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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9章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去看了国内最高的两座学府。先去的北大。经过未名湖畔的时候,跟小麦说:“冬天这里结了厚厚的冰层,好多人在这里滑冰。你说这座城市到处都是文化和故事。那你想想,在这湖畔,徘徊过多少大家和学者。”
小麦听後似乎真的有所感触。我又趁机说:“你有什麽理由不好好拼搏呢?”
清华校园最美的可能就是从“清华园”向里走那一段,颇有些英伦还是哥特式风格的建筑,要是遇上秋天黄叶满地,夕阳西下,这里何尝不是绝美的风景。
小麦说:“姐,我好像更喜欢这里。”
在那里留影做纪念,然後离开。下午去的是香山。我最亲爱的弟弟,我总是想要把我拥有的最好的,都留给他。从他几岁时,我就离开家在外读书,一年之中所见次数寥寥无几。可是世间就是有那麽一种感情,即使多久不见,都不会变。我称之为血缘。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经常嬉笑玩乐,作为有着深深的代沟的姐弟,我更希望我们能够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披荆斩棘,建造属于自己的最美丽的城堡。
爬山的人,陆陆续续,倒是不少。将近两个时辰吧,我们登上山顶。站在那里可以俯瞰整个北京城。这就是香山,虽然没有红叶,可是那种会当凌绝顶的感觉是它能够赋予的。很稀奇的,没有雾,没有霾,我们猜着那个高高耸立的,是昨日夕阳下徜徉的白塔,还是伫立在公主坟附近的北京电视塔。幸福就是这麽简单,一家人在一起。
那天晚上,顾随打电话给我,“你跟叔叔阿姨说一声,我在外地,不能去送他们了。”
那边,隐约有小孩子的吵闹声,笑声,还有女人的训斥声,“顾廷越,你老实一点。”
我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却故意问他,“你在哪里呢,现在?”
“在香港这边谈生意。”他漫不经心的答道。
“噢,谢谢你,我会把你的好意转达给他们的。”然後我挂了电话。
不知道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晚上为什麽还有那麽清冷的风,拂过我的面庞。佛说,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世间一切,不过如此,时光慢慢走过。或许终究有一天,你会发现,那麽在乎过的东西,在心里已经了无痕迹。
爸妈和小麦第二天一早坐火车回家。因为小麦下午就要回学校,晚上有晚自习。爸妈离了家,也挂念着一切,所以不能多待一天。在车站,小麦豪情万丈的说:“姐,你等着我。我会来这里找你的。”
我笑着说:“好啊,你来了,我们在这里,正好相依为命。”
等车开动,我看着那渐行渐远的列车,才发现自己泪流满面。以往每次离家,妈妈都把我送到坐车的地方,然後我要坐城际公交,一个多时辰,才能到火车站。一路上总免不了流泪。无奈,这就是分别。而此刻,看着他们离开,我的心里依旧是盈满了苦涩。在这座繁华而又冷清的都市里,我又要擦干泪,继续前行。
五一假期已过,人们再没有从假期放松的馀温中清醒过来,也得开始这一天的生活。盼着,下一个假期,就要等到端午了。
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有些忙乱,有些繁杂。有时候我常常怀念大学里,一个人窝在图书馆读书的生活。靠近窗的位置,可以看到夕阳西下。沉浸在文字里,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似乎离自己的梦想越来越近。而现在的生活,确实让我有一些失落和厌烦。一天里似乎就这麽匆匆而过,我却不知道自己收获了什麽。
好不容易捱到下午放学。已经累的想要瘫倒在床上,就此睡着。
将近七点,林汐还没有回,大概是在准备下周要讲的区级公开课。
我站在窗口,看着窗外。
我跟林汐住在这层楼的尽头。墙壁环形的设计,使的我们的房间要狭窄一些。窗户也是圆形的,比别的房间要小一半。
从那圆形的窗口,向外望去。可以看到被如血夕阳染红的天际。天空干净的没有一丝渣滓。很是美丽。可是我却看不到夕阳的样子,高楼,树木,遮住了我的视线。我曾无数次的幻想,在这样的傍晚。坐在颐和园昆明湖边的座椅上,看夕阳渐渐隐到山後。可是我又没有勇气,穿过大半个城市,从东南到西北,因着无人相陪。
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有人说,工作半年,就像熬了十几年那麽久。
记得刚工作的一个月里,和办公室的同事不甚相熟。上完上午第四节课,已经十二点。办公室里空无一人。坐在座位前,突然就泪流满面。那一刻我突然想家,想爸妈,想工作真辛苦,想爸妈养活我和弟弟定然很不容易。
可是也渐渐熬过来了。
那些孩子们,又岂是省油的灯。家里住着别墅,并不指望读书过活。出国什麽的跟玩似的,买双鞋,好几千。用的手机,除了苹果,就没别的了。学生不学习,学校要成绩。受压榨的可不就是老师吗。每天声嘶力竭的吆喝,最後能图个什麽呢。
前些日子,和朋友逛商场,逛累了就去六层的披萨店,点了两杯饮料。已近傍晚。靠窗的位置,可以看到大街上川流不息的车辆。我们用拍立得给彼此拍照,又争抢彼此的照片,傻乐傻乐。那一刻,我感到心里前所未有的轻松。没有背负责任,不用带上面具,我就是我,在我最好的朋友面前,我才意识到,过往的自己,活得多麽的辛苦。
唯一的盼头,就是暑假了。
这座城市,尤其是在农历的六丶七月份,会格外的嘈杂,和热。我喜欢我们的那个村落。从火车站,坐城际公交回家,甫一下车,天虽然也热,可是路上行人稀少,路两旁的绿树成荫,让你觉得寂静丶凉爽。
暑假在家,什麽都不用做。偶尔跟着妈妈去菜地里薅草,似乎也是开心的。晚上爸爸在家看电视,妈妈带着我和小麦去田间的路上遛弯,乘凉,都是很好的。只是,小麦最近总是一副男人不屑与女人为伍的样子,不再那麽乖乖跟我们出去了。
来到这个世界上,走的就是一条不归路。
小麦长大了,我还记得他刚出生时的样子。在襁褓里,闭着眼,只知道睡。一晃眼,竟然十几年过去了。小麦竟然就要十八岁了。
我呢,想起来都後怕。前路漫漫,自己竟走了一条,偶然想起来,都会惊的一颤的路。
将近九点,林汐才回。
果真是在准备周三要讲的公开课。絮絮叨叨,跟我说着,这一天上了多少节课,开了多少个会,出了多少套题,又修改了多久的课件,以及跟学生较了多久的劲。
我们俩,都已经习惯了彼此互倒苦水了。
还好,今天过去,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那一周过的似乎很是漫长。或许是因为天渐渐热了起来,又或许是因为从假期中过来的人们,面对工作,还是有些倦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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