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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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跨国采购(第2页)

在阳光的照耀下,皮毛闪烁着健康的光泽,仿佛每一根毛发都蕴含着生命的力量。

马王通体乌黑,皮毛宛如黑色的绸缎,细腻而富有质感。

体型高大健壮,比普通的野马更魁梧。

宽阔的胸膛犹如一堵坚实的墙壁,蕴含着强大的心肺功能。

强健的四肢,像大理石一样优雅利落。

眼睛仿佛纯黑的水晶,雅净无尘。

血管密布的马耳精巧转动着,长长的鬃毛在风中飘扬,活像骑士长矛上悬挂的黑绸旗帜。

李少华施展王者级别的驯兽术,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奇迹发生!

马王低下高贵的头颅,成为他忠实的仆从。

随着马王的臣服,整个野马群也渐渐安静下来。

它们强烈而清晰地感受到,一种新的力量和秩序已经诞生。

李少华为黑色马王取名骊歌,一个挺文艺范儿的名字。

“马王归我,你俩也各选一匹马吧。”

石头和狗剩兴奋地对视一眼,迫不及待地冲进马群中,寻找自己钟意的坐骑。

他俩的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就像孩子在寻找最心爱的玩具。

石头在马群中穿梭

;,被一匹毛色棕红,体型矫健的野马吸引。

这匹马的眼睛明亮而有神,仿佛在与石头进行一种无声的交流。

石头慢慢地靠近它,轻轻地抚摸着它的鬃毛,感受着它的体温和心跳。

这匹马似乎也对石头产生了好感,轻声嘶鸣着,用头蹭了蹭他的胸膛,回应着他的喜爱和亲近。

狗剩看中的野马,毛色如冬日雪花般纯净。

身姿轻盈优雅,奔跑起来就像一道白色的闪电。

狗剩兴奋地围着它转了几圈,小心翼翼地骑上马背。

这匹马起初有些不安,但在狗剩的轻声安抚下,很快就安静了下来,成为他忠诚的伙伴。

10天时间,李少华收纳了近20个野马群,总数量近1000匹。

此外,他们还发现了几个野驴群、野骆驼群。

李少华二话不说,全部打包带走。

野驴跟家驴相比,体型更高大矫健,四肢也更修长强壮。

野骆驼跟家骆驼相比,体型更瘦,四肢更修长,驼峰更坚实挺拔。

石头道:“华哥,都说天上龙肉,地下驴肉,我还没吃过驴肉呢。”

李少华嘴角勾起一抹笑意:“行,满足你的要求。”

于是,来到湖边。

杀了一头野驴,约莫300来斤。

生火,架锅,整野蘑菇炖野驴。

另外,整了些野驴肉烤串。

野驴肉本身的味道较为浓郁、厚重。

带有一种独特的野味香气,这种香气是在野外环境中成长的野驴所特有的。

它没有羊肉那种明显的膻味,而是一种淡淡的,类似于混合了草原青草气息和动物本身的醇厚香味。

野驴肉烤制时,香味会随着油脂的渗出而愈发浓郁。

混合着调料的香气,散发出一种深沉而诱人的气息,形成一种强烈的味觉冲击。

相较于羊肉烤串,野驴肉烤串的肉质更为紧实和富有弹性,嚼劲十足。

这种嚼劲并非难以咀嚼,而是恰到好处的坚韧,仿佛在跟牙齿进行一场有活力的互动。

就像在品尝一块,精心锤炼的美食宝藏。

每一次咀嚼,都能感受到肉质纤维在齿间弹动,释放出浓郁的肉香。

突然,一阵阴森的气息弥漫开来。

李少华下意识地抬起头,心脏猛地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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