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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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春江小区,坐落于n市一个繁华的商圈边缘,幽美的绿化颇有些闹中取静的韵味。

这个地段,小区内的住户不说大富大贵,至少也是小有身家的。

来顺站在6单元的单元楼下,身上寒酸的穿着和环境格格不入。

他的日子过得明显不像名字那样顺顺利利,年近五十还是没个稳定的工作。

就连婚姻大事也没个着落,虽然村里的大娘们试着给他说了几次媳妇,但最终也因为他邋遢的生活习惯离他而去。

随着岁月增长的,似乎只有自己越来越肥胖的肚子。

来顺每次来这个小区都会觉得老天不公,凭什么这些人就能好吃好喝的过着好日子,自己就只能在自己的狗窝里有一顿没一顿的过着?

越想越是愤恨,最终来顺咬着牙走进了楼里。

这楼里住着个骚婆娘!

……

来顺第一次来这个小区时,是来投奔一个远房亲戚。他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接连找了几份杂工,都因为年纪大手脚懒被辞退了。

不然他也不会想来找这个比自己小得多的远房侄子。虽然在大城市里也呆了好几年了,但第一次进这种高档小区,来顺还是显得很局促。

大侄子倒是很热情,颇是好客的把自己拉进屋,一点也没有因为来顺土得掉渣就少了尊重。

不过他那个媳妇就不一样了,趾高气昂的,就没拿正眼看过自己!

他也不介意,只是趁着聊天的功夫,眼睛老是往年轻小媳妇的脚上瞟。

来顺有严重的恋足癖!

这个癖好还是他来到城里务工才养成的,毕竟他们那个鸟不拉屎的小村子里,妇女们都把脚捂得严严实实的,比自己的逼还稀罕!

说来也是奇怪,这城里的女人很喜欢穿高跟鞋,也不知道那高高的鞋跟穿着,怎么好走路?

特别是有些娘们喜欢把脚趾涂得五颜六色的,再穿只有几根带子的高跟鞋里,简直要把来顺的魂给勾走了。

这老话说,男不摸头,女不摸脚,村里的娘们被人瞧见了脚都臊得不行,怎么这城里娘们反倒是喜欢露给人看?

来顺只觉得自己到了城里后,几天看过的女人的美脚,比自己前半辈子还多!从此这爱好便一不可收拾。

来顺美滋滋的用余光瞄着小媳妇的,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大侄子扯着淡。

小媳妇一身居家睡衣得宽松打扮,粉色的长衣长裤罩住了身体,屁股和奶子勾勒出圆润的诱人曲线,翘着二郎腿玩着手机,骨感的足弓上挂着粉色的拖鞋,涂成红色的脚趾从鞋头露出来,小脚一晃一晃的勾人心魄。

心不在焉的谈了半天,最终大侄子决定把自己推荐给小区物业公司,当个清洁工。

来顺很是高兴,毕竟能找到工作就很满意了,这个小区的物业想必工资也是不错的。

大侄子客客气气的送来顺出了门,那小媳妇却是头也不抬。

……

次日,来顺就现这工作没想象那么轻松,不仅要打扫卫生还得负责清理垃圾,这就算了,反正自己也脏习惯了。

可这每天还要爬好几栋单元楼,去收每层的垃圾。

俺滴个亲娘嘞!

这一栋楼就是2o来层,这每天不得爬上百层楼。

这对懒惰的来顺来说可真是要了命了!第一天下班,来顺就挺着个肚子瘫在床上,到了晚上他感觉自己都还没缓过来。

唉,这大侄子找的工作可真是不好干啊。

这每天那么累,俺可怎么撑得住,俺又不是那田里的老牛。

要不走了算球!反正也没几个钱好拿。呸!还以为大公司不会小气,管着那么好的个小区,个工资还抠抠索索的!

来顺越想越气,不知怎么就想着那天小媳妇来。

乖乖,那身段可真是馋嘴啊!那圆鼓鼓的屁股和奶子也不知道摸起来是什么感觉。

还有那小脚,涂那么艳的红色,这大侄子的媳妇肯定是个骚货!

胖老汉想着想着摸起自己的鸡巴来了,想着自己把那小媳妇两条腿扛到肩上猛肏,肏得小脚甩来甩去的画面,来顺的呼吸渐渐粗重起来。

天杀的贱货!竟敢把脚涂成红色来勾引你爷爷!生怕老子看不见吗!

也不知道那娘们平时穿什么样的鞋子,对了……那娘们鞋子都是放在门口鞋架上,要不……去看看?

这念头一起,却是怎么也止不住了,折磨着胖老汉翻来覆去的在床上睡不着,一咬牙,走出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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