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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她彻底长开了后,大家惊恐地发现……
公主她长歪了!
岁月如流,青草黄了又绿,当年结实的小女娃,长成了草原上最英俊的姑娘。
“姑娘”这形容,在她身上显得如此奇特。
她长的越来越像她的外祖父和父亲,不是眉眼,而是粗犷的五官和粗壮的大手大脚。
又身高八尺有余,立在那里宛如一座挺拔的小山,宽厚的肩膀能轻松驯服最烈的野马,大手大脚蕴含着能扳倒公牛的力量。
她的面容并非中原女子那般柳眉杏眼,而是轮廓分明,眉骨锋利,眼神亮得像鹰,不怒自威,甚至可称“凶神恶煞”。
孩童见了她不敢嬉闹,野狼见了她也要绕道走,汉子们见了她也要缩缩头。
长辈们为她取了个汉名,叫小芳,希望她如花朵般芳香——虽然一点也没有用。她是在万般宠爱中长大的,但这宠爱并非娇惯,而是草原式的纵情与期望。
她喝最醇厚的马奶酒,吃最肥美的手把肉,还在蹒跚学步时,就能徒手摔倒比她年长的男孩。
少女时,她就能在盛会上,轻松击败所有成年勇士,夺得摔跤、骑射、赛马的全部头彩。
所有的手下败将,心甘情愿承认她的强大,他们一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一起将汗水与血水染遍整个盛会。
阳光与狂风将她的皮肤镀成蜜色,她杠铃般的笑声,比谁都响亮。
她的外祖父,金鹰部的老可汗,捋着胡须,眼中全是骄傲;她的父亲,烈风部的首领,更是将部族最精锐的骑兵交予她统领。
她跨上战马,巨大的弯刀挥舞起来,带起阵阵腥风。她似乎天生就懂得如何打仗,冲锋时如烈火燎原,迂回时如鬼魅无踪。
;她带领着金鹰与烈风联军的勇士们,东征西讨,击溃了一个又一个来犯之敌,吞并了一个又一个弱小部落,从未尝过败绩。
她残忍地屠杀了一个又一个部落,掠夺他们的财富,用一次又一次胜利与满载而归,证明了自己的能力。
她的威名响彻草原每一个角落,人们不再称呼她的本名,而是带着无比的敬畏,尊称她为草原第一勇士。
即便是最桀骜不驯的战士,在她面前也会低下高傲的头颅,用最崇高的礼节向她致意。
在她成年那一天,外祖父和父亲,同时宣布了她会是两个部落唯一的继承人。她也豪爽的表示,不服气可以发出挑战。
但没有人。
不服气的兄弟和舅舅,早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父亲私底下偷偷和外祖父喝酒,半是骄傲半是抱怨地说,长生天赐予了草原一尊天煞魔星,可性别居然生错了。
外祖父则是满不在乎地说,性别耽误了这个小魔星上战场了吗?耽误她屠了人家部落吗?耽误她掠夺那些牛羊财富吗?
耽误你这个做老子的怕她吗?
父亲反驳外祖父,你不怕她?
外祖父哈哈大笑,废话,能不怕吗!那个小魔星杀了老子那么多儿子,老子没有生气,还不是怕下一个死的是自己!
两个爷们一边喝酒,一边抱头痛哭,家里出了个魔星,是灾是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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