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先前也说了,我的身体是这个朝代的人没错,但是我如今灵魂却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
“而这具身体本身经历过的事情,我是一件都记不起来了。”
“如果这身份只是一个平头百姓,或许问题还不大,可以说是失忆了什么的搪塞一下。”
“但很绝望的是,我是洪武年间的一个官儿,而且还是新晋的官员、然而现在,原本应该饱读诗书的我、却连四书五经里面的句子都背不出来几个了。”
“这种情况下,如果我继续做官,改天突然露了馅,被某个同僚揭发,那我头上落下来的就是科举徇私舞弊的重罪。”
“况且还有一个问题,后世之人不用毛笔。我们读书从小用的便是铅笔、圆珠笔之类的东西。”
“可以说、现在只要我一写字,我立马就会露馅...一个从举人升迁而来的主簿、写的字却比狗刨的还难看,您觉得,这难道不足以要了我的命吗?”
朱元璋在听了楚泽的这番话之后,他眼中有些疑惑的眯着眼看向了楚泽。
最后、对着旁边一直候着的一个身着锦衣的大汉摆了摆手。
看到朱元璋的这番动作之后,他身边之人也心领神会的安排人送来了笔墨纸砚。
楚泽看到这些东西之后,倒也并没有表现的多么意外。
甚至都不用朱元璋说,他便直接坐在了地上,动作怪异的拿起毛笔,便开始在面前的纸张之上书写了起来。
而朱元璋
;的眼神从始至终都一直盯着他那只握笔的手。
从没练过毛笔字的人、大多都会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他们的手不够稳。
而此时拿着毛笔的楚泽,手抖的简直犹如筛糠一般。
这动作,是刻意模仿的时候,很难做到的。
因为这是身体的本能反应。
仅仅只是看了一眼、朱元璋便基本上可以断定。
眼前之人,他居然真的不会写字...
“你倒是一点都不谦虚啊..这一手字写的,的确比狗刨的还难看...”
看着楚泽费了老大的劲儿、才勉强在纸上写下的‘陛下你好’四个字。
那歪七扭八的造型,一轻一重的行笔。
朱元璋都有些看不下去了,直接将手上的字丢给了一旁的朱标。
此时缓过神来的朱标也再次站了起来。
接过楚泽的‘墨宝’之后,他差点儿没笑出声来。
“陛下,现在你能相信我说的是实话了吗?”
虽说自己的真迹被人嘲笑了。
但楚泽也并没有太当一回事儿。
写的丑就是写的丑、没啥不好承认的。
“光凭一个读书写字,咱还是无法相信你那所谓的、自己是来自于后世之人的言论。”
“不过朕倒是可以确定一点,你的确没什么文化...”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原间绪子失忆了。再次醒来时,听身边人讲,她知道自己是个普通的高中生歌手,没有什么名气,本以为就算失忆也会普普通通的过着平凡的生活,出院后事情却愈加变得让她无法理解。夜晚,关上灯时,自称男朋友的入侵者吻上她的肌肤,留下亲热的痕迹,说着陌生的回忆与亲密的话语,让她惊慌错乱。白天,大阪的侦探同学,本以为的朋友关系,会在发现某种痕迹后,跨越朋友的距离,说着不是朋友可以说出的话。待她回到东京,片段记忆让她以为男朋友是青梅竹马的日本救世主,却总是很少见到踪影,反倒是寄住在毛利侦探事务所的小朋友贴心无比,会时常传达他的心意。就当她终于以为生活归于平静时,某一天,她突然发现,真正的男朋友并不是青梅竹马的名侦探,而是时常出现在夜晚的月下怪盗。意识到男友是罪犯的她立马提出分手,同时无法面对青梅竹马的她在医生的建议下打算出国,去往伦敦后,遇到了一直喜欢她歌曲的粉丝先生,不知不觉的将心事说给他听,他也会根据她的想法提出建议,是无比温柔的绅士。可就是这位绅士的粉丝先生,会在怪盗与两位侦探即将要找到她时,要她兑现曾经的诺言。他们每个人都要她想起,想起过去,想起那似乎与每个人都无比亲密的过去。...
...
在垂死之际,看到自己的雌君不作停留地奔向其他雄虫时,阿缇琉丝终于明白,他用前途荣誉生命换来的这个雌虫不是不会爱,只是永远不会爱他而已,列昂阿列克从来不是无声的海,只是不会为他澎湃。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