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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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1页)

以我对他的了解来说,他不是贪杯的人,身上没有那些生意场上男人常有的恶习,不劝酒不拼酒,平时逃不过的应酬也掌握着分寸,更何况他这样的人,任何情况下都得给自己留一手……总之我是万万没想到他喝起来会那么生猛。

不论过来套近乎的是小姑娘还是老男人,哪怕是塔塔指名道姓的牛逼人物(神他妈一个都不认识),他都没给我机会承人家的情,通通替我挡了,并且气定神闲毫不失态。

可我仍然担心他这么喝伤胃,从果盘里拣了几只青绿色的橄榄给他,看了眼墙上的石英钟,那头何故把杯子一放,“爷们儿走了!”

酒会上少了我们四个人似乎也没什么差别。

直到出了大门费娜还用手指把卖相精致的糕点塞进嘴里,贵妇般矜持地搓搓手指;我啃了两块小羊排充饥,太奢侈的食物果然还是不合胃口;宫隽夜嘴里叼着一片盐腌柠檬,不知是醒着还是睡着。

出大门时何故给夏皆打电话确认地点,听说离这里不远,我们步行过去足够。

凌晨一点,这个陌生的城市早已陷入沉睡,街道两旁斑斓的建筑物失去色彩,仍亮着的只有我们脚下这一条路。我裹紧身上的大衣,握着宫隽夜的手,前面时不时飘来何故和费娜的说话声,被冷而柔的风吹去一个宁静的地方,离我越来越远。

我们俩总算落了单。

这大概是个令人期待的好兆头,它预示着我们终于可以在新的一年的凌晨趁早做点儿什么,至于是什么,反正我懒得去想,因为它总会负责地指使我做出正确行动。

但这一次,仅这一次,我在他靠近我的时候用一根手指阻住他的嘴唇,削薄的唇片被压出一道柔软的印痕,这对立姿态陷入静止,我和他幽微却慑人的目光相触于咫尺,竟像上一秒才认识这个人似的,心悸得发不出声音。

这可能是我第一百五十次初恋。谁知道。

“我不想,”我吞了口口水,“不想老是你低下头亲我。”

“能换我低头吗?”

说完这句话,我感觉到他搂在我腰后的手动了动,似乎是换了个十指交叉的动作,与此同时思考这件事的可行性,而我盯着他镀了薄薄一层灯光的睫毛盯到入迷,身子一轻,脚下突然踩空——

他把我抱了起来,让我比他高出一截,抬起下巴仰视着我;我看见被我挡住一半的路灯光线拢照着他微笑而眯长的双眼,里面亮晶晶的,像是流淌着灿烂的星河。

“好了……真够高的。”

他耸耸肩,原地晃了两下站稳,蒙着醉意的语调开心地上扬。

“来吧小伙子,我是你的了。”

我得偿所愿,凭借这美妙的俯角勾下头去吻他,将一句低语送入肺腑。

“我爱你。”

“多说几遍……”他固执地要求,“不然不放你下来。”

“那你抱着吧。”我嘲笑他,捧着他的脸颊靠近,“我这辈子都不说了。”

我骗他呢。

“太慢了你俩……”

何故跟费娜在路口跺着脚等我们,再过一个红绿灯就到了夏皆他们吃夜宵的地方。他眼神在我和宫隽夜之间逡巡了几个来回,小声叮嘱道,“哎,待会儿见丈母娘了可别露了马脚。”

宫隽夜眼神傲然地比了个“OK”的手势。

我倒是不担心他的演技,我担心我自己,保险起见吃饭的时候得少看他两眼。

“哎!来了来了来了!”

能开到午夜的饭馆不多,我掀开小店暗红色的棉门帘,走下两级石头台阶,就看见小厅里围坐在橘黄色灯光下的一桌人。

老板亲手端上来一份泰式清江鱼,酸辣的浓汤热气扑面,混合着烧烤的酱香,李谦蓝放下筷子站起来用力拥抱我,乔馨心拖来四张椅子,费娜把宫隽夜推到周靖阳那边生怕他抢了自己的肉串,何故一坐下就把彼此间的空隙都填满了。

——他们都在。

我揉了揉被蒸汽熏得发白的眼睛,脑袋一歪枕在夏皆肩膀上,她接住我无处着落的手,举起一瓶开了盖的酒。

“为我儿子干一杯。”

由于我们这伙人一年下来就今天最齐齐整整,话一多酒也跟着多,气氛太好令人没有后顾,于是便无一幸免的喝醉了。

而宫隽夜原先就为我挡了一晚上的酒,数量简直不能按瓶计算,加上后半夜这一顿,散摊儿的时候灵魂都快出窍了,嘴上还跟我有里有面儿地说着话,一不理他整个人就跟鸡蛋灌饼摔地上了似的。

回到酒店,我们两个酒囊饭袋烂泥一样瘫软在沙发里,等待直达电梯的过程中,宫隽夜冲我伸出两根手指,说,好无聊啊,咱们猜拳吧,我赢了我亲你一下,你赢了你亲我一下。

我盯着头上旋转的吊灯想了半天,不疑有他地点头,很好,这很公平。

对面沙发上传来何胖子的怒吼:“我他妈都看不下去了!!!”

另一边面色酡红的费娜兴许是认错了人,揽着比她矮了不止一头的乔馨心,这个适合埋胸的高度让她心情愉快地逗弄这金丝雀一样娇小的姑娘,“皮肤好好啊……”

幸好李谦蓝已经了无生气的睡死过去,不然他一定会哭的。

转脸看我妈也好不到哪去——她正拉着周靖阳的袖子神神叨叨地说胡话,而后者坐怀不乱,一边递出手臂任她折腾,一边拜托前台的服务人员去还没打烊的酒吧弄了杯醒酒果汁,连哄带喂的伺候她喝了。这让我不由得对他心生敬意。

我看看夏皆,又看看身旁早已形象尽毁的宫隽夜,打了个酒隔,脑子里冷不丁冒出了那个令人谈之色变的世纪难题: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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