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4章拓展生意
蚕宝宝出生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口大口地将孕育自己的卵壳一点一点吃掉。
这卵壳蕴含着精纯的寒气,吃下它,能够让蚕宝宝快育,成长到足够独立吸食空气中寒气的地步。
几乎没一会儿,蚕宝宝就把所有卵壳啃食了个精光,同时也开始精力十足地进行第一次世界探索,在枯草上爬来爬去。
见阿青一脸激动地看着这只蚕宝宝,元照笑着说道:“你不是想要一只蚕宝宝吗?这只就送给你了。”
“谢谢姐姐!”阿青欣喜地说道。
只见她从地上的枯草堆里挑出几根,不一会儿便编出了一个小小的草笼子。
元照惊讶道:“你从哪儿学的这个?”
阿青笑嘻嘻地说道:“大柱叔教我的。”
说着她把那只蚕宝宝放进了草笼子里。
元照见此说道:“你小心别把它给养死了。”
“才不会呢!”阿青提着草笼子,像是看珍稀的宝贝一样看着在里面爬来爬去的蚕宝宝。
随着第一只蚕宝宝出生,不多久其他蚕宝宝也都陆陆续续出生。
当然,孵化率并不是百分之百,有少量早就已经胎死卵中,永远都无法出生了。
蚕宝宝们出生之后,就顺着原本覆盖虫卵的枯草爬来爬去,不停地吸食着弥漫在空气中的寒气。
因为雪魄珠的缘故,这间密室已经成为一间寒室,不仅墙壁上结满了冰霜,空气中也弥漫着丝丝缕缕的白色寒雾。
在阿青逗弄蚕宝宝的时候,元照突然注意到她的袖口上绣着精美的纹,于是好奇地问道:“你袖子上的刺绣是谁给你绣的?”
阿青回答道:“是扶苏姐姐啊!”
元照闻言心中一动。
她手里还有一团九转寒蚕丝和一团望月蛛丝,要不把它们交给扶苏,让扶苏制成衣裳?
九转寒蚕丝和望月蛛丝都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之物,如果制成衣物穿在身上,那必定是一种很好的防具。
说干就干。
从密室出来之后,元照便带上望月蛛丝和九转寒蚕丝找到了扶苏。
“扶苏,你看看能不能用这两团丝线制一件衣物。”
本来一团九转寒蚕丝数量是有点少的,但如果再加上一团望月蛛丝,那么元照觉得应该差不多了。
扶苏伸手摸了摸望月蛛丝,立马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好柔顺丝滑的丝线!”
她从来没见过如此上等的丝线。
“大老板放心,包在我身上!”
元照提醒道:“这两种丝线既没法用刀割断,也没法用剪刀剪断,这样你还有办法制成衣物吗?”
扶苏闻言一愣,随即低头沉思起来,“这样确实有点麻烦,我想想办法吧……”
元照点点头:“行,那就交给你了。”
这时扶苏又说道:“大老板,想要用这些丝线制衣,先得将它们纺织成布,所以我还需要一台纺织机。”
元照爽快答应道:“没问题,我去给你弄!”
和扶苏分开之后,元照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去见一见俟斤浩然。
于是她一边往门外走,一边朝院里喊了一声:“老狼,我要出门一趟,你要不要一起。”
“嗷呜”正在院里打盹的老狼嗷呜一声就爬了起来。
柏誉商会是天门镇最有钱的势力,他们的房子自然也是全镇最气派的,所以元照虽然是第一次来,但却很快找到了地方。
当一人一狼出现在商会大门口时,差点儿没把门口的两个守卫吓尿。
实在是老狼长得有点过于吓人了。
也不知是不是彻底吸收了那株灵芝的缘故,老狼最近不仅实力又提高了一些,长相也生了不小的变化。
它的体型在短短一段时间内连续变高变壮,现在已经差不多相当一匹马那么高,比马长得还壮。
同时它体表原本仅剩的那点灰白色毛也彻底退去,彻底成了一只黑狼,全身上下再找不到一点儿杂色。
就它这形象,什么都不做,就往那儿一站,普通人都得吓得半死。
只见两名守卫拔出腰间的刀,对准老狼和元照颤颤巍巍地质问道:“什……什么人?来……来此……有……有何贵干?”
敢用刀对着老子?你大胆!
老狼当即就要咆哮,但却被元照一个眼神阻止。
你欺负人家打工人干嘛?人家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
元照上前拱拱手道:“劳烦通报一声,就说赵家面馆的元照求见俟斤会长。”
元照?两个守卫彼此对视一眼,立马猜到眼前之人身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换嫁人生军婚超甜超爽超宠被推下水後,流言蜚语满天飞,堂姐又吵又闹说什麽都不愿意嫁给上辈子的首长老公,只因他救了落水的沈槿桃,两人有了肌肤接触。我娶!我嫁!两人当机立断,决定和对方成为革命伴侣。堂姐沾沾自喜,她和沈槿桃的人生将彻底互换,她会过上富太太的生活,而沈槿桃则需要和她上辈子一样守一辈子活寡,她倒是要看看沈槿桃能不能守得住。可谁知道上辈子不解风情的霍北川,竟然开啓了宠妻模式,两人甜甜蜜蜜,沈槿桃更是成为老霍家的团宠。反观自己,抢来的知青对象没有和上辈子一样拿到回城名额,碌碌无为一辈子。沈槿桃,凭什麽!凭什麽你永远都比我过得好!看着眼前歇斯底里的堂姐,沈槿桃揉着酸软的腰,打铁还需自身硬啊!...
讲诚心,文冶杜被弄到不论是幻境还是别时空裂缝中都没半个皱眉头,但当他见到深像以前自己的那个肤色黝黑少年时,诡异沉默。但想了想又觉得,这感情好,直接收拾一顿让他焕发新生,再教训死那堆敢对他打算盘的人。只是,越教越心累,越心累越坦然,到後面再有人针对时,他直接回话三件套你不要动,让我去弄,不然你又长久都动不得人家根汗毛。後面没他事了,他要找回自己时空办法,结果这小子却执拗偏执的敢用性命挽留他一束光照进世界。那束光并不属于他,内心弱小的身躯在拼命呼喊留下来吧,哪怕只照亮路也可以。但光没走,也渐渐从照亮路,变成照亮自己,又开始散发热度,仿佛光会为他停留,所以啊,不论因什麽事,这束光就变成他呼吸间都要关注。别走,我会活不下,真的。—说两句1是那种类型的文哦,Same一个人!2主攻视角,文笔不好,剧情大概不错,作者君描述能力类似于Abo那种平平无奇没有味道的贝塔,可以不喜欢,不要勉强自己噢3题材不长...
我因女友结婚,新郎却是我最好的朋友。面对女友和好朋友的背叛,心灰意冷下,结束了公司的运营,化身驴友,一次途中救起一采药人狗娃。按当地风俗,狗娃将女人和几个女儿都用来款待我。...
北辰,也许几亿年,甚至几百亿年后,我跟你都化作尘埃,在另一个星球上遇见,在广袤的宇宙空间里,我们其实是彼此的星辰月光。此文是甜文,宠文,男主是有嘴的,有爱就去宠,有误会就解释,不会留着误会过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是甜宠文,甜宠文,生活很苦,糟心事很多,不喜欢勾心斗角,不喜欢无脑绿茶,不喜欢心机白莲花,也不喜欢圣母玛利亚,所以都不会出现在文里,想写甜的文,给生活加点糖。就是无脑恋爱文,用词不严谨,不喜,也勿喷,主打一个读者看文开心心情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