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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阳清理完回来,在火堆旁坐下,看着张兵那副馋样,忍不住笑了。
“好久没吃肉了?”
“那可不,上次还是我爹战友来,提了一公斤五花肉。”张兵对于吃肉这件事记得很清楚。
这个年代的人,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回肉。
过年能割点肥肉炼油,剩下的油渣就是小孩儿最好的解馋零食。
所以能逮上只野兔吃,那绝对是过年了。
烤了一会儿,肉开始冒油,滴在火里滋滋响,有肉香味飘散。
勾得张兵不停吞清口水。
要是这时候撒上一把孜然和辣椒面就更香了。
又折磨一段时间,肉终于烤得差不多了。
张兵眼睛直冒绿光,也不怕烫,直接用手抓着扯下来一条腿。
姜明阳原本以为他会迫不及待的塞进嘴里,没想到这家伙拿着那条兔腿,先递到他面前。
“呼、呼、给,明阳你先吃。”
姜明阳看了他一眼,也不矫情,笑着接过:“好,谢谢。”
“嘿嘿,是我要谢谢你才对,要不是跟你出来,我上哪儿吃这好东西去。”
张兵傻笑着,抓起另一条腿,狼吞虎咽地啃起来,啃得满嘴流油。
姜明阳也咬了一口,焦黄色的兔肉看着很香,红柳羊肉串前世吃过无数次,但红柳烤野兔肉还是第一回。
说实话,肉有点柴;而且这次出来没带任何调料,导致野兔肉的土腥味没压住,口感只能说一般般。
不过总比啃那邦邦硬的窝头好多了。
两人坐在火堆边上,把那只兔子吃得干干净净。
张兵连骨头都嚼了,嗦得滋滋响。
吃完,张兵往芦苇杆上一躺,翘着腿,舒服的拍着肚皮。
“明阳。”
“嗯?”
“你说能带我天天吃上肉,是真的吗?”
“必须真的。”
....
早上姜明阳是被冻醒的。
火堆早就灭了,只剩一堆灰烬。
旁边的张兵蜷成一团,整个人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个脑袋,睡得正香,嘴角还挂着笑,不知道在做什么美梦。
姜明阳没叫他,自己先爬起来。
外头天刚蒙蒙亮,戈壁滩上灰蒙蒙的一片,远处的山梁还隐在晨雾里。
北疆最美的景色在夏季,那个时节蓝天白云、绿草如茵,牛羊成群,随便往哪儿一望都跟漫画里似的。
冬天就要差点意思了,而且冷;洗澡、上厕所、早上起床,这三件事都很痛苦。
姜明阳走到河边,捧了把水洗脸,河水冰凉刺骨,整个人一下子清醒。
回到坑边,把火重新生起来,再烧上点开水。
虽然河里的水是融化后的雪水,看着还挺干净,但也不能直接喝生的。
牧民养的牲畜、野外动物会在河里拉屎撒尿,不烧开就喝,轻则拉肚子,严重的还可能得包虫病。
火势渐旺,驱散些许寒意。
张兵听见动静醒来,眯着眼从被子里探出头。
“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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