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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昨天下午从迷雾森林回来就没有吃饭,空腹睡了整整一夜,现在的食欲和食量估计与食人魔的不相上下。
酒馆的老板被人称作‘胖子唐尼’,但唐尼却并不是他真正的名字。天知道最开始为什么会有人这么叫他,反正一旦所有人都默认他是这个名字,那他原本叫什么就不重要了。
唐尼同时也是酒馆的厨师,他的手艺十分不错,但是脾气不算太好,而且菜肴的价格在猪湾这种地方来讲,算是比较贵的,所以一般只有手头宽裕的冒险者才会来他这里吃上一顿。
“发财了?”唐尼问。
;“一点收获,要不怎么会来你这个黑心的地方。”巴里特回答。能活着从迷雾森林回来的人,很少有空手而归的。
“前两天有队冒险者从迷雾森林中抓到了一只近五米长的凶暴野猪,那可真是个大家伙,肚子里能轻松装下三个成年人,可真大!”唐尼说。
如果你看到我们抓到的第二只霜虫,就不会这么想了。巴里特在心里说道。
“我收了一条猪腿。”唐尼用手比划着猪腿的大小,“那条猪腿上的肉硬的像是石头一样,我借了个战锤敲了两天才把它敲软。我把猪腿肉和大蒜、洋葱、胡萝卜炖在了一起,到今天已经炖了三天了,要不要给你切一小块尝尝?”
巴里特点点头,“来一大块,再给我配点酱汁,多加些罗勒。”
“真希望我也能有你这样的好胃口。”唐尼挪动着他肥胖的身体,转身进了厨房。
半盏茶的功夫,从酒馆的大门进来了一位穿着麻布长袍的三十多岁女人。女人进门之后,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窗户旁的巴里特。
“巴里特先生?这么早?”女人朝巴里特打着招呼,“我还以为我眼花了呢,老板可从来都是睡到晌午过后才开门的。”
“有生意上门,自然是没有不做的道理。”巴里特笑着说。
“恶客上门,你总得应付不是。”厨房里响起一声叫喊。
女人捂嘴笑了笑,“您点完了?那我给您看看去。”她转身朝厨房内走去。
这个女人彬彬有礼的样子和整个猪湾的氛围格格不入,但巴里特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这个名叫卡米尔的女人听说是某个贵族家的千金,她的家族似乎还是那种颇有些历史的古老家族。
不过,年轻时候的卡米尔和一个冒险者私奔了,为了躲避家族的追捕,这对恋人在狮鹫王国中辗转了多处地方,最终来到了猪湾。
不幸的是,卡米尔的恋人在一次冒险中永远留在了迷雾森林中,每年像他这样的冒险者有上千之多,迷雾森林毕竟不是什么和善的地方。
悲痛欲绝的卡米尔并没有因此而重新回到家族中,也没有因为孤立无助而成为一位可人儿。她独自在猪湾生活了将近十年,为人换洗衣物,缝补皮甲,在酒馆当女招待,为医师照料受伤的冒险者。
她一直很自立的活着,在受到数次骚扰后,人们便都知道她的长袍下永远会挂着一柄锋利的匕首。不仅如此,这个女人是会用武器,并真的敢于搏命。之后,便很少有冒险者会再去骚扰她,即便有些新来的不懂规矩之人,也会被其他冒险者所警告。
猪湾是个肮脏的地方,但也有着自己的行事准则和底线。
那个女孩也有一柄匕首,巴里特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有着酒红色头发的女孩,虽然那柄匕首并不锋利,但也能切开面包,还能吓唬地精......
正当巴里特胡思乱想时,卡米尔端着两个餐盘从厨房内走了出来。
“您的胃口不错么。”卡米拉笑着说道。她将两个餐盘放在了巴里特面前,又转身到酒馆的柜台为巴里特接了一杯黑麦啤酒。
其中一个木餐盘盛着奶酪、用牛油煎得金黄的厚片面包,而另一个餐盘则装着肉汁烤洋葱。冒着香喷喷热气的厚片面包和圆滚滚的、饱蘸着肉汁珍珠洋葱实在是让人胃口大开。
“其他的菜肴需要稍等一会儿。”卡米尔将黑麦啤酒送到巴里特面前,转身又回到了厨房中。
巴里特从木餐盘里拣起一颗滴着棕色肉汁的烤洋葱,一口咬将下去,牙齿之间发出了松脆的喀嚓声响。甜美的珍珠洋葱夹带着咸鲜浓郁的肉汁,从巴里特的嘴里爆裂开,让他发出了满意的叹息。
蛮子又大口的喝了一口清凉的黑麦啤酒,用黑麦啤酒将烤洋葱送下了胃,感觉最美好的生活也不过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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