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欢:「……」
好吧,事实举例太强大。
不过很快,他又高兴起来,「哥哥,你还记得我喜欢吃榴槤千层啊。」
燕宿月冷笑。
这小子,买到不好吃的榴槤千层,就会放到八仙桌上,美其曰供品。
要不是这小子做的糕点还算合胃口,他当场就得将那些榴槤千层扔他脑袋上。
他是个大方的神明,不与爱耍小聪明的信徒一般计较。
「哥哥,你真爱我,我好幸福。」林欢双手拢在怀里,做出一副陶醉的模样。
燕宿月瞥见他捣怪模样,也起了几分逗乐心思,他漫不经心地笑,「神爱世人,也爱世狗。」
林欢皱皱鼻子。
真讨厌,他才不是狗。
但燕宿月没指名道姓,只稍微在狗上加了点重音,语气若有所指,他若是上杆子,倒像是承认自己的狗。
他假装没听懂燕宿月话里意思,高兴地道:「那我也爱世人,也爱世狗。」
「是我哥哥的好神使,哥哥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燕宿月瞥向他,「我可不敢让你当我的神使,日後说不得,还得仰仗你呢。」
林欢意外。
这麽笃定他也能成神,成就不比他差吗?
林欢洋洋得意。
嘿,他就知道,自己不是一般人。
谁能将自己神魂分成两半,两个世界各自投胎?
「好说好说。」林欢嘿嘿地笑,「等我出息了,哥哥不用害羞,大胆使唤我。」
燕宿月望向林欢,若有所思,「你变化,有点大。」
像是葛朗台一下子变成撒钱童子,让人害怕啊。
以前的林欢小..嘴.甜滋滋的,但信仰给得吝啬极了,类似这样的承诺呢,从来没有说过,就算他满嘴跑火车,不该说的从来不说。
但现在,他居然会说承诺之语,信仰也若涓涓细流,持续不断。
虽然信仰依旧给得不是特别大方,但相较以前,称得上是天大的进步了。
天知道,若以前林欢的信仰是这般给,他怎麽会舍得离开?
到底能积少成多。
而那时,他伤势最为严重,正需要这点信仰修补身体。
林欢有些害羞。
嗨呀,以前是打着薅羊毛的主意,现在是暗戳戳的追老公,能一样麽?
唔,这个世界没有omega和alpha,或许是追老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阿宝。。。回国公府去。。。长公主会护你周全。宣昭用尽最後一丝力气,叮嘱着这个不爱自己的女人。苏景宝吓傻了,久久缓不过来,为什麽是毒药?明明说只是让人沉睡的药啊!突然腹中绞痛不止,此时她终于明白,她是个棋子。睁眼回到了豆蔻年华,这一世她只想护着家人,还要弥补宣昭。可是,为什麽前世的夫君少年成名?为什麽神医提前医好了夫君?为什麽他的眼神始终宠溺?驻足回眸一顾,愿伴伊朝与暮。内容标签重生甜文爽文其它一直都是你...
我叫安无雪。我是修真界第一大宗落月峰的首徒,出生便带着仙道金身,玲珑玉骨,所有人都说我受馈于天,惊才绝艳,是两界四海的福泽。我的师弟谢折风是落月峰不世出的剑道天才,我喜欢他。于是我尽我毕生之力,挽大厦之将倾,出生入死,呕心沥血平定乱世,倾尽全力助师弟稳坐仙尊之位。可师弟无情道修至圆满那天,我听着修真界的人细数我的罪状,说我杀孽过重,罪该万死。挚友拔剑对着我,和我说安无雪,我与你自此恩断义绝,你死我活。同门冷眼旁观,同我说安无雪,你往后是生是死,与我无关。我一生筹谋,最终落得声名狼藉,众叛亲离,金身玉骨尽碎,生机尽断。陨落前的最后一刻,师弟低头淡淡地看着我,说师兄这是罪有应得。如他们所愿,我死了。死在落月峰山门前,尸骨无存,神魂俱灭。我没想到我还能在千年后再度睁眼。我重生成了进献给仙尊谢折风的替身炉鼎,一个和我上辈子长得一模一样的废柴。我以为我会看到他们庆贺我的死有余辜,我会看到他们会活得恣意潇洒,会看到他们忘了我这个罪人。可他们令我十分费解。决裂的挚友奔走于各大秘境寻找与我有关的线索,落月峰千年未变,像是在等我回来,早已无情道圆满的师弟疯了一般寻遍四海,只为寻我一缕残魂。我看不懂他们。我也不想看懂。我不是他们心心念念的安无雪,我只是个平庸度日的废柴。师弟看着我,眸光温润,神情缅怀。我顶着那张和我前世如出一辙的脸问他你透过我,在看谁?你明知故问。我轻笑一声,走上前,在他耳侧轻声道可仙尊再也看不见他了。我不是他。他死了,死在一千年前。全员火葬场,攻是he结局,其他配角都是火葬场be其余排雷可能涉及剧透,因此不列在文案,不介意剧透且想看排雷的宝宝可以点进评论区加精模块,加精评论就是完整排雷。排雷本就没办法排清楚每个人的雷点,请勿要求作者排私人雷点各花入各眼,每个人的喜好不同,不喜欢可以直接点叉,彼此尊重...
...
林岚今年31岁,在一家合资公司做个白领,这个年纪正是成熟有韵味的时候。 身材接近一米七,前突后翘的火辣身材简直跟模特一样。平时穿着职业装上班,时尚的高跟鞋穿在美足上,性感丝袜紧绷着她修长笔直的美腿。包臀短裙将她浑圆的美臀紧紧勾勒出诱惑的弧度。 这些着装是林岚每天上班的标配。 再加上她迷人容颜和柔顺长,我无数次庆幸自己追到了这么魅力性感的妻子。...
我叫周越,一个普普通通,简简单单的高中生。我没有什么特长,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缺点。就是很普通,很正常。对,就是正常。和作者的其他作品里的人公相比,我就是两个字,正常。若是说我唯一的特点,我自己认为,是脾气好吧。我都没怎么生气过,待人接物也特别好。也许,我就是人们所说的那种烂好人吧。今天,也是个普通的早晨,我像往常一样,准备着早餐。...
萌妻至上大总裁选妃宴听过的吧。不过她是被派去凑数的。嘿,她一不小心撞到总裁和男人,于是手贱拍照了微博。谁知道是她看的角度不对。囧。好吧,微博十分钟被转了上万条,好吧,她出名了。同时也惹毛了总裁!!!总裁反感家里逼婚,将错就错,干脆宣布和她订婚,还强行把她带到家里。这是啥节奏,选妃完了,还要侍寝?他是穿越来的吗?啊啊啊啊?神啊,她错了,她手贱了微博,剁手行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