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些记忆,似乎在指引着他了解自己的新身份:
魔神种,异菌之主。
林铭看了看自己的手,又摸了摸自己的脸,他的长相似乎和之前没有太大区别,身材也相差不多。
他一边从地里往外爬,一边在脑中回忆着自己这副身体的情报。
身为魔神种,他目前能使用的能力有:本体菌丝化、菌丝寄生、孢子扩散、致命毒素、致幻毒素、美味……
这些内容,并不是像突然出现的某种“系统”一样展示给他的,而是直接印刻在了他的记忆里。
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好像……
他短暂的占用了别人的脑子一样。
对于忽然回忆起的个人资料,林铭一时不知道该从哪里吐槽。
什么种族啊,魔神啊,虽然气势十足,中二气满满,
但是稍微理解一下,林铭就意识到了自己的现状:
我转生成了一个……蘑菇精。
前世学习的基础知识还在,他知道蘑菇是菌类,也知道蘑菇是菌丝组成的。
他还知道菌类可以寄生某些昆虫,让那些昆虫变成行尸走肉。
他刚才逼退那个用短枪的女人时,就是在偶然间甩出了孢子,让对方在吸入之后中了毒。
这么一想的话,自己这个“异菌之主”倒是也实至名归。
而且,其他的先放一边……
“美味”居然也是自己的技能?
大概,让自己变好吃,也是一种本事吧。
他想啃一口自己试试看,看看到底美不美味,但是自己吃自己这件事,总感觉怪怪的。
林铭从地里爬出来,浑身上下一丝不挂。
他在树林里左右看了看,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远处似乎有一个小镇,他能看到一些建筑还有城墙。
既然有文明存在,那光腚乱跑肯定是行不通的。
但是这一片树林去哪里找衣服……啊。
还真有。
那个倒在地上的镰刀仔,看起来似乎已经没气了。
让林铭有些奇怪的是,这人原本已经浑身是血,但是现在那些血迹却又都消失了,就像是直接挥发了一样。
他先把自己的身体转化为了菌丝,这样自己就相当于一个菌丝聚合体,简而言之就是可以行动的人形蘑菇,这种形态下就算是受到致命伤也可以直接用菌丝来修复。
只要一直保持菌丝体,就几乎可以免疫一切物理攻击。
除非直接被打到灰飞烟灭。
林铭准备万全之后,开始动手扒衣服。
他把男人的身子翻过来,手碰到的地方很凉,看来确实是死了。
“虽然不知道你和那个女人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现在确实需要一件衣服,对不住啦,这位小哥,我会给你留件内裤的。”
林铭一边自己嘟嘟囔囔,一边开始解这个男人的衣服扣子。
但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他准备先把对方的裤子脱下来自己穿上的时候,这个他以为已经死透了的人,忽然睁开了眼睛,抬起头看了林铭一眼。
四目相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