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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从小巷出来后,弹幕还在疯狂讨论他的酷炫连招和抢劫犯的搞笑表现,只有一个人突然发了格格不入的两条弹幕:
“只有我觉得他这个随时丢枪的习惯和幽灵般的做风很不对劲吗?这和普通的身手好有很大区别吧,他简直精于消失,你们真的不觉得他像个特工吗?”
“一般人在遇到这种直接告诉你环境很危险的城市会随手丢枪吗?他简直像是自信自己在任何有枪环境都能拿到枪,或者能把对手的枪拿来自己用,真的没人觉得很奇怪吗?”
这两条弹幕语气严肃,内容也算有理有据,只是会注意到这些细节的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人只关注路易很帅,这个抢劫犯很搞笑而已。
因此他这两条评论发出来立刻就被疯狂的弹幕大军淹没了,直到隔了很久才突然有个人回复他:
“是特工又怎么样?如果真有现役特工因为这种理由在全世界面前暴露了,那不是更精彩了吗?”
“……你们这些娱乐至死的家伙!世风日下!简直世风日下!”
.
被抢劫只是个小插曲,路易从小巷离开后,穿过马路,成功地进入了超市里。
他推出一个小推车,开始挑选自己要买的东西。
两套颜色相反的换洗衣物。
三双配有凯夫拉尔鞋带的鞋。
正反两面颜色不同的帽子。
两幅耳机。
一瓶黑色染发剂。
一堆化妆品。
一瓶速干胶——那个抢劫犯的驾照照片上有一道颈部疤痕。
几块电路板。
一些常用工具。
手电筒。
一支特定牌子的钢笔。
一副反光很好的太阳眼镜——和它的眼镜盒。
必需的东西差不多都买完了,他逛起了食物区,随意选了些食物和饮料之后,他打量起了周围。
很快,他锁定了一个正在打电话的男子。
他推着推车朝他走去,轻轻一撞。
“对不起。”
他低声道歉,伸手扶住对方。
“你走路没长眼睛啊!”
不愧是民风淳朴的罪恶之都,打电话的男子怒气冲冲地转过头来,正打算给这个莫名其妙撞他的人一点颜色看看,结果正好对上了路易那双看起来真诚又温柔的浅色眼睛。
“呃……算了,你以后走路小心点知不知道!这里可是布朗克斯,不是所有人脾气都像我这么好的!”
路易朝他笑了笑:“多谢提醒,我会注意的。”
他调整了一下手推车的方向,继续向前。
转入另外一道货架时,他手上出现了一张信用卡。
“我草我草我草,他什么时候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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