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为了让牧弋喝到新鲜的鹿血,霍森将鹿的四肢咬断,给鹿留了最后一口气吊着,把鹿拖拽回冰湖的过程霍森也十分小心。
呦呦鹿鸣将群狼唤醒,鹿鸣声勾起群狼捕猎的本能,霍森把小鹿丢到白狼面前,对身后虎视眈眈的四只灰狼龇牙威胁。
“我的,谁想抢可以试试。”
本来也没想抢的四只狼不耐烦地仰天长啸,霍森掠到阿野身前,獠牙却对准了安德脖颈。
四只狼默契噤声。
重物突然砸到身上,白狼即刻起身,但又因为颤抖的后肢跌了回去,看见自己面前已经失去行动能力的野鹿,牧弋下意识朝小鹿的脖子咬去。
牧弋的脑子还没完全清醒,热血一股脑全涌入喉咙,白狼被呛得剧烈咳嗽起来。
“出息……鹿都不会吃了。”霍森认命走回牧弋身边,低下头帮白狼将小鹿开膛破肚。
还同牧弋幼时一样,霍森专挑肚子上的嫩肉给牧弋喂食。
“霍哥不要把我当小狼,我长大了。”没成想白狼反倒不乐意了,牧弋对霍森递过来的嫩肉照接不误,霍森闻言冷笑两声。
“站都站不起来,还好意思说这话,就算再过两年,在我面前,你还是小狼崽子。”似是想到什么,霍森不再扯下嫩肉给牧弋,它的獠牙将鹿肚上的口子扯得更开,比狼更长的嘴筒很快就扯下了霍森想要的内脏。
一枚带着血腥气的腰子被霍森扔到牧弋面前,在白狼怔住的片刻,又一枚也被扔了下来。
“吃吧,春天还长,吃完少遭点罪。”见白狼不想要自己投喂,霍森扯下一片鹿肉趴到旁边独自享用美食。
“霍……”牧弋盯着丢在面前的两枚腰子,面色一下变得红白交错,它赤着脸看向霍森,想要辩驳什么但羞得连霍森名字都喊不出来。
一直到霍森吃饱,猎狼犬在一旁惬意伸起懒腰,那两枚惹眼的腰子还好好摆在牧弋面前,白狼不止没动腰子一口,就连一旁的鹿肉不肯再下口。
“怎么不吃?”
……它的霍哥怎么还有脸问!
白狼抬起赤红的脸,不吱声,执拗偏过狼头。
“发情期还没结束,不吃会更虚。”
哟,这小狼还挺要脸面。
霍森没惯着牧弋,它绕到白狼身后,抬起前爪踹了踹白狼岌岌可危的后腿,牧弋哀嚎出声。
“……霍哥欺负我。”牧弋的眼眶倏地红了,白狼咬紧唇瓣,怨念哽咽,还把狼脸彻底埋进来两只前爪间。
霍森:……?
昨天到底是谁先欺身压上来的?
“这么快,我们就又要换狼王了吗?”牧弋的这位狼后,卡罗虽没见过,但早早听闻大名,只是此情此景下,很难不让狼怀疑,究竟谁才是下位。
几个月前把白狼驮回狼穴时,贝塔其实就怀疑过这个事情,而现在……它接受了事实。
“新狼王看起来像个暴君,小狼……后好像压不住。”事已至此,贝塔随遇而安,面无表情认下霍森身份,只是有些担心自己未来的处境。
两狼思索片刻后齐齐将目光转向黑狼,在牧弋口中,这只叫霍森的金狼和黑狼牵扯颇深,安德被盯得有些发毛。
安德瞬间炸毛:“别看我,我什么也不知道。”
灰狼阿野一向看热闹不嫌事大,它呐呐出声:“哇老大,你不止头上的帽子越来越绿,屁股也很危险。”
于是,阿野被黑狼揍出了狗叫声。
狗叫声传到霍森耳中,猎狼犬不关心那边狼群在争斗什么,它只在乎自家这只闹脾气的小狼。
霍森走上前用鼻尖蹭了蹭牧弋唯一还露在外边的狼耳,呼吸声撩起的微风擦到耳根,白狼浑身仿佛过电一般,不情不愿把狼头埋得更深了。
“小弋,别躲了,我都闻见了。”特殊时期的白狼,随便碰碰都能被撩起火,独属于情期的信息素香气突然扑了霍森满鼻。
“我疼……”白狼咬牙切齿,生无可恋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牧弋把狼头缓缓从前爪间抬起来,霍森看见牧弋的表情,实在没憋住笑,它颤着头把剥好的腰子再一次推到牧弋嘴边。
“……下次我注意。”霍森绞尽脑汁给牧弋想台阶,不把小狼早点养好,它也同样遭罪,“我们小弋肯定是因为突遭变故,没休息好。”
就算是霍森也没法在春天抵抗住恋人的信息素。
“那我陪你一起吃。”
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见牧弋还是不吱声,也迟迟不肯下嘴,霍森咬过其中一枚。
牧弋顿时惊恐地凑过去,将霍森叼在嘴里的那枚咬住。
霍森大方松开嘴,它本意其实是嚼碎了强灌到牧弋狼嘴里。
“我虚,我吃!”牧弋的狼爪快将地面扣出一个小坑,霍森全当没看见。
腰子没嚼几口就被牧弋咽了下去,白狼生怕霍森去抢另一枚腰子,风卷残云扫完地上的餐食,吃的太急,还打了个饱嗝。
开什么玩笑,它的霍哥怎么能吃这种东西!还想不想要狼命了!
“要不,我给你舔舔?”白狼身上的信息素气味还是不断渗出,霍森体贴问候。
才解决完地上看着就不怀好意的东西,就听见自家霍哥的虎狼之词,牧弋呼吸一滞,警惕眯起狼眸,用狼尾护住自己岌岌可危的好兄弟。
“……暂时不用。”白狼煞有其事道。
再舔,就真要破皮了。
虚不受补,加上霍森一直紧挨在白狼身旁,牧弋鼻下不负众望,流下两道鲜艳的红色。
霍森掩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换嫁人生军婚超甜超爽超宠被推下水後,流言蜚语满天飞,堂姐又吵又闹说什麽都不愿意嫁给上辈子的首长老公,只因他救了落水的沈槿桃,两人有了肌肤接触。我娶!我嫁!两人当机立断,决定和对方成为革命伴侣。堂姐沾沾自喜,她和沈槿桃的人生将彻底互换,她会过上富太太的生活,而沈槿桃则需要和她上辈子一样守一辈子活寡,她倒是要看看沈槿桃能不能守得住。可谁知道上辈子不解风情的霍北川,竟然开啓了宠妻模式,两人甜甜蜜蜜,沈槿桃更是成为老霍家的团宠。反观自己,抢来的知青对象没有和上辈子一样拿到回城名额,碌碌无为一辈子。沈槿桃,凭什麽!凭什麽你永远都比我过得好!看着眼前歇斯底里的堂姐,沈槿桃揉着酸软的腰,打铁还需自身硬啊!...
讲诚心,文冶杜被弄到不论是幻境还是别时空裂缝中都没半个皱眉头,但当他见到深像以前自己的那个肤色黝黑少年时,诡异沉默。但想了想又觉得,这感情好,直接收拾一顿让他焕发新生,再教训死那堆敢对他打算盘的人。只是,越教越心累,越心累越坦然,到後面再有人针对时,他直接回话三件套你不要动,让我去弄,不然你又长久都动不得人家根汗毛。後面没他事了,他要找回自己时空办法,结果这小子却执拗偏执的敢用性命挽留他一束光照进世界。那束光并不属于他,内心弱小的身躯在拼命呼喊留下来吧,哪怕只照亮路也可以。但光没走,也渐渐从照亮路,变成照亮自己,又开始散发热度,仿佛光会为他停留,所以啊,不论因什麽事,这束光就变成他呼吸间都要关注。别走,我会活不下,真的。—说两句1是那种类型的文哦,Same一个人!2主攻视角,文笔不好,剧情大概不错,作者君描述能力类似于Abo那种平平无奇没有味道的贝塔,可以不喜欢,不要勉强自己噢3题材不长...
我因女友结婚,新郎却是我最好的朋友。面对女友和好朋友的背叛,心灰意冷下,结束了公司的运营,化身驴友,一次途中救起一采药人狗娃。按当地风俗,狗娃将女人和几个女儿都用来款待我。...
北辰,也许几亿年,甚至几百亿年后,我跟你都化作尘埃,在另一个星球上遇见,在广袤的宇宙空间里,我们其实是彼此的星辰月光。此文是甜文,宠文,男主是有嘴的,有爱就去宠,有误会就解释,不会留着误会过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是甜宠文,甜宠文,生活很苦,糟心事很多,不喜欢勾心斗角,不喜欢无脑绿茶,不喜欢心机白莲花,也不喜欢圣母玛利亚,所以都不会出现在文里,想写甜的文,给生活加点糖。就是无脑恋爱文,用词不严谨,不喜,也勿喷,主打一个读者看文开心心情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