎初说着一口很不标准的粤语,声线不算甜美,但胜在顺耳。

“bella?好名字。”男人咧嘴笑,露出一口被烟熏黄的牙,“坐下喝一杯?”

“我还要工作啦……”黎初故作娇羞,身体一闪,躲开那只想搂他腰的咸猪手。

但是阿乐教过他,不能太抗拒,要若即若离,哄人上钩。

黎初主动给男人倒了杯酒,凑近了些,发丝上的香水味一点点飘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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