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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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反转又反转“无怨无仇,宋某对阁下的命没兴趣,只是对阁下的身份有些好奇。”这是变相承认了自己有意困住他的事实。“姑娘倒是坦率。”绯衣人嘴角微勾,透出半分讥诮:“只我那日也已坦诚相告,我并非这孩子的生父。”“不是生父,也是故人。”宋雁归翘着腿,不知从哪里摸出一碟乳酪馅饼,佐着酥茶声音含糊:“阁下在李园暗中徘徊数日,能等到我们搬离李园才动手试探,耐心倒是比我想得更好。吃吗?”她掸衣起身,端半碟乳酪馅饼,拉一条凳坐至榻前:“哦忘了你被幽影蜂蛰了眼下动弹不了。”她露出个顽劣的笑,却没进一步挑衅,举箸将吃食送至他嘴边。绯衣人薄唇轻掀:“吃剩半碟的乳酪,这就是宋姑娘的待客之道?”眼波流转,看向台上那壶未曾开封的梨花白:“桌上那壶陈梨花白,倒勉强可以入口。”“好刀需开刃,好酒需窖藏,你倒是不客气。”满盏至他唇边,青瓷杯沿压着薄唇,绯衣人仰头饮得涓滴不剩,毫不在意地暴露出修长脆弱的脖颈,发出餍足的叹息。宋雁归肉疼地看着他喝完一整壶,整壶大约二十两银子,铺子开张数日来几乎全部的进账。算了,看在是徒弟故人的份上。“这孩子的心法是承自宋姑娘的师门吧,我从未见过。”许是喝了酒,绯衣人眉目潋滟,唇上胭脂色更艳三分,主动开口道:“练功练得如此专注,这个年纪,倒也罕见。”“也是奇了,阿飞平日练武虽说专注,也没见得这样还不受打扰。”宋雁归闻言也是纳闷,挠了挠头,起身朝专心打坐的阿飞走去。后背抵上玉骨扇尖,她袖中匕首刚滑出半寸,忽觉腕骨刺痛。她低头一看,三根天蚕冰丝缠住手腕,牵动间勾出一点血线。“别动。不必担心,只是让他睡一会儿。”墨发落肩,宋雁归忍不住要伸手去挠,身后有人笑得风流蕴藉,两指拾起桌角一点药糖残渣:“太常引。色如琥珀,微苦。服之者内力似如江海奔涌,实则真气只在表面流转,一触即溃。宋姑娘,该说你是自信,还是自大呢?”并指碾碎糖屑,指间停一点幽蓝,轻啄修长玉指:是幽影蜂,竟似认他为主。“想来你数日前那次是用秘法激出十成内力,为了擒我至此,你那样做的代价不可谓不大。”倒行逆施,至少十数日内力全无,且她本就心脉受损,活不过一年,每这样做一次,她就离死更近一步。这人要么是个疯子,要么是个赌徒。比他当年还要疯。碎发遮掩的明灭光影里,宋雁归嘿然一笑,语气分明没有半点惊慌,她饶有自得,尝试转头看向他,满眼是赌对了的开怀高兴:“好厉害!你果然跟李兄说的一样精通医毒,也难怪,毕竟是李兄也很推崇的江湖前辈。千面公子,王怜花。”王怜花:“……”第一次被同辈之人叫成前辈。不过:“你试探我?”“嗯!”宋雁归大方点头承认。王怜花脸上露出一丝真切的困惑,眸中却划过一抹妖异之色,若有熟悉他的人在此,便会知道这是摄心术:“你这么做,所为何来呢?”宋雁归敛了笑,一改嘻嘻哈哈的模样,正色道:“你在李园中听到了阿飞的身世和中毒的经历,深夜来此分明是打算救他的。但是为什么半路又改了主意呢?”“我想不通,阁下为什么分明有能力救却不救,所以我赌了一把,这两日看到你分明有机会走却不走,我就知道,我赌对了。”这个人竟不受摄心术影响。王怜花眉峰微挑:“哦?赌对了什么?”“你在犹豫。”拳落掌心,宋雁归肃容,义正词严,抬手挥斥方遒:“江湖儿女这般扭扭捏捏做什么,该出手时就出手,我相信在怜花公子的妙手回春之下,给阿飞解毒这件事不过是手到擒来,轻轻松松,绝不耽误您半点功夫。”语毕,她侧眸眨了眨眼:“前辈您说是不是这个理?”“你求我?”“我求你。”王怜花笑叹了口气:头一回见宋雁归这样的人,目光坦荡明亮,所行之事皆用阳谋,明明是在求人,脊梁却挺得比谁都直。他好像很难讨厌这样的人。“我可以给他施针刺穴,辅之以九转续命丹,如此一来,够他保命无虞。只是……”“只是?”“会遗留一些小问题。”扇骨自宋雁归后背移开,折扇轻摇:“无伤大雅的小问题。”宋雁归自袖间取出一颗丹药,递出:“是像这样的小问题吗?”王怜花折扇轻挑,丹药自鼻端嗅了嗅,一脸嫌弃:“断武解毒丹,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唔,不过倒也不失为一个思路……”他说得漫不经心,扇遮半面,露出一双似笑非笑桃花眼,只在看见宋雁归瞬间阴下来仿佛要吃人的表情时眉眼笑意真切了几分。“放心,只是每月会有一日遭余毒反噬,和断武解毒丹的霸道相比,只是每月中有一日失去功力,算得温和了。”王怜花道:“你这个做师父的十几日失去内力都无虞,自不必担心他会有事……”“王怜花,”话音未落,宋雁归抬眸,声微沉,目光犀利如刀:“我看起来很好骗吗?”果真如他所说,何需犹豫数日?这会儿倒不叫前辈了,看来刚才是故意说来膈应我的。王怜花不合时宜地想。折扇一收,扇骨相击声如玉罄:“多年未曾骗人,功夫的确不若当年了。”“不妨告诉你,我与这孩子的母亲有仇。此刻我为刀俎,你为鱼肉,我若不救,你奈我何?”他抱臂斜倚,笑意慵懒带着三分邪气。宋雁归无端想起那日酒肆,白天羽说起王怜花之时:“此人昔年行事亦正亦邪,但凭喜乐。与熊猫儿交好,和沈浪亦敌亦友,不过最后沈王二人化干戈为玉帛,但此后江湖也少有人看见他们了。”“熊猫儿和沈浪,这两人分别用什么兵器?”“熊猫儿使一柄无鞘短刀,还有只神磁葫芦。沈浪用长剑,是‘九州王’沈天君的后人。”这才是王怜花,纵使已从善如流,骨子里多少还留着些乖张叛逆。在无净山上,宋雁归没少因为嚣张叛逆挨宋辞的胖揍。但眼下,她确实打不过王怜花。不过好在,她还留了后手。“你笑什么?”王怜花直觉有什么脱离了自己的掌控。宋雁归双手揣在袖中,歪了歪头,无辜眨眼:“你猜。”自己忽略了什么吗?“……我相信在怜花公子的妙手回春之下,给阿飞解毒这件事不过是手到擒来,轻轻松松,绝不耽误您半点功夫。”绝不耽误半点功夫……她是如何知道他时间有限,赶着离开保定?信,是信,就在自己昏迷的时候。宋雁归见他很快想通了其中关节,扬了扬手中纸笺,笑得见牙不见眼:“王兄犹豫做不出选择,便由我来替你选择。”她顿了顿,有风掠过,束发在身后随风轻扬,衣袂翻卷,她慢悠悠道:“刚好,我这个做人家半吊子师父的,也想见见徒弟的另一些故人,和徒弟的生身父亲。”-----------------------作者有话说:宋雁归:是!我认错!生活让我不择手段!道长:你会改吗?宋雁归:生活的错,为什么要我改!(理直气壮jpg)表哥表妹?“呃!”王怜花掐着宋雁归的脖子将她抵在梁柱上,杀机碾进话里:“宋姑娘好手段。”宋雁归的脚尖离地数寸,嘴角仍扯出抹浑不吝的笑:“王兄反应何必这么大,如此……”她艰难地吐出后半句:“你也无须着急赶路不是?”要救王怜花,速至保定城观云斋。她扬了扬手中复写的字条,挑眉,火上浇油道:“不必谢了。”王怜花眸色骤暗,指节收紧:“我若现在杀了你和这孩子,你这一番苦心孤诣,可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咳咳,”额前碎发掩映下的双眸微抬,她笑,一字一句:“七年前的你或许会这么做,可如今的你既然会将一身本事尽数托付给李寻欢以谋周全,你就绝不会再动手杀人。”疯子。不惜摧折心脉困住他,以太常引和幽影蜂作饵试探他,示弱以蒙蔽他,截获沈浪的飞鸽传书去信以逼迫他。自大吗?不,是足够的自信。这女人表面上萎靡懒散,实际是个会拿自己命来赌输赢的疯子。“宋雁归,你很聪明。”他忽然松手,任她滑落在地,一身杀气尽敛,似笑非笑道:“可世事未必能尽如你意。”她未免太小看了她即将面对的人,那样的人,又岂会为计谋或暴力所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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