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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他支撑着爬了起来,身上的光晕已经渐渐的隐去,那股温暖的气流散于经脉之中再也察觉不到,除了身上黏黏的难受以外,其他一切都似乎和以前没有任何变化似的。他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回木屋,接了些泉水将脏衣服泡了起来,随便洗了洗身上就回房间睡了。第二天一早,阿呆从床上爬起来,感觉到精神已经恢复了最佳状态,昨晚是哥里斯走了以后,他唯一没有冥思的一晚,笔记已经全都背熟了,他决定用冥思来打发时间。阿呆现在对冥思非常感兴趣,这些天以来,他已经可以将释放出青色的火焰,而火球术也有直径十几厘米大了。他不知道的是,以他现在的魔法力,完全具有了初级魔法师的水准。哥里斯在离开两个月以后,终于回到了迷幻之森,这次出行,他进行的很不顺利,费了许多时间才找到足够的熏风草。当他看到木屋时,周围的一切都处于寂静之中,和他走之前相比,并没有任何变化。“阿呆,阿呆”哥里斯叫了几声。不知道为什么,离开的这段时间,他竟然经常会想起这个笨头笨脑的傻小子。“啊!老师,您终于回来了。”阿呆飞快的从房间中跑了出来,猛的扑入哥里斯的怀中,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哥里斯仔细的看着阿呆,两个月不见,这小子的身体似乎结实了不少,皮肤白里透红,虽然仍是傻傻的样子,但看起来顺眼多了。哥里斯尽量将自己有些激动的情绪平复下来,冲阿呆道:“我累了,你去摘几个果子给我吃。我要先休息一下。”“好。”阿呆痛快的答应着,回屋拿起竹蓝就跑向了果林。当他再回到木屋之时,发现房间的椅子上多了一个布袋,而哥里斯正坐在一旁闭目养神。“老师,果子来了。这是您找回来的熏风草吗?我把他们放到抽屉里去吧。”哥里斯睁开眼睛看向阿呆,有些惊奇的道:“你这小子,什么时候学的机灵了些。这不是熏风草,是给你的。”阿呆一楞,指着自己的鼻子道:“给我的?”哥里斯点了点头,道:“打开看看吧。”“谢谢您,老师。”阿呆兴奋的将沉甸甸的包裹抱在怀里,这是他第一次接到礼物,心中的兴奋使他身体不禁颤抖起来。缓缓的打开包裹,呈现在他眼前的一切,让他楞住了。包裹中并不是什么珍贵的物品,也不是什么新奇的事物,但对阿呆来说,却没有什么比这些东西更让他高兴的了。因为,那是,那竟然是一堆白白的馒头。馒头虽然有些凉了,但却并不硬。阿呆闻着那馒头的香味,两行泪水顺着腮边流淌而下。哽咽的看着哥里斯,道:“老师,谢谢,谢谢您。”哥里斯状若无事的吃着果子,道:“有什么可谢的,就是一些不值钱的馒头而已,本来想再给你带几条鸡腿,可那东西容易坏,就没带。阿呆,我给你的笔记看的怎么样了?”阿呆从怀中取出保存完好的笔记,递给哥里斯道:“老师,我已经都记住了。”哥里斯一惊,道:“全都记住了么?你要是说谎的话,可别怪我惩罚你。”阿呆坚定的说道:“老师,我没有说谎,我真的全都记住了。您可以随便检查。”哥里斯道:“那好,我问你,什么样的金属才能炼出最好的兵器。”阿呆毫不犹豫的答道:“想炼出最好的兵器,必须有三个条件,第一,是要有好的原料,原料根据属性不同分为光明、黑暗、水、火、地、风六种不同的种类,不具有属性的材料属于下等材料,而那些蕴涵黑暗和光明能量的原料最难找,炼出的兵器威力也最大。光明类的原料如灿金、明银等等,黑暗的原料如钨钢钢母,第二,想炼出最好的兵器,必须要有稳定的温度,温度越高,炼出的兵器杂质也就越少,您所使用的黑色火焰基本已经是最高的温度了,不过由于黑色火焰是用魔法发出的,无法坚持太长时间,所以只能炼制一些小型的兵器。第三,想要炼制出的兵器具有灵性,就必须要根据天时、地利来铸造,同样的材质和火焰,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天气下,炼制出来的兵器质量也不相同,如,晴天在较高的地势炼”哥里斯楞楞的听着阿呆将自己笔记中炼器的部分一字不错的背诵出来,心中的惊诧根本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以阿呆那样的记忆力,要耗费多长时间才能将这本笔记背的如此纯熟啊!“好了,停下吧,我相信你已经完全背诵下来了。从明天开始,像以前一样,你继续帮我做实验。我现在要休息了。”“好的,老师。”阿呆愉快的答应着。他抱起那堆馒头坐到床上,拿起一个,用力的咬了一口,五个月没有吃到自己的最爱了第二天开始,哥里斯不断的用他那个小鼎开始炼制,由于阿呆背熟了哥里斯的笔记,根据哥里斯所用的原料,他都能清楚的知道会出现什么结果,哥里斯的炼制过程也相当于给了阿呆一个实验的过程。让阿呆比较奇怪的是,哥里斯炼制的,都是一些混合金属,这些金属的特性不一,但都非常珍贵,阿呆从笔记的内容中知道,这些金属无论是哪一个,都可以做成非常优质的兵器。哥里斯将这些炼制好的金属小心的收藏起来,不知道要做什么用。这天,阿呆帮着哥里斯又炼制好了一块金属,哥里斯回房间冥思去了,而他自己则站在房门口练习着火球术和火焰术。“哦?这是那里来的小鬼。”一个戏谑的声音响起,阿呆吃惊的发现,从迷雾中走出一个红衣怪人。此人和哥里斯的打扮很相象,红色的大斗篷将全身笼罩在内,看不清面
;貌。手中拿着一根长长的木杖,似乎正在大量着自己。阿呆有些惊恐的退后两步,质问道:“你,你是谁?”红衣人傲然道:“我嘛,我是一名伟大的魔法师。”说着,他伸出和哥里斯同样枯瘦的右手,喃喃的念了几个咒语,一个直径半米的巨大紫色火球出现在他手上,炽热的火焰即使距离十几米远仍然让阿呆感觉到异常的灼热。看看自己手上的小火球,再看看红衣人手中的紫色大火球。阿呆自惭形秽的收回了魔法。“哈哈,怎么样,知道什么是伟大的魔法师了吧。哈哈哈哈。”“哼,在小孩子面前呈什么威风。”一颗同样直径为半米的黑色火球从木屋中飞了出来,直奔红衣人而去。红衣人吓了一跳,后退一步,大喝一声,手中的紫色火球飞了起来,迎上了飞来的黑色火球。红衣人发出的,是纯火系魔法的火球,而从房间中飞出来的,正是哥里斯的黑暗魔法融合火系魔法的黑暗之炎,在属性上来说,红衣人要吃亏一些,但能量上却是他要更加强大。阿呆只觉全身一轻,一道轻风将他的身体送出了十米之外。轰然巨响中,漫天的火星飘洒而出,红衣人不由自主的后退一步。他怪叫道:“哇,我说大哥,你弟弟大老远的看你,你就这么对待我啊!”哥里斯从房间中走了出来,哼了一声,道:“你来看我?我看你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吧。看到你那嚣张的样子我就恶心。哥里松,有什么事快说,我这里可没有什么好款待你的。”红衣人哥里松苦笑一声,道:“大哥,怎么说我也是你亲弟弟,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呢?对了,他是谁啊?”说着,他用木杖指了指阿呆。哥里斯没好气的说道:“他是我的学徒。干什么?”哥里松嘿嘿一笑,道:“没想到大哥你也会收学徒,这可不像你的风格啊!看这小子刚才用的火球术,有初级魔法师的水准了。老大,你从哪里找来这么个好苗子,让给我得了。我到现在还没有个徒弟呢。”哥里斯冷哼道:“你想都不要想,这小子对我来说重要的很,他除了是我的学徒以外,还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啊!老大,你,你不会是”哥里斯哼了一声,道:“进来说吧。阿呆,你在外面守着,没我的吩咐不许进来。”阿呆应了一声,楞楞的看着哥里斯和哥里松走进木屋,心中暗想,为什么他们说的好多话我都听不懂啊!这个红衣怪人是老师的弟弟吗?房间内。哥里松道:“大哥,难道那小子就是你找来做最后那个实验的吗?”哥里斯哼了一声,道:“你说话小心点,知道么?”哥里松叹了口气,道:“大哥,你可真够狠的啊!不愧为魔炎术士。我看那孩子傻乎乎的样子到是挺可爱的。你又何必”哥里斯突然烦躁起来,“我的事你少管,有话快说,如果你就是来这里放屁的,就给我滚。”哥里松嘿嘿一笑,一点都没有因为哥里斯的话而生气,“算了,算了,我才懒的管你的事呢。可惜了一个好苗子啊!我这回过来,主要是为主上求你点事,希望你能答应。”说着,他用木杖虚空一划,一道空间裂缝出现在空气之中,哥里松念了几句咒语,一只布袋飘飞而出,落在地上。“这是主上给你的订金,他想要你过些日子的实验成果。”布袋自动打开,里面,竟然是满满一袋钻石币,数量足有上千之多。哥里斯好象没看到一样,冷哼一声,道:“想要我的实验成果?别做梦了,我谁也不会给的。”哥里松叹了口气,道:“大哥,不是我劝你,你留着你那些宝贝有什么用?尤其是你这最后的实验成果,你造出它不就是为了名传于世吗?又何必敝帚自珍呢。要我说,你还不如和我一样,做个”哥里斯打断哥里松的话,怒喝道:“少废话,把这些破玩意儿都拿回去,说不卖就是不卖。”哥里松沉默了一会儿,才道:“算了,既然你不愿意卖我强求你也没意思。主上那里我自己会交代的。不过,那个孩子似乎很有魔法天赋,你还是多考虑考虑吧。为了一件东西而浪费一条生命,你觉的值吗?”哥里斯毫不犹豫的说道:“值。为了这件东西,即使死上一千个人也是值得的。”哥里松苦笑道:“既然你这么说,我就也不劝你了。好了,大哥,你多保重吧,我走了。如果你改变主意的话,还用老办法通知我。”说完,哥里松大步向门口走去。“等一下。”哥里斯坐在那里,叫住了哥里松,“我的实验也不一定成功,如果成功了,会通知你的。你也自己小心些。”哥里松深深的看了哥里斯一眼,走出了木屋,哥里斯坐在原地,并没有相送。哥里松走出房门,看了阿呆一眼,叹息道:“小子,你自求多福吧。”说完,他念动咒语,周围的空气躁动起来,托着哥里松轻飘飘飞入了浓雾之中。阿呆楞楞看着哥里松身影消失的地方,半天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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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身份被拆穿那日,前有狼後有虎,梁宣玉都打算明抢,直接杀出一条血路,将名单送回钰国。一身寝衣的小郎君站在月影下,却似乎已在千机塔前候了她许久。梁宣玉浑身浴血,长剑剑锋鲜血不断滴落,怔楞一瞬後,举步上前。小郎君,别拦我。我不是来拦你的,梁宣玉。凛凛秋夜,露水寒凉。小郎君素白单薄的寝衣似被月光染上了一层寒霜,胜负已分,我来要你欠下的承诺。梁宣玉微微握紧剑柄,沉默片刻,扬起抹笑,小郎君,想要什麽?三日。什麽?三日床笫之欢。梁宣玉神情从疑惑变成了惊愕。小郎君自始至终眉目清冷,我只要这个。这事关你的清白。梁宣玉觉得呼出的气息都开始变得灼烫,我们是敌人。能让你离开这儿的,只有我,小郎君凤眸轻垂,梁宣玉,你答不答应?搜寻的火把在各处亮起,清风堂的人马倾巢而出,动静仿佛就在耳边。梁宣玉握着剑柄的手指骨青白,呼出的气仿佛一阵轻雾。梁宣玉,我没有选择的馀地,你也没有。小郎君步下了阶,月光皎洁,玉足纤白绵软。梁宣玉这才发觉小郎君不仅衣着单薄,连鞋履都未穿,她下意识蹙了下眉。只是浅浅药香满怀,女君的回答堵在了喉咙里。梁宣玉,抱紧我。三日三夜,梁宣玉人走了,心却空了一块。半月後,乾国新帝继位,不日大婚的消息传到钰国。彼时,梁宣玉醉眼朦胧的被人推醒,不知是谁将一副写着乾国新帝凤君的画像搁在了她案头。梁宣玉未及动作,十师姐撑起身子,打着酒嗝,一把拿过。梁宣玉手肘压着画轴下端,画轴就这样被打开,身着华丽凤袍的小郎君映入眼帘。梁宣玉心抽疼了一下,酒壶落地,酒水洒了一地。机关算尽小郎君冷静理智敌国县主偷香窃玉非梁宣玉本意,可日日蹲在梁上看着貌美的小郎君对着账本,打算盘,实在是不得不将注意力全放在他那张脸上。梁宣玉抱着剑,嘴里叼着不知哪儿弄来的狗尾巴草,一脸可惜的摇头,这世上竟然还有这麽无趣的郎君,守在梁上三五日了,就没见他做过看账本之外的事。梁宣玉叹了口气,好在清风堂堂主竞选,以七日为期,自己抽中的那七个锦盒,任务已经完成,原本没有意外,自己就会当选,掌控清风堂。可偏偏历来换任的堂主竞选,竟然改了规矩,不以任务完成的期限快慢,决定下任堂主的人选,而是将运气也归入其中,每人皆有随机选七个锦盒的机会,但所有锦盒里的任务级别却不一样,一切全凭自己的手气。好死不死,梁宣玉这一阵儿水逆的很,一溜儿下来,七个锦盒皆是最次级别的丁级!眼下唯一能翻盘的可能,就是救下对手的目标,来夺得胜利。梁宣玉微眯眼,虽不知这麽貌美的小郎君为何会出现在清风堂一甲级别,最难任务的锦盒名单里,但救了一圈人,都临门一脚了,可不能因为太无聊,而稍有懈怠。她可是身怀使命,一定要夺得堂主之位的。梁宣玉强打精神,掐了把自己,以为希望的曙光就在前方,谁想捱完了七日,堂里竟然送来消息,因为竞选者们全都或多或少失手,所以杀貌美小郎君,更改为最终决定堂主人选的任务。梁宣玉看着手里的小纸笺,狗尾巴草掉了下去。梁宣玉有很多选择,可他的选择只有一个,从一开始,他就像是飞蛾扑火。可他注定要在她的心上留下最浓烈的印记。预收废太女的小宫侍(女尊)元凌华是一个被废的太女。身边的亲信被继凤君吹着枕边风,一个个被发配去了苦寒之地。元凌华没有卸下傲骨,依旧誓要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一切,她锄地养花,迷惑敌人视线,暗中与旧部始终不曾断了联系,卧薪尝胆,只待一日功成。一日,久招人嫌的冷宫,被打发来了一个小宫侍。小宫侍生的好模样,会刺绣,会沏茶,还会养花。就像是专门来为闲情养性的废太女红袖添香来的。元凌华冷眼旁观,令小宫侍伺候身侧,打定主意看清小宫侍的目的後,让小宫侍死于意外。小宫侍却浑然不知,每日精心伴着元凌华,日子过的欢欢喜喜,一副没心眼的模样。元凌华在暗处不知几次皱眉,觉得自己在小宫侍身上花费的功夫太多了些,不是好兆头。隔日,一指开败了的凌霄花,令小宫侍去花房要花籽。小宫侍去了後,果然没再回来。元凌华临窗看雨,脸色淡漠,背在身後的手紧握。然而,小宫侍却这时顶着大雨,跑了回来,满身衣衫湿透,却扬着极灿烂的笑,捧着花籽,举到元凌华眼前,满目欢喜。殿下,凌霄花的花籽,我取来了。小宫侍依旧是没甚规矩的不肯自称奴。可是,这回元凌华竟没了斥责的心思,看着没有沾湿一点的凌霄花籽,背在身後的手松了开来。为何还回来?元凌华眼中带着审视,看着小宫侍。因为殿下在这儿,殿下是最好最好的殿下。小宫侍仰着头,坚定不移,眼中装满了元凌华的身影。内容标签宫廷侯爵豪门世家情有独钟追爱火葬场日久生情女尊主角元凌华,配角云初其它云初仰望着一个人,从不曾改变,看着她走出困境,坐拥天下,云初心里却失了欢喜,一生一世一双人,终是不可能了一句话简介曾高不可攀的殿下,终于心里有他立意怀揣忐忑之心,追赶自己仰望的人内容标签宫廷侯爵豪门世家欢喜冤家正剧万人迷女尊梁宣玉阮言卿其它心软是不可取的,下手是要快的,这是梁宣玉的宗旨,为一个人连破两戒,这是梁宣玉不敢想象的事一句话简介妻主她如此多骄,引得美人竞折腰立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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