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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喜欢。”纪行勾唇,扫了庄旅一眼。
庄旅看着冷冰冰硬邦邦的,挺狠戾,却意外的喜欢酸甜口的东西,爱吃甜食,罗自乐倒反过来了。
人的性格和口味真很有意思。
“我放年假了,老板,你这边还缺人手帮忙吗?”罗自乐双手握着玻璃杯笑:“我以后可以每天都过来帮忙……”
“那用不着!”罗杨阳人还没进屋,在半腰门与酒馆大门之间的小院子就嚷嚷上了,气势汹汹:“你别抢我活,现在本来就闲的要死了,打游戏都打腻了,你别来。”
罗杨阳打小就不喜欢自己这个聪慧病气的表哥,总觉得他不似面上的明朗,背地里肯定阴阴湿湿的,指不定憋着什么坏。
“暂时不要人了!”罗杨阳推开半腰门,松了一口气,走进吧台里,把纪行推出去:“老板你别搞了,你咖啡苦死了,我刚才跑回去我妈还以为谁给我下毒了,漱两次口才把那味儿压下去,豆子肯定坏了,尾调还泛酸,赶紧扔了!”
“好的咖啡豆子是有点酸涩的。”罗自乐顿了顿,捧着玻璃杯子笑:“罗杨阳,你怎么这么没礼貌的与行哥说话。”
“……”罗杨阳不想理他,蹭了蹭鼻子:“我就这样,老板不是那种小气人,你管呢?”
瞅着罗自乐腼腆含笑那张脸,罗杨阳在心里狠狠翻了个白眼,一直都恨着他。
十二岁那年读小学六年级,罗杨阳养了只小狗,是他冒雨捡回来的小五红犬,治了一个多月才给本以为活不成的小狗崽治好,恢复健康的小五红犬非常通人性,天天跟着罗杨阳跑,鬼迷日眼的谄媚摇尾巴,特别特别可爱。
千年老巷街道附近的小孩儿和游客都特别喜欢它,罗杨阳也把小狗崽看得特别紧,天天连睡觉都抱着睡。
可六年级升初中后就要住校,才不到一岁的小狗崽就只能被留在家里。
那天周五晚上放学,他迫不及待跑回家,爸妈说一个小时前还在家里好好玩耍的小狗崽,他回来后就不见了。
罗杨阳疯狂找了一晚上,凌晨四点多才在一处角落里找到小狗崽的尸体——被人敲碎了头骨,小狗崽褐红色的身体已经僵硬了。
狗崽嘴里都是血,还咬着一颗碎珠子。
那颗珠子罗杨阳之前在罗自乐手腕上看到过……罗自乐自小身体不好,有病,是他家里人为了他健康,去庙里求的开过光的避邪镇灾保健康的紫檀朱砂珠串。
除了小狗崽嘴里的珠子,小狗崽尸体附近什么痕迹也没有。
罗杨阳当时就哭疯了,不管不顾抄起菜刀就要去砍死罗自乐,可罗自乐装得像个被冤枉的无辜受害者,扭头抱着他死爹,哭哭啼啼。
主要是,当时除了罗杨阳手心里紧攥的那颗带血的珠子,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罗自乐打死的小狗崽……罗杨阳到现在还留着那颗珠子,供奉在张大爷神像前,天天出门门前拜一拜,希望张大爷保佑这颗珠子的原主人早日横死街头。
虽然没证据,但后来罗自乐就不在手腕戴那个手串了,问就是手串丢了。
丢他妈的!
这话说出来,罗杨阳就信了他的邪,学生时期好几次想套罗自乐麻袋都没成功,他上初二的时候,罗自乐已经去省重点高中住校了,然后就再没什么机会见面。
要不是因为罗自乐他死爹是舅舅,罗杨阳不可能还给他表情。
晚上下班前,罗杨阳叼了根烟,站在酒馆大门口跟纪行说了这事儿:“老板,你们以后离他远点,那就是个会装的畜生。”
纪行沉默一瞬,轻叹了口气:“罗杨阳,小狗崽也不想你带着仇恨生活,影响心情和身体健康。”
“……没事儿,我现在已经不憋在心里恨他了。”罗杨阳扁着嘴,略显沮丧:“我现在搁明面上讨厌他呢,他这次过来想住我家,我直接让他滚了,我爸妈都没敢说什么。”
“啧!”庄旅双手抱胸。
“……”纪行抬眸看庄旅。
“教你个报仇的方法。”庄旅把手肘搭在纪行肩上,倚靠着他:“能让你消气。”
“什么方法?!”罗杨阳猛地扭头看他,眼底闪烁着兴奋的光。
“庄旅。”纪行语气发淡,藏着丝丝警告。
庄旅一顿,摸摸鼻子,换了个不那么坏的损法子,含糊道:“他最在乎什么,去把他在乎的东西毁了,偷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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