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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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第1页)

某个黑夜,秦天终于悄然越过第九岛屿,真正踏入异大陆,换好偷来的衣服后大摇大摆进入前方小镇。

繁星大陆人族都是黑黄肤,只有那些异灵根或妖族才可能出现异色头。异大陆人族则大都是彩白肤,此外也有黑黑肤、卷褐肤、黑黄肤等。

黑夜下的小镇灯火阑珊,只有几座大型宅邸灯光通明、喧声笑语,秦天漫步穿行于种种阴影中,悉心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是夜,当最后一点灯火熄灭,秦天离开这座小镇,沿着轮印清晰的大道远去。其后遇到的每个镇子他逛两圈后便离开,直到七八天后来到个较大的镇子。

这时的他蓬头垢面、面容脏黑、衣衫臭烘,看上去就是每个镇子都会有上几个的流浪汉。

这,正是他想要的。

此后,他便跟上镇上几名流浪汉,任凭流浪汉打骂甚至在他身上撒尿拉屎,他都只是傻笑傻笑傻笑...

那几个怎么也赶不走他的流浪汉终于认命,带着他在镇上偷偷东西、捡捡食物、讨讨碎钱,困时找个角落衣衫一裹就酣然入睡。

很快,他便真正成为别人眼中合格的流浪汉,逐渐脱离那几位流浪汉独自在镇里游荡,时常找个地方呆呆一坐就是大半天。

事实上,他在凭借强五感仔细观察周边所有人的言行举止,特别是语言、动作和神情等等,然后根据两世阅历去揣摩、分析、判断其中的意义,就像在玩‘看图猜意’的游戏或者‘无字动画’。所有零碎感悟都用玉简记录下来,夜深人静时整理、归纳、总结。

当四位流浪汉因饥饿、生病、惹事陆续死去三位,秦天终于基本掌握了异大陆语言。在某个深夜,他悄然拜访镇上最为不喜的富商,顺走他部分金银币,在熟睡的那位流浪汉怀中偷偷放了几枚后,悄然离开这座呆了近一年半的镇子。

下个小镇,他将自己里里外外更换一新,混上架顺风车在下下个镇子买间房子住下,重金聘请位老者学习异大陆文字,半年后将房子卖掉,买了架马车、雇了个车夫,施施然驶向最近的城堡:尼罗城。

然而,半路上他被车夫出卖,数个持剑拎刀的大汉将他包围。两个呼吸后,秦天收回沾满血迹的拳头,漠然在求饶不止的车夫身上擦擦,随手扭断他的脖子。

不会驾车的他只能步行向尼罗城,好在他早已走惯走路,倒也无所谓。

走着走着,身后突然响起阵阵蹄声,秦天不声不响地朝路边让让,没想那蹄声竟然在他身边停下。

“嗨,朋友,”当前马上的骑士顶起头盔,露出张胡子拉碴、眉目深陷的大脸,伸手戳戳身后,“那几个是你干掉的?”

秦天瞅瞅三人的佣兵装扮,摇摇头。那骑士耸耸肩,“那太遗憾了。朋友,再见,祝你好运。”

看着三人即将离开,秦天突然喊了声,“你们是佣兵?”那骑士哈哈一笑,“我们是‘剑与玫瑰’佣兵队,我是队长亚斯。”

“接不接任务?”“当然!尼亚!”

马匹上跳下个头火红、身材曼妙、身着轻甲、背挎长弓的青年女子,摇步走到秦天面前,“帅哥,不会是让我们送你去尼罗城吧?”秦天看看来路,“还有那架车。”

尼亚扭头看向马匹上身穿青色长袍、手拿镶着红宝石的法杖、留着小胡子的青年男子。男子连忙挥舞手中的法杖,叫道,“不要!我海恩可是高贵的神术师!不是粗鄙的马夫!”

尼亚挑眉道,“你只是行走人间的神仆,只有众神使者才是高贵的,或许我可以把你扭送去教廷获得笔赏金。”海恩急忙溜下马匹,咕哝声,“为何每次都是我!我可是堂堂神术师!”

“你打算支付多少?”尼亚看向秦天,秦天从怀中掏出个小袋子,清脆撞击声中夹出枚金币抛过去,“一次结清。”

侧耳听听金币在半空的翻滚声,快要落下时抬手轻松夹住,尼亚露出迷人微笑,“成交!这一路难免有些枯燥,要不要陪你在车厢坐坐?”

秦天笑笑,登上海恩驾驶过来的马车,放下车帘,随手拿出本书看起来,离开镇子时他带走了半年多来购买的所有书籍。异大陆的道路比繁星大陆好很多,马车也先进不少,坐在上面几乎感觉不到颠簸。

有了专门接任务、做任务的佣兵护卫前后,一路上没再生意外,傍晚时分终于抵达尼罗城。海恩将马车停在城前,尼亚纵马走过来,撩起车帘,“嗨,任务完成了。”秦天又拿出枚金币在手中晃晃,“还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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