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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回来,急什么!”林暮雨以前不怎么带孩子做家务,还以为嫁给罗文应能过上请佣人、请厨师、请花工的梦幻生活。结果这边工资高,物价也高,人工费用更高,什么事儿都只有自己亲力亲为才省钱。
刚到国,林暮雨在家做全职太太,全然不是她当初在国内想象的美好。她不出门,围着家里这栋小房子转,做饭洗衣除草倒垃圾买菜。没有朋友,没有社交圈,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明白,都快被社会边缘化了。
什么幸福的全职太太,纯属贴身保姆,还要陪睡。
最后,她带去的钱用光了,只能看罗文应的脸色讨要生活费、零花钱,她感觉到了危机。趁着生儿子的机会,她又哭又闹,拿到了一笔启动资金,开了一家杂货店铺。
有了收入,她就不会再只做保姆了,就算儿子需要照顾,她也带着他去店铺玩,好过一辈子关在家里。
罗文应对她越来越不满意,当初他选择她,是希望有人照顾自己的。现在林暮雨下班比他还晚,晚饭也没准备:“我就说这铺子不要开了,我的工资够我们生活了。”
“你这点儿工资仅仅够生活而已,现在物价这么高,布鲁斯还要读好托儿所的。多一份收入,多一份保障,没人嫌弃钱多的。很快绍言也要过来了,家里多存点儿钱比较好。”林暮雨把两岁的儿子放在罗文应腿上,系上围裙去做饭去了。
人比人,气死人。
以前林暮雨和于哲在一起的时候,于哲虽然不太会说甜言蜜语,可一个人就能做饭带孩子。现在这个罗文应,能帮忙看着孩子不哭,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林暮雨强迫自己不能再回忆过去了。她和于哲早已经是过去式了,于哲找到了他的最爱,也得到了爱与尊重。
上一次回国,林暮雨匆匆一瞥,文莉君看起来比她还年轻。再看于哲,一点儿没有变老,还越来越年轻了,可见过得很滋润。
罗文应抱着儿子站在厨房门前:“接绍言来国?你想清楚了?”
“嗯,这本来就是我和于哲离婚时说好的。前几年他爸带,成年了我带。现在算算时间,刚好一人五年。”
罗文应推了推眼镜,声音里带着理科教授特有的冷静,“中学生和大学生能一样吗?于绍言都十七了,国内高三课程紧,突然换语言环境,能跟上?家里还有小宝,你杂货店的活儿就够忙了,再添个大孩子,精力够吗?”
林暮雨手里的鸡蛋被打得飞起,随着她转身,乖乖地落进盆里:“我当然想清楚了。绍言他自理能力没问题,还学会了做饭照顾人,只是学习弱一点儿。他爸打电话说得很清楚,说绍言早恋了,又贪玩,成绩中不溜湫地。送出来至少能让他收收心,还能读个好大学,不比在国内混个当地大学强?”
“普通大学?于哲是省大教授,还能让儿子在外面混野鸡学校?”罗文应把儿子放在地上,小家伙就像发条玩具,只想往外蹦,被父亲给抓住了命运的后领子。
罗文应语气里带着一点不耐烦,“再说了,你以前不管他,现在突然要接来,他能跟你亲?别到时候费力不讨好,还影响咱们一家三口的日子。”
这话像根刺,扎得林暮雨心一紧。
她攥紧打蛋器:“绍言毕竟是我亲生的,才9岁,我们两口子就离婚了。他常常因为我不去看他接他,躲在周婶的小房间里哭。五年前我们刚到国,我自己没工作,算我没本事照顾他。
现在不一样了,杂货店每月能赚三千多,够他学费和生活费,不用你掏一分钱,也不用你操心照顾。”
“哼!我就说你对杂货铺这么上心,原来是为了你儿子!”罗文应的脸色难看起来。
林暮雨什么时候会受别人的气,特别是她早已过了初到时的惶恐不安。她把手中的不锈钢盆子重重顿在料理台上,鸡蛋被震得洒落出来。
“什么我儿子,从法律上讲,于绍言也是你儿子!”林暮雨横眉怒怼,罗文应默默退后一步。“你好好想想,将来布鲁斯一个人在国外,需不需要亲兄弟帮衬?”
小小的孩子听到自己的名字被严厉地喊出来被吓了一跳,却扑向了母亲,摸着她的手,好似在安慰她。林暮雨摸着儿子的头,俗话说得好,谁带的跟谁亲。
“布鲁斯是我亲自带的,我才知道带一个孩子有多艰难。以前是我太年轻太自私,总以为孩子不需要管,自己就能长大了。后来我又总想着自己出人头地了,才能带着他的日子好过。可上次见绍言,他看着我的眼神都不亲了,像个陌生人。我这个当妈的,欠他太多了。我现在明明能拉他一把却不伸手,将来他过得不好,我肯定会后悔的。”
罗文应看着她泛红的眼眶,沉默了。
他知道林暮雨这几年的不容易,她本来是时髦漂亮的女青年,现在成了穿着松散的家庭妇女。杂货店从无人问津到拥有固定客户,全是她一点一点熬出来的。
他也知道她看着布鲁斯总会说,你还有个哥哥,这个哥哥又帅又能干。甚至半夜时分,她会躲在卧室外给于绍言通电话,嘴角是压不住的喜悦。
“可国的大学不是说进就能进,签证、学校、语言……一堆事呢。”罗文应的语气软了下来。
“签证、语言学校都办好了,春节我想接他回来,先去语言学校过渡一年,明年开春正好读大学。”林暮雨立刻接话,眼里亮了起来。
“我就想让他知道,我这个妈,不是不管他。等他适应了,我还能教他打理杂货店,有他帮我,我也能腾出时间照顾布鲁斯。反正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你还要拦着我,我就上法庭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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