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70有花堪怜(第1页)

“自然是书上说的。”叶闻歌答得坦然极了。王怜花几乎要叹息了:“闻姊你……到底都看了些什么书啊……”就是一般人也不会像是你这样,对江湖人印象奇怪、几乎当作了妖魔鬼怪来对待吧?“喏,就是这些呀!”叶闻歌回身指了指房间里的那一排书架,道,“好多都还是你送给我的呢——说起来,我看了什么,朱言你会不知道吗?”这也是啊……王怜花陷入了沉思之中。叶闻歌房里藏着的书不少,但只有一小半是她自己买的,剩下的全是其他人送的——在这其中,叶闻歌她哥送了四成,剩下的全是王怜花送的。为了不在书籍数量上面被亲娘发现不对,他都是在亲妈眼皮子底下做小动作把那些觉得叶闻歌会喜欢的书重新抄上一边然后送手抄本的。这也算是很有诚意了,他可是只对叶闻歌有过这样的心意啊。王公子回忆了一下自己买回来的那些书,又想了一下自己送给叶闻歌的那些书——然后突然就懂了叶闻歌的这种奇葩思想是哪里来的了。他抄的那些书……十本里有九本是小说家的啊!古时之人以圣人在上,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而庶人多以之谤之。而至孟春,徇木铎以求歌谣,巡省观人诗,以知风俗。过则正之,失则改之,道听途说,靡不毕纪。这就是小说家的来历了。小说家为诸子百家中的其中一家,班固就曾经在《汉书.艺文志》里面说过:“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意即小说家所做的事以记录民间街谈巷语。这一家的子弟,主要任务乃是采集民间传说议论,借以考察民情风俗。然而小说家虽然自成一家,但被视为不入流者,故有“九流十家”之说。小说家者能代表平民社会之四方风俗。然亦因其之小道,而不为世人所重,终致弗灭,其书也是多已亡佚。现今小说家传承尚在,但基本都成了写写话本给那些大热的折子戏写故事的写手。而小说家书籍的特点——好吧仅只这十多年的流行风格,可不是就是夸张荒诞吗?王公子一边痛心疾首的想现在的小说家弟子真是不肖居然忘了自家的理念到底是什么一边在自我检讨当年为什么要把这种奇奇怪怪的书给叶闻歌看,要是没有这茬子的话叶闻歌怎么也不可能把大魔头当洪水猛兽看啊——他可是想要做坏人的!当然,就算是坏人,他也一定是世上最可爱的坏人就是了!闻姊也一定是最家弟子。王公子觉得这点完全不需要质疑,因为学说的没落,这一家的子弟身份通常也不高,颜值顶多在水平线上下浮动,真要超过的还真的没有——而像是叶闻歌这种大家闺秀,实在是几百年来的第一个。然而若非数年之前王怜花偶然和一位小说家之人有了交集,又无意引得叶闻歌对此起了兴趣——连这一个例外都不会有。然虽说如今叶闻歌也能自称为小说家弟子,但是说白了,既无师承也无老师前辈带领,这一门的思想理论只从书上了解,唯一做的事情也只是令人去收集民间闲谈作为创作素材写出了一本又一本的大热话本——这样的叶姑娘,也只是个彻头彻尾的门外汉而已。也就看了几本闲书……但就是这样半懂不懂的,想出来的样子才最可怕吧。王怜花这样想着,顺口就扯开了话题:“我观闻姊你架上摆着本蔡大家所写的武当杂记……”叶闻歌对于书籍十分爱护,缺页卷角在她这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就算再精心,翻阅的痕迹也是难以完全消除。那本在七十年前去世的蔡明君——因其文采过人辞藻皆美,所留手稿无一不精妙,故如她的先祖一般,世人皆称一声蔡大家——所写的武当杂记便是如此,哪怕压得再平整平时保管的再仔细,那些因为多次翻阅而不再规整的毛边是无法修补的。会看上很多遍的自然只会有喜欢的、或是有价值的书,王怜花很清楚叶闻歌的喜好,她对于那位早逝的文学大家仰慕万分,只恨不得自己早生个几十年好与之一见。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在这件事上,叶闻歌一直用这句诗来自哀自怜。并且对武当山上住着的那位娶到了仰慕前辈的张真人报以真诚的敬仰。连带着对道家也是好感颇多,还一直想要去武当山上看看——说着是为了观赏武当山上的秀丽风景开阔一下眼界到处走走,实际上全是为了据说只有在特殊的几天之内才会对外开放的蔡大家故居。“闻姊可是想去武当山?”王怜花明知故问。“自然!”叶闻歌分分钟就被吸引走了注意力,她顺手从架上抽出那本武当杂记抱在胸前,因为说到了喜欢的人和事,连笑容也是甜蜜的,只差没有当场转个圈儿。“那是蔡大家长居之地,天下多少人不想去呢?况且武当风景秀丽,又有张真人坐镇,哪怕仅为观赏风景或是一听道文而去,也是极值得的。”王怜花:“欲要远行?”“这倒是还没有定下来。”叶闻歌也不隐瞒,“哥哥还没有答应我……”她叹了口气,很是失望的样子。王怜花道:“闻姊还是去的好。”他微微的笑着,眼角挂着天然的一段风流,若是换个女孩子在这肯定早就看的脸红心跳了。只可惜叶闻歌与他相交多年,早就习惯了这张漂亮脸蛋,这时候也只是歪着头,不为美色所动的问了句为什么。“唔……我听说,关外快活王的人要来这里了。”王怜花道,“他们想要为快活王寻找美人。”毫无疑问,叶闻歌是满

;足这个条件的。虽然作为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其实很少人知道她长什么样子,她也其实根本就不在快活王属下的狩猎范围之内。漂亮姑娘不多见,偶然变异出现的更少,一般都靠遗传。叶闻歌有个美人亲娘,她这个当女儿的自然不会差。除却外貌之外,叶闻歌自幼熟读诗书,又前后有亲父兄长教导,一身雅致书香也是极为出众。两者相合,自然是风采过人。正如空谷幽兰。当然,也只是看起来像——王怜花一直觉得叶闻歌就是个傻白甜来着。不然也不会被他骗了这么多年,到现在也还是傻傻的继续被他骗。当年对个陌生人都能随便发好心,稍一撒娇就举手投降愿意抱抱他安慰他陪伴他,也不担心他是个狡猾的小坏蛋,觉得所有人都是好的……真是蠢透了。但若非如此,他们也不会认识。那时候六岁的王怜花得意洋洋的想这个笨蛋真好骗,下次还要找她骗,肯定能够成功。现在十八岁的王怜花叹着气想早知道当年就不占这个便宜了,骗了闻姊这么多年他可不止喊了这么多声的闻姊,还跟着栽了个跟头。爬都爬不起来的那种。当然,他也压根不想爬起来就是了。作者有话要说:  想要留言。我需要你们的鼓励和灌溉……疯狂暗示·jpg===================嗯,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我是想要写点王怜花和闻歌小时候的事情的,比如说狡猾小坏蛋装乖巧装可怜骗关爱,然后闻歌很轻易的就被攻陷了,傻乎乎的被骗王怜花自以为得逞后来就跌了跟头我就是想要些这样的情节……然而发现写不出来。心累这个故事,大概会结束的很快吧。至于感情线的问题,这一张应该写的很清楚了?王怜花喜欢闻歌……不是骗久生情,是因为接触久了的日久生情文里提到的蔡明君是下一个故事的女主,蔡邕的后人——鉴于蔡昭姬后来的情况,所以其实她是蔡邕二女儿蔡贞姬那一脉传下来的。人设在很大程度上参考了蔡邕和蔡昭姬,cp是张君宝——男主形象你们可以带入焦恩俊版本的白发祖师爷。个人超喜欢那个版本然而剧情和电视剧没关系就是了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所有人都觉得我是终极反派

所有人都觉得我是终极反派

到新世界的第一天,善人系统经过一番精挑细选,终于绑定了自己的宿主。它的宿主温柔纯善,楚楚可怜,做过的好事能整理成册,极度符合善人的词意定义。系统本来是这么以为的。直到绑定二十分钟后,宿主敲开了邻居的房门,她带着一脸柔软无害的神情,从邻居家的冰箱里捧出了一颗神情狰狞的头颅。杀人犯邻居连滚带爬地逃进卧室,痛哭着拨打110,求警员快来救人。而它的宿主抱着头,举着刀,敲打房门,声线甜蜜不要躲呀,叔叔,快开门呀!邻居精神崩溃了。系统也是。...

全民求生,但我只是个幼崽啊

全民求生,但我只是个幼崽啊

苏时的父母离婚后,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有了新的孩子。两边都不想再要苏时。苏时成了没人要的孩子,像个皮球一样,在两边被踢来踢去。最后是眼熟苏时的狗狗咬住了苏时的衣角,带着苏时去附近的垃圾桶捡吃的,这才没饿死。可没想到,就在苏时跟着狗狗住进路边花坛的第三天,这个世界却忽然迎来了全民性质的末世求生。所有人被定义成玩家,开局自动被分配一辆燃油轿车。因为求生开始时,苏时身边并没有其他监护人,所以苏时也被分配了一辆。轿车很帅,而且还是全新完好的。可问题是苏时仅仅只是个,才五岁不到的幼崽啊。看着面前比他小小的人,还要高出很多的轿车。苏时睁着大大的眼睛,懵了。无cp,团宠幼崽求生日常文,会有金手指,且金手指很粗。...

从失忆开始存在

从失忆开始存在

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原间绪子失忆了。再次醒来时,听身边人讲,她知道自己是个普通的高中生歌手,没有什么名气,本以为就算失忆也会普普通通的过着平凡的生活,出院后事情却愈加变得让她无法理解。夜晚,关上灯时,自称男朋友的入侵者吻上她的肌肤,留下亲热的痕迹,说着陌生的回忆与亲密的话语,让她惊慌错乱。白天,大阪的侦探同学,本以为的朋友关系,会在发现某种痕迹后,跨越朋友的距离,说着不是朋友可以说出的话。待她回到东京,片段记忆让她以为男朋友是青梅竹马的日本救世主,却总是很少见到踪影,反倒是寄住在毛利侦探事务所的小朋友贴心无比,会时常传达他的心意。就当她终于以为生活归于平静时,某一天,她突然发现,真正的男朋友并不是青梅竹马的名侦探,而是时常出现在夜晚的月下怪盗。意识到男友是罪犯的她立马提出分手,同时无法面对青梅竹马的她在医生的建议下打算出国,去往伦敦后,遇到了一直喜欢她歌曲的粉丝先生,不知不觉的将心事说给他听,他也会根据她的想法提出建议,是无比温柔的绅士。可就是这位绅士的粉丝先生,会在怪盗与两位侦探即将要找到她时,要她兑现曾经的诺言。他们每个人都要她想起,想起过去,想起那似乎与每个人都无比亲密的过去。...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