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4章 药引之求(第1页)

有个歪嘴男人,径直走到李少华面前,满眼好奇地盯着桌上的啤酒。

这人三十来岁,中溜个儿,白脸皮,骨瘦肉紧,看着挺精神,只可惜一张歪嘴,活生生扭曲了他的相貌。

店小二上前,陪着笑脸道:“三位客官,这位是我们的老板。”

李少华噢了一声,起身请歪嘴老板就坐。

“你们喝的是……酒?”这老板嘴歪,还好不影响说话。

“对,这是啤酒。”李少问:“老板,你这嘴啥时候成这样的?”

老板的眼睛看着他,嘴却豁到了耳根子边上:“六七年了……看了好多郎中,偏方也用了不少,没一个见效。”

“能让我摸摸你的脸吗?”

“你……是郎中?”

“自幼学医。”

“客官,我们老板这毛病能治不?”店小二一脸关切道。

“能治倒是能治,就是药引子不大好弄。”

“要啥药引子?”

“水城可有斗鸡场?”李少华莫名其妙地问了句。

店小二说:“斗鸡场在城东,我们老板就好斗鸡,”

“我们这就去,好吧?”

“今天不行,斗鸡场每月初九、二十九开赛。明天初九,明天行。对了,客官,你还没说要啥药引子呢。”

“药引子在斗鸡场。”李少华道。

“在斗鸡场?”老板大惑不解。

“对,在斗鸡场,咱们去斗鸡场买药引子。对了,老板贵姓?”

“我姓林。你要是能治好我这老毛病,我不但免去你的房费,还给你摆一桌答谢宴。”

李少华笑道:“行啊,那就这么说定了。林老板,你自个养了斗鸡没?”

“没有,我好图个热闹,碰碰运气。”

一听这话,李少华明白了,林老板是专在斗鸡场押彩的主儿。

“跟我讲讲这斗鸡行里的门道,好吧?”

“门道?这行里的门道可多了。”提到斗鸡,林老板的情绪特别高。

李少华道:“我不懂斗鸡这行,可我听说,有人会相斗鸡,有这回事吧?”

林老板眼睛一亮,不住点头道:“我就认识个会相斗鸡的,姓王,人家都叫他王相鸡。他眼睛特别刁,好多人买斗鸡都找他帮忙。我跟他喝过几回酒,从他嘴里套出一些相鸡的窍门。”

林老板说,好的斗鸡首先得有一副好牙口。

斗鸡跟家鸡不一样,家鸡的嘴主要用于觅食进食,斗鸡的嘴却是征战沙场的利器。

相较家鸡,斗鸡的嘴更为粗大长硬,强度高。

嘴型有很多种,啥鹰钩嘴、牛角嘴、老哇嘴、白果嘴……无论啥嘴型,必须得咬紧实,就算被打倒了也死也不松口,行话叫门紧。还有就是要求嘴快如雨,又快又狠。

说完鸡嘴,林老板接着聊鸡冠。

鸡冠讲究宽矮皮实,经得起强力打斗撕咬。

最有气势的鸡冠是冲天冠,最占便宜的是泥鳅背。所谓泥鳅背,就是头上仅有一道肉痕,无梁无蕊,让对手很难下嘴。

鸡眼嘛,最好的是青眼,活像鱼鹰那种眼色,炯炯放光,闪亮有神,杀气逼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番外

(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番外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

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嫡子身份——许一世盛世江山

嫡子身份——许一世盛世江山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你却爱着一个傻逼

你却爱着一个傻逼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七零包办夫妻

七零包办夫妻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