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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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这个雌虫身上将永远带着这个雄虫的烙印,他们的信息素会交融,彼此的联结会深入骨髓,几乎无法被抹除或替代。

这代表着绝对的归属,是雄虫宣示使用权最高形式,也是雌虫将自己身心完全交付的终极象征。

狸尔的这个请求,在此时此刻提出,完全是大胆的进犯。

不过再大胆的事情、再冒犯的事情都已经做过了,也不多不少这一句话了。

狸尔就是要艾维因斯从身体到灵魂彻底属于自己。

狸尔的本体是狐狸,他以前是在族群里生活的。

漫山遍野,跑跳嬉闹的,都是他的同族,赤狐、银狐、玄狐……毛色各异,眼波流转间都是天生的魅色。

他们这一族,在漫长岁月里,名声实在响亮得很。

祖上没少出那种搅动风云、倾覆王朝的妖妃,男女都有,红颜祸水,一笑倾国,史书话本里写得活色生香。

后来也有不甘困于情爱、转而将魅惑天赋点满,用以聚拢人心、招贤纳士,最终逐鹿天下的王者。

总之,无论正史野史,勾栏瓦舍,他们一族都是当之无愧的话本子常客,故事多得能堆满一座山。

和这些在红尘里翻云覆雨、留下浓墨重彩传说的前辈同族相比,狸尔就显得太过低调,甚至有些不思进取了。

他顶多就是喜欢凑凑热闹,看看乐子。

从前游戏人间的时候,狸尔化形穿行于市井坊间,看过卖身葬父的可怜美人泪光盈盈,听过戏台上名角儿唱尽爱恨痴缠的婉转腔调,见识过王公贵胄的骄奢、名门闺秀的矜持……

红尘滚滚,多少精致皮囊,多少旖旎情态。

可狸尔大多只是饶有兴致地瞧着,便一笑而过。

看过,笑过,也就罢了,留不下太多痕迹,浮于表象,难以真正上心。

直到遇见艾维因斯。

孤高、百折不断。

浸透了血与痛、恨与谋,却依然在冰冷威仪缝隙里,偶尔泄露出的、近乎脆弱的柔软。

狸尔一下子丢了魂,才恍然惊觉,从前那些琳琅满目的漂亮皮囊,不过是画皮。

真正的美,在骨,在魂,在那独一无二、无法复刻的灵魂光芒里。

艾维因斯的美,是淬火的冰,是染血的刃,是绝境中开出的、带着致命吸引力的花。

这美不因皮囊的憔悴而减损分毫,反而因灵魂的强度而愈发惊心动魄。

所以说,艾维因斯刚才还真是冤枉狸尔了。

狸尔虽然看着肤浅,可实际上倒也真不至于那么肤浅。

深度标记。

对于艾维因斯来说,意味着灵魂层面的敞开与交融,意味着他将自己最脆弱、最不容侵犯的领域,彻底向另一个存在开放。

在虫族森严的规则与王权冰冷的算计中,这无异于将最致命的软肋亲手递出,需要权衡的风险与代价,足以让最果决的君王也再三迟疑。

但是艾维因斯看着狸尔。

狸尔英俊,强大,懂得进退,知晓他的疲惫,体谅他的不安,在他最孤寂冰冷的时刻,用滚烫的体温,一点点焐热了他早已冻僵的心。

简直是一个再合格不过的爱人。

一遍遍说着那些听起来荒唐却让他心口发烫的情话。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

如果这世界上真的有永恒就好了。

艾维因斯想要狸尔。

他在第一次的时候,被这只狡猾的狐狸精半是诱哄、半是强迫地,从齿缝里逼出了那声含糊的“想要”。

那时或许有无奈,有悸动,有被情与欲冲昏头脑的短暂迷失。

可是现在,艾维因斯是真的想要。

想要彻底地拥有,也想被彻底地拥有。

想要在那深入骨髓的标记中,确认彼此的存在,确认这份滚烫心意的真实不虚。

想要抛下所有君王的顾忌与枷锁,仅仅作为“艾维因斯”,去拥抱这份他前半生从未敢奢望过的、全然属于私人的炽热爱恋。

下一秒,艾维因斯动了动被狸尔握在手里的脚。

那截白皙精致的脚踝上,缠绕着细细的金色链环,随着他轻微的动作发出极细微的、清脆的碰撞声,在寂静的寝殿里荡开细微的回响。

金链映着暖光,在肌肤上跳跃着细碎的光点,晃动着,像某种无声的诱惑,又像一场盛大仪式的序曲。

君王脸上那些惯常的、用以示人的威仪与疏离,在此刻褪得干干净净,只剩下近乎坦荡的决绝的平静。

“不是想要深度标记我吗?”

艾维因斯微微偏了偏头,紫色的长发滑过肩头。

他看着那只狐狸精,他喜欢狸尔眼中的渴望,他喜欢狸尔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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