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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对不起了,我们不会亲自动手干掉我们曾经的战友,我会带你回去,去中东,把你交给我们中东基地的老大,处决你的时候,我们不会在场,现在要你受点委屈了!”拉斐尔边说边从后腰掏出来一把很小的手枪。
“江,不会有任何痛苦,一切就跟一场梦一样!”他的话音未落,王壮就感觉到自己的脖子一麻,百毒不侵的身躯,再一次被神经麻醉枪麻翻了。百毒不侵是指肉身,可是这种神经试剂,是一种尚在试验阶段的级麻醉药物,除了注入研究这种试剂同时研制的的神经元抗体,没有任何解药。
王壮被小乔治抱住才没有跌倒在地上,拉斐尔一摆手道:“弟兄们,我们该走了!”
王壮醒过来是在第三天的中午,他感觉眼皮好沉,就像有千金的秤砣坠在眼皮上,接下来就是饥饿,他素来食量大,三天三夜未进食,尽管也没有太多的消耗,但是他还是饿得前胸贴后背,浑身一点劲儿都没有。
“王壮!”一个人用蹩脚的汉语话了,“你醒了就睁开眼睛,看看这时什么地方!”
王壮艰难地睁开眼经,一下子,刺眼的白花花的沙子,一望无际的沙子又让他闭上了眼睛……
“哗!”一桶冰水兜头盖脸浇灌下来。王壮一个激灵再次挣开眼睛。眼前全都是沙子,大海一样的沙子,到现在,他的大脑才恢复了运转,这里是沙漠!难道自己真的到了沙漠?
“欢迎来到沙特阿拉伯!”一个穿着沙漠迷彩服的高大汉子站在他的面前,他讲的英语。
王壮现,自己被绑在一杆粗大的十字架上,双臂伸展,被绑在两边的横杆上,上身赤露,下面只穿着一条短裤。
现在,身上的冷水已经被灼热的烈日烤晒干了,接下来是刀子一样的阳光刺在身体上。他盯着面前的黄褐色迷彩服,上面居然还有军衔,两杠一星,全世界的军衔都大同小异,两毛一就是少校了。
这位少校还有个臂章,上面是一只狼头的图案。“自我介绍一下!”迷彩服的脸色黝黑,典型的欧罗巴人种抠髅眼儿高鼻梁蓝眼睛,只是,他的面色跟黑人差不多,他带着一顶迷彩软沿遮阳帽,酷热的骄阳下,迷彩服却都是长袖长腿的,脚上也是一双黄褐色的沙漠迷彩战靴。
“我叫杰森,叫我杰森少校!我看过你的资料,你曾经是拉斐尔战队的一员,都是战士,这就好办了,我们不饶圈子,拉斐尔下不了手,人之常情,但是我,人称沙漠豺狼,我会把你的皮肤一寸一寸在太阳下晒曝!年轻人,想想吧,只要回答我的问题,我马上就送你去空调房喝啤酒吃牛排!”
“ok!豺狼先生,你把我绑上来问我问题这叫刑讯,我明确地告诉你,我王壮不是吓大的,你有什么招数都来吧!”王壮怒目道。
“呵呵!很好,有骨气!那我们就开始吧,屠夫,从第一关开始,先让他皮开肉绽,打掉他的牛气!”
屠夫,顾名思义,是一个野兽一样的男人,他的身材让王壮想起来他在擂台上干掉的那个山一样的家伙,这位屠夫简直就是一堆臭肉。
屠夫赤膊上阵,手里拎着一根铁蒺藜钢鞭。王壮心头一颤,这种鞭子用合金特制而成,上面布满了铁刺,一鞭子抽在人身上,必定是皮开肉绽,鞭鞭见骨!
王壮扭头四下看看,他面前是茫茫沙漠,被太阳照得热浪滚滚,仿佛所有的沙丘都是活动的,飘浮在地面一样,模糊的,是那样的不真实。
他的左边站着豺狼,那个杰森少校,在他的右边是那个屠夫,手里拎着四五尺长的蒺藜鞭,他看不到他的身后,应该有若干个持枪的士兵吧?或许有帐篷,还是简易的沙土营房?他听不到一点声音,一丝风声都没有,只有过四十度火辣辣的太阳,他觉得,不用那个鞭子抽,自己已经被晒得油水四溢了,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成为一具木乃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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