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章(第1页)

同那些花鸟鱼虫没什么两样,与那些凡夫俗子无有不同,黄土一盖,无声无息。

再也无法矫情作妖地静寂下去。

沈珏敛了笑容,没有让自己再往下想。

距离他尊称“父亲”的老蛇离世已百年,风霜雨雪里替他挡在前面的背影选择了另一段旅程,偶尔浮出脑海的回忆都是些浮光掠影片段,时光拉长了他仿佛无穷尽的生命,一并扯薄了所有记忆。

最后陪伴他的只有背上的行囊,和脚下或松软或坚实的土地,未知前路地在这苍茫人世,找一个他应诺寻觅的孤魂。

他走出罗浮山下的荒芜小路,踏上黄土压实的大道,不知不觉又是十年。

又一次顿住脚,他一时有些想不起来自己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停在此处,站在人群喧嚣的街道上左右四顾,茫然地打量着来去行人,挡了挑担小贩的路。

乡音浓重的小贩是个四十多岁的黑瘦汉子,赤着脚,卷着一边高一边低的裤腿,冲他吼了一嗓子:“你是谁家汉子,站这看甚?还不让路!”

沈珏忙退了几步让开,浓重的口音倒是听懂了十成十,原来竟不知不觉来到了雍州。

他的腿脚约莫是坏了,不听使唤,每每他大脑一放空,就带着他到处跑。

逢清明会把他带去罗浮山的墓前,除此之外,每过几年便带他来一趟雍州,也会毫无规律地把他领进皇城里,一次次看着几百年不变制式的金色龙椅,看上面坐着不同的陌生人……他这双腿,像是有了自我意识,不拘主人的管控,很该剁了干净。

一了百了的省心。

沈珏低头,冲着自己风尘仆仆的长靴叹了口气,算了,还是饶它一命。

他想,等他找到了那不知钻哪个地洞里躲不见的人,一定要把靴子脱下来砸在他面前,然后把腿摆开,告诉他:你看,找了你几百年,腿都跑坏了,你看着办罢。

然后,然后大约相视一笑,所有风尘霜雪,就都成了曾经,变成不值一提的过往。

嗨呀——想一想,都觉得心口酸软,仿佛心脏里长出一粒糖渍梅子,酸酸软软又甜腻腻的让人想要笑出声来。

可是,那帝王的孤魂,也不知轮回成了什么物种,想必早已踏过三生石,饮了孟婆汤,再也记不得他了。

即便找到了,大约只能远远地望一眼,或走上前去问一句“可有难处”——必然是没有的,那人性子孤寡,当皇帝时有言官直谏两句,他就敢拍着桌子让侍卫把他拖下去,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扒了人家裤子赏赐三十大板。他很是不在乎被骂作暴君,想办的事一脑门子往前冲,所有挡路的无论人或物都被他踢开了,碾碎了。就算转世,就算遇到难处,估摸着也不愿意低头求人。

沈珏想来想去,大约就是这么个结局,被戒备的眼神打量一阵,而后被拒绝。

再然后,就这么一别两宽。

他不用再找下去,不用再走下去,年年岁岁地蹉跎在越来越陌生的山河故里。

念及此,突如其来的一阵轻松还未过去,紧跟着便是无法忽视的意难平。

意难平。

就像他十年前领回去的那株野梅,不知为何就落在了狭缝里,却不肯认命地腐烂掉,忍不住从细小的缝隙里钻出了芽来。

而后一点一点,钻出泥土,绕开岩石,找着阳光雨雪,生生把自己憋成了丑陋模样,张牙舞爪地挥舞着细弱枝桠,明知徒劳也挣了命地开出艳红的花。

奋力地挣扎,徒劳的抵抗,不过是意难平——明知绝路,也要挣个结果。

不知哪里来的那么多不甘心。

那本该是它短促一生里唯一一次开花,而后耗尽养分,根枝腐朽,销声匿迹。

仿若本不该出生的他——天真浪漫的狼妖,爱上了人间书生,害了书生,自己也被年青莽撞的道士索了命。

本该无交集的妖精和凡人,短暂的走在一处,又突兀分离,各自赔上性命,却留下了他。

他这样的混血,原该出生时就死去,却被母亲的妖丹续了命,而后被道士抱到沈家,恰恰好,遇上了同沈清轩在一处的伊墨。

就这么小小巧合,他成了小宝,养在沈家大宅里,有了亲人关爱,有了名和姓,有了人形。

如今,他只有背上的行囊,和不听使唤的双腿,这双腿不听使唤地带着他去了许多地方——

有大火烧尽的沈宅旧址,重新被沈家人置回后,再也修不出曾经模样;后来雍州城毁于一场洪水,重建的城池里,已无沈家子弟。

有沈清轩的小小坟茔,风吹雨打几百年,在一次暴雨塌方中滑入了未知的地方;

有沈老太爷和老夫人的祖坟,淹没在洪水里移成平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通天,你做个人吧[洪荒]

通天,你做个人吧[洪荒]

当年万仙阵破,师尊亲下纷乱红尘,谴责诸圣妄动杀念,又不声不响地牵走了意图毁天灭地的我又八百载,周王朝覆灭。我趁着师尊出门,快乐地把紫霄宫炸成了烟花。三十三天震惊,师尊只道是个好日子,他开心就好。如此千年万年,我老老实实地待在师尊身边,除了时不时出门威胁昊天瑶池。毕竟我好多徒弟还在他们手下打工。师尊也陪我一起去,于是昊天脸色神情仿佛死了爹娘,虽然他天生地养,没有爹娘。我出门搞事,师尊陪我我安静闭关,师尊陪我。师尊确确实实,是待我最好的一个人。所以当无量量劫到来,洪荒走向终焉之际。我伏在他膝上,问他可有什么心愿未了他静静地看着我,沉思良久通天,若有来生,你做个人吧。我想了很久,作为一只纯正的清气团子,除非抛弃跟脚,投胎转世,不然我是做不了人的。那师尊的意思,是让我做个好团子吗?我答应了他。若有来生,我一定做个好团子。于是重生之后。我郑重地通知老子元始这辈子三清变二清,我们再也不是兄弟了!元始听了想打人,我反手就给打回去了!之后,我带着好友东皇太一和徒弟多宝道人,一起套了接引准提的麻袋,谁让他们当初欺负我徒弟的!师尊对此很是赞同,后来又陪我去了一次。再往后,洪荒天道蠢蠢欲动,欲兴量劫。为了世界的公平与正义,即将证得大道圣位的我一剑就把祂削成了两半!那天师尊抚着我的发,仿佛叹息了一声,又轻声夸赞道通天真是一个好团子啊。没错,我上清通天,是世上最好的清气团子骄傲!CP鸿钧X通天注1当日不更挂请假条,没放就是还在挣扎。2正文第三人称。3圣人所思所求,不过一线生机圣人所爱所慕,亦此洪荒众生。核心人设...

重生王妃只想和离

重生王妃只想和离

丞相嫡女顾清洛,本与璟王萧玄璟有婚约,却被庶妹顾清卿和萧玄璟设计换亲,被迫嫁给了璃王萧玄澈,上一世她在与璃王相处中逐渐爱上了他,她以为一切都会这样下去,可到头来他只是利用她,导致她一尸两命。重来一次,她只想远离他,而他却一反常态的靠近她。...

重生后独宠灾星小夫郎

重生后独宠灾星小夫郎

上辈子钟洺眼高手低,轻信于人,白白浪费一身好水性,落了个船毁家破,战死他乡的下场。重生一世,他只想寻门亲事,脚踏实地过日子。人人说苏家乙哥儿天生六指,克亲不祥,钟洺却觉得他能干勤快又心善,就是看起来面黄肌瘦,像成天吃不饱饭。他想,如果自己娶了人过门当夫郎,一定能把人养得白白胖胖。苏乙命苦,出生后爹娘遇难,收养他的舅舅也葬身鱼腹,顶着灾星的名号,日日饱受嘲讽讥笑。他羡慕海里的鱼,可以无拘无束地游向很远的地方。某一天,钟家那个会潜水的捕鱼好把式钟洺上门提亲,拿出沉甸甸的铜钱,白花花的新米当聘礼求娶苏乙。两人成亲后,小哥儿不求别的,只求能顿顿吃饱饭。然而相公待他极好,给他添新衣买点心制鱼骨风铃磨贝珠做头面。后来更是下船上岸,沙田种稻,养鸭卖蛋,盖起结实的蚝壳房。全家正式编户入籍,子孙得以科举,自此改换门庭。曾经人人厌嫌的灾星哥儿,不仅没被休弃,还摇身一变成了地主夫郎,再不受人鄙夷。人人都说水上人生来卑微,注定世代无土无业,无籍无坟。死过一次的钟洺不信,也不甘。这辈子他发誓绝不再浑浑噩噩地活,要带着全家一起到陆上去。努力搞事业重生攻x孤独坚韧小可怜受阅读指南1主攻,攻受互宠高亮,攻重生,慢热日常风,主打渔家生活,后期上岸经营成为小地主,但依旧在海边,不会大富大贵。2哥儿设定,正文中包含生子养崽。3文案中的水上人原型有部分参考历史上疍家人的经历,但本文时代地域等均架空,私设如山,真的如山!作者非相关专业人士,资料均来自书籍与网络,望勿代入现实。4攻受均为古代土著,受时代环境所限,非完美人设。...

恋爱脑他盯上我了

恋爱脑他盯上我了

魔蝎小说wwwmoxiexscom祁九琏看完追了三年的文后,隔着屏幕无能狂怒。死洱子,你居然写死了楼煜!作为书中人气远高于男女主的男三,楼煜真身是世间独一无二的蛟。却被作者写成了痴爱女主为女主掏心掏肺,最后因剖心救女主而死的恋爱脑。气得她怒码千字长评,还没发出去,穿成了书里的角色。祁九琏我马上就改了你的破剧情。她开始花式隔绝楼煜与女主接触,纠正楼煜的恋爱脑。楼煜要为女主挡伤,她推开女主楼煜要挖妖丹救女主,她抢了女主就跑。各种操作后祁九琏终于等到他甩掉恋爱脑,一心向上,放了心,美滋滋和别人约好出去玩。结果还没出门,被一个冰冷的物什缠上,黑鳞覆盖的蛟尾紧缠她的脚踝。有人自她背后搂住她,贴近她的耳畔,眼中尽是疯狂与占有你想去哪?他的蛟尾攀上来,你明明已经变正常了!楼煜收紧蛟尾,关上门那是装给你看的,瞧,被我骗到了。楼煜的一生都被剧情控制,重来一世,剧情让他去救女主,他拾起刀,只想将她们都杀了,却被一名少女扑了满怀。少女满眼都是他,眸中的欢喜多得溢出,野蛮地闯入他阴暗泥泞的世界。可他不满足那一丁点的碰触,贪婪地想要更多。那些觊觎她的日日夜夜,想的全都是将她锁在自己身边,任由自己索取。正常是装给她看的,不这样,又怎么将她诱到自己身侧?楼煜用尽了这辈子所有的柔情与卑劣,只求他的太阳,永远只照在自己一人身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