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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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1页)

三个小时之前,许云暮的眼泪还落在她的脸颊上,温热的感觉犹存。朝笙眨了眨眼,感觉睡意早已散去,索性一边接收剧情一边打量着她的任务目标——颜暮初。

这是一个古早狗血的替身与白月光的故事。

三十岁时已经成为一代霸总的颜暮初有一个谁也不知道的白月光宁望舒。他们相识于微末之时,十几二十岁时相爱,然而人生的分水岭上,宁望舒选择去大洋彼岸追寻她的电影梦想,颜暮初则开始从商界底层摸爬滚打。他们天分,运气无一不有,隔着海岸各自辉煌璀璨,在而立之年终于站在了行业的顶端。

颜暮初什么都有了,他只是再也没有拥有过宁望舒。

然后他遇到了洛朝笙。

他的公司为了社会声望,资助了很多高中生念书,洛朝笙是其中最出色的一个。

彼时她考上了全国最好的电影学院,想向自己的资助人报喜、道谢。

颜暮初本不想见她的,但她随信附来的高中毕业照改变了颜暮初的主意。

“我觉得我很幸运,因为您的资助,我才能来到省艺高念书,在高中的这三年度过了充实而有趣的时光,班上的同学也都很好,并不因为我孤儿的出身而轻视或者疏远……”信纸上,洛朝笙语气真诚,感恩着颜暮初的帮助。

颜暮初潦草翻过信纸,看到了她的高中毕业照。照片中的少女一脸蓬勃的朝气,在阳光下露出灿烂的笑来。蓝白校服的款式延续了十几年,和他高中时如出一辙。颜暮初的指尖顿住,无法控制的想:真像啊。

好像这么多年来孤独的爱意终于有了一点停留之处,他几乎不作犹豫的决定要见洛朝笙。

真人远比照片更加让人震惊。

洛朝笙几乎就是年轻时的宁望舒,她们甚至有一双相似的潋滟凤眼。但洛朝笙又不一样,她的眼神青涩、热烈,颜暮初的一生之中看到过很多这样的眼神,唯有洛朝笙让他动容。

“您说,我们在一起试试?”

十九岁这年,洛朝笙太过天真懵懂,分不清是爱慕或者感激,总之她心动得轰轰烈烈。

然后一份金丝雀的协议递了过来。

洛朝笙不懂得为何要以这样的方式在一起。

直到在蛛丝马迹的相处里知道了另一个人——宁望舒。

她是替身。

透过她思念别人又如何。颜先生身边没有其他人,洛朝笙得过且过,以为与他大抵也算恋人。

等到宁望舒回过头来,他却未曾犹豫,打开了金色的鸟笼。

他干净利落得残忍,甚至要送她离开这座她长大于斯的国度。但被驯养的雀鸟已不能飞翔,她落入淤泥,最后凄然死去。

那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三年。

“真坏啊。”朝笙感受到原身对颜暮初的感情,那是蓬勃而炙热的爱意。

少女洛朝笙从十九岁开始爱着颜暮初,爱他清峻冷冽的眉眼,爱他岁月沉淀后的从容,爱他救她于贫穷困苦,甚至爱他看向她时为了别人而动容的目光。

她细长的手指从颜暮初的下颚划去,抚过脖颈,停留在男人的喉结上,那儿有一颗赤色的痣,她的指尖摩挲,一双琉璃似的丹凤眼在微茫的灯光中暗了一瞬,却没有再说什么。

小白莫名觉得有点冷飕飕的。它小心翼翼地问:“怎么啦,朝朝?你讨厌他吗?”和许云暮毫不保留的爱意比起来,这个男人未免太过于薄情。它突然福至心灵,“是不是刚从上个世界过来没多久,攻略许云暮的影响还在啊?”

小白有点儿担心朝笙,因为许云暮和颜暮初在感情上截然相反。许云暮给了朝笙所有的偏爱,哪怕一开始对她疏远,也依然温和地纵容她。然而颜暮初冷淡又薄幸,仅仅只把洛朝笙当作一个纯粹的替身。

朝笙抿唇一笑:“怎么可能。”

她将被子一卷,裹住了自己,于是颜暮初便整个人都露在了外面,夏季燥热的夜晚,房间里冷气开得很足,朝笙才不管他会不会感冒。

——她不太开心,尤其是在看到颜暮初脖子上那颗赤色的痣之后。

巧合吗?

颜暮初是冷醒的。

他被冷气吹得头疼,有些难耐的抚上额头。一睁眼,便看到身侧有一团白色的茧,女孩睡得正香,半张脸缩在雪白的被子里,露出的还带着点少女稚气的半张脸微红,像是因为被子卷得太严实有点被热到。

他又好气又好笑,又觉得这样的洛朝笙还带着点孩子气的可爱。

他抬手,揉了揉她微乱的头发。

被窝里的人睫毛轻颤,睁开了眼,有些愣愣地看着他,眼里还带着惺忪的睡意。

洛朝笙——或者说朝笙,坐了起来。她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带出点泪意:“颜先生,早上好。”明明是第一次和攻略目标说话,却喊得很自然。

她的确是个天生的好演员。

“早。”颜暮初抬手,将几缕不太听话的卷发拢到女孩的耳后。

朝笙屏着呼吸,似乎对于他的亲昵还有些不好意思。

但另一端,她对小白道:“查一下颜暮初的好感度。”

“好的。颜暮初当前好感度20……?!”

————————————

(高亮!这个世界真的是一篇替身be文,雷点包含:1男主颜暮初是渣男回头2原白月光会有一定程度雌竞情节。)

(总之自我感觉写的不怎么样,介意的亲可以直接从番外后的新世界开始看)

金丝雀与白月光(2)

小白震惊了,它还以为不管怎么样有恋人身份加成,好感度起码得有50呢。朝笙在心中冷笑,替身就替身,老男人可真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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